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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彩虹部落對抗太陽帝國的故事--霧社事件*
2011/04/12 23:42:52瀏覽12164|回應22|推薦379

八十年前的南投霧社,賽德克男人必須搬木頭服勞役

不能再馳騁山林追逐獵物,女人必須低身為日本軍警家眷幫傭,不能再編織彩衣。最重要的是,他們被禁止紋面,完全失去賽德克.巴萊的傳統信仰圖騰,無法成為「真正的人」。如果無法成為「真正的人」,我們要如何面對祖靈? 為了爭取自身的信仰與尊嚴,即使失去性命也不惜一戰 !(參閱書目 : 4)

一個彩虹部落對抗太陽帝國的故事

     1930( 民國19年 ) .10.27--12 .8 霧社事件。浴血戰鬥43天。

1895年,日本佔領台灣後,臺灣總督府為了木材、礦產、與樟腦,在山區大肆開發。樟腦是臺灣總督府的重要財源,因此統治者便積極的推行剛柔並濟之「理番」政策。於柔的方面,霧社設置蕃人公學校或蕃童教育所,剛的方面則是為了開發山地資源,大肆修築道路與派駐軍警,進行資源掠

為了大肆砍伐林木,優待入山工作人員,除正式警察外,其他入山勞工日人皆一律給以警察或隘勇名義;一日,因砍伐不當導致五個工作的原住民被壓死,族人在搬運木頭時遭日人毆打,幾乎每一家庭都有一人死於苦役,並隨意苛扣服勞役的工錢,而逐漸引發原住民們潛藏心中的怒火。另外頭目莫那魯道的妹妹遭日警始亂終棄。除此,根據日本警方1930年10月7日的紀錄,在一場婚宴時,莫那‧魯道的長子達多.莫那,熱情地想跟前來巡視的日警吉村敬兄弟酒( 貼臉共飲一杯之俗 ),當他拉著吉村的手時,吉村以「討厭那隻不潔的手而加以拒絕」,並以警棍打翻酒杯並對達多莫名其妙的一頓毒打,氣不過的達多與兄弟巴索聯手反擊,將日警打得頭破血流。自此,馬赫坡社(今廬山溫泉附近)便生活在日警報復的陰影裡,這是「霧社事件」的近因。

1930年(日本昭和5年)10月27日,臺灣總督府為紀念北白川宮能久親王陣亡(紀念碑設於基隆市)而舉行臺灣神社祭,霧社地區照例舉行聯合運動會,此時警備鬆弛。賽德克霧社群之馬赫坡、荷歌、波亞倫、斯庫、羅多夫、塔羅灣等6部落共約1200人(含非戰鬥員),趁晚秋季節之破曉時分,由頭目莫那魯道領導,分隊襲擊附近的警察分駐所十三處。並同時進襲霧社警察分室、學校、郵政局、日本人官舍等。砍殺了各地警察及霧杜公學校舉行秋季運動會的日本平民136名(其中包含許多婦孺、另有2人是著日人服裝的臺灣人被誤殺),又殺傷了215人,並縱火燒毀警察駐在所,獲得槍枝180挺和彈藥23037發。賽德克族人在霧社事件後,即切斷各通往外地的電話線。

         

           當時的霧社                                                   案發現場之一

        

          霧社公學校

          

          日軍部隊

殘酷的軍事鎮壓行動

事件爆發後,震驚全臺,臺灣總督府立即下令緊急調派臺灣各地之警察隊與軍隊進攻霧社,除派屏東第八飛行連隊之飛機,飛來霧社山區實施偵察和威嚇飛行外,並調派臺中州、臺南州、臺北州、花蓮港廳之駐軍往埔里、霧社挺進,鎮壓發起事件之原住民。

抗日六部落族人退回各部落後,分成二線,塔洛灣戰線由荷戈社頭目塔達歐.諾干率領,馬赫坡戰線由莫那魯道率領,1930年10月31日與日人軍警部隊對決後,除馬赫坡社外其他部落都被日人佔領,反抗主力退到馬赫坡社,其餘散在各溪溪谷。等到11月2曰馬赫坡社被軍警佔領後,起事原住民完全退入山中,大部份退至馬赫坡、塔羅灣兩溪溪谷,利用懸崖絕壁的有利地勢與日方作戰。

1930年11月5日,日軍臺南大隊在馬赫坡社東南方高地附近死傷頗重,遂增派部隊配備機關槍、飛機,並以飛機投擲「毒氣彈」(化學瓦斯彈),對躲藏在密林中的起義原住民進行攻擊。日軍使用毒氣彈,證據之一為11月3日臺灣軍司令官寄給陸軍大臣的「有關兵器送附之文件」中有「有鑒於叛徒的躲藏區域為有斷崖的森林地,希望能使用腐蝕性投下彈及山砲彈並請盡快交付」的記錄。

先前此地的原住民時常因為爭奪獵地而彼此征戰,在霧社事件之前,莫那魯道也曾經攻打過周遭的社;日軍解除之前對出草的禁令,並利用馬赫波社和他社爭奪獵地的嫌隙,脅迫利誘霧道澤、德路固、萬大、馬力巴、白狗諸等社的原住民,以提供賞金和槍枝彈藥為條件,命令諸社組成「味方蕃」襲擊隊以協助日人軍警部隊參與戰鬥。

由於,日軍對平民與起義民眾採取無差別屠殺、攻擊不設防村落、使用糜爛性路易斯毒氣等手段,已經嚴重違反1899年海牙公約、1907 年第二次海牙公約等規範作戰手段、維護人道的國際法、國際戰爭法(The Laws of War)相關條文規定,因而引發國際,甚至日本國會的強烈譴責,後導致臺灣總督石塚英藏、總督府總務長官(昔稱民政長官)人見次郎遭日本內閣撤換;而繼任總務長官的高橋守雄出身警務系統,於3個月後亦因處裡不當,發生二次霧社事件而去職。

在糧食彈藥皆有限的情況下,抗日族人退守馬赫坡岩窟,不是戰死就是在巨木下自縊。最後莫那魯道眼見大勢已去,持槍自殺。在內山巖窟的兒子達多‧莫那不接受招降,與被迫前來招降的妹妹一起自縊。

            

               日軍砲擊                                 莫那遺骸                          自鎰

傷亡:遭日軍攻擊致死者364名,自殺者225人,被拘禁者265名,另外有約500名原住民被俘虜。日人出動包含臺灣軍司令部、守備隊司令部、臺北步兵第一聯隊等等軍隊,約1194名,另外還有1,306名警察部隊。根據事後日方戰報顯示,軍警共戰死者28名、受傷26名,協助日軍的原住民戰死22名、受傷19名。在進行了為期四十餘日的大小戰鬥後,始將事件弭平。

依據學者戴寶村〈莫那魯道與臺灣原住民的反抗運動〉一文的調查,莫那魯道他們退到馬赫坡後面的洞穴之後,日本人用炸彈也炸不到那個洞穴,但在彈盡糧絕的情況下,最後選擇全部上吊自殺,從當時日人所拍下來的照片可以看到,一棵樹吊了很多人,以至於樹枝都彎曲下垂。有的婦女為了讓男子沒有後顧之憂,自己先自殺,十分悲壯。莫那魯道後來看到大勢已去,把妻子打死後,也在山上洞穴自殺了。他的屍體沒有完全腐化,有一半變成木乃伊,1933 年才被意外尋獲,送到臺北帝國大學人類學系當作人類學標本,1974年在長老們力爭下,由台大送回霧社安葬,牌位入祀忠烈祠。

第二次霧社事件

1930年11月10日道澤群總頭目泰目.瓦利斯被起義的原住民殺死,讓道澤群懷恨在心。更由於霧社事件日人使用「以夷制夷」策略,脅逼此二部族組成「味方蕃」襲擊隊,投入戰事,造成霧社各族群之間的仇怨擴大,但是因日本政府決定從輕處分霧社事件的參與者(從輕? 廢話!都差不多殺光了), 造成道澤群憤恨不平,1931年4月25日,道澤群的壯丁組成襲擊隊,攻擊霧社事件餘生者的收容所,被殺死及自殺者共216人,達到報仇目的的道澤群襲擊隊員,共砍下101個首級( 如下圖 ),提回道澤駐在所向日警繳功。此收容所襲擊事件被稱作第二次霧社事件。個人質疑 : 既然是收容所,一定有軍警看守,若非日人默許或縱容,砍下101顆人頭,談何容易 !下圖前排左五右三有疑似孩童之頭顱,他們有犯罪嗎 ? 何以誅殺?

為了防範霧社地區族群之間的仇怨殺戮,及方便管理,1931年日人將霧社事件298名生還者,移居到北港溪與眉原溪交會處之川中島(今南投縣仁愛鄉清流部落), 在無醫療的情況下,形同集中營,任其自生自滅,幾至滅族。( 後續追蹤,詳見回應區 )

               
事件日人死亡原住民死亡
第一次霧社事件      134+28=162人            364+225+22=611人
第二次霧社事件0人

216人

合計

         162人                

                827人

烈士莫那‧魯道簡介

莫那‧魯道 Mona Rudao 1882--1930.12.1 身高180公分,高魁、智武雙全,他是賽德克族馬赫坡社的頭目,為馬赫波首領魯道‧巴伊( Rudao Bai )的長子。也是賽德克族霧社群的總頭目。受總督府招待觀光日本後,曾說過:「日本人比濁水溪的石頭還多,他們有專門殺人的學校,每日製造機關鎗、大炮、炸彈……」。莫那‧魯道知道抗日沒有取勝的機會,分析給他的族人聽。他們不願意永被奴役,選擇拚死的決心,表達活就要活得有尊嚴。莫那‧魯道率領三百名願為尊嚴玉碎的原住民,共赴慘烈的義舉。

現在的霧社(屬南投縣仁愛鄉)設有霧社事件紀念公園。台灣公共電視台曾於2004年製作電視影集「風中緋櫻」,即敘述這段故事;另長期關懷原住民的作家鍾肇政亦著有長篇小說《馬黑坡風雲》描寫此事件。

為紀念奮勇維護家園的原住民烈士,發揚殖民時期原住民反抗日本政府殖民暴政的英勇氣節,臺灣中央銀行在2001年7月發行以莫那‧魯道為肖像的硬幣以茲紀念,面額為20元。正面圖案為莫那‧魯道半側面肖像。

     烈士  莫那‧魯道(中)

現代日本態度

1995年以來,日本高中19種版本教科書,只有2種版本記載霧社事件,其餘均未提起。課文內容翻譯如下:「1930年臺灣臺中州霧社居民(高砂族)爆發對課役(勞役)與歧視的不滿,殺死日本人百餘名。後因軍隊出動而被鎮壓下來。」

       << 後記>> 

      他在等待一個機會,用鮮血,喚醒族人的尊嚴 ...

      公學校大戰,當勇士們豁出去,造成屍橫遍野,他們會不知道

      代價是什麼嗎 ? 他們要的,就是尊嚴。

統治者將治安事件提升為戰爭,出動軍隊、大砲、毒氣彈、戰機等處理治安事件,屠殺未參與之婦女和孩童,且事後無任何應有之法律審判程序。嚴重違反國際慣例。

( 註: 日本殖民政府利用族群間因為爭奪獵場等產生的敵對,以夷制夷,鼓勵部落出草,定出獎金以獎勵親日部落去殺害起事的部落:殺掉頭目可得二百元;殺壯丁得一百元;殺婦女得三十元,小孩二十元。當時日本籍公務員月薪約三十元)

      《賽德克。巴萊》電影。魏德聖。2011年9月。熱血上映。

演員 : 馬志翔 . 徐若暄 . 田中千繪 . 溫嵐 . 羅美玲 . 馬如龍 . 鄭志偉。這部國片史上最高成本的電影,魏德盛將海角七號5.3億獲利,全部投入。中影郭台強投資3.5億元補資金缺口,本片要14億票房,才會獲利。

參考資料書目 : 1.霧社事件口述歷史 2.風中緋櫻(萬仁) 3.中川浩一:霧社事件 4.夢想.巴箂 6.霧社影像 7.戴寶村:莫那魯道與臺灣原住民的反抗運動


 歷史事件 -- 尊重史實,關閉回應。有關日據初期所謂「理蕃政策,有興趣者詳見樓下。
( 時事評論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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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8 11:19 【udn】 購買前先比價!八名 DVD 巡禮 八十 四國比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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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代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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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躬
2011/04/23 10:04
阿鍾哥,小弟無言,鞠躬,佩服!
阿鍾哥(as12369) 於 2011-04-25 07:50 回覆:

歷史,不容寫錯,有沒有要更正或補充的 ? 敬請雅正。


阿鍾哥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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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移居川中島之後續追蹤
2011/04/18 21:03
強制移居川中島
為了防範霧社地區各族群之間的仇怨,造成日人治理上的一大難題,同時便於集中管理,昭和6年(1931)5月6日,日人將霧社事件298名生還者,強制移居到北港溪與眉原溪交會處之川中島(今互助村清流部落)。川中島位在北港溪上游區域,地形與氣候皆異於霧社原居地。抗日遺族匿居川中島後,時有瘧疾肆虐,抗日遺族陸續因疾病與水土不服而死,亦有因思念親人痛不欲生,因而自縊身亡。

對起事原住民懷恨在心的日人當局,暗中對遺生者展開秘密調查,昭和6年(193l)10月15日清晨5時許,川中島駐在所的主管等召集了83名男子及23名婦女,共計106名族人,聲稱將他們送往埔里街的能高郡役所舉行「歸順」儀式,並以汽車接送。

抵埔里街後,先行參觀了電力會社的措施,待送抵「歸順式場」,即能高郡役所內,一百多名全付武裝的警察將族人團團圍住,臺中州知事代理、能高郡守、警察課長依序進入,宣讀了「歸順」的宣誓文,然後由原霧社六部落的族人代表署名,並且在宣誓詞裡按了指印,隨即安排紀念攝影。

趕盡殺絕
嚴密的警備並未撤走,接著高井警部依名簿唱名,整個會場一片肅殺之氣,總共押走了23名族人。雖然日警宣稱基於調查的必要,祇是「留置」幾天而已;被押走的族人或是被釋回的族人,卻都深知日人的狠毒謀略,被押走的族人定是凶多吉少。

翌日,霧社警察分室亦藉舉行「家長會」之名,將霧社群巴蘭社、卡茲庫、塔卡南社之族人169名集結於霧社公學校操場,由霧社分室編成之「特別勤務隊」45名日警,在分室內外嚴密警戒。隨即將族人引進霧社分室之「蕃人集會所」內,警務部長以下郡首腦幹部逐次進入。能高郡守先是一番訓示,接著由霧社分室主任唱名,計有15名族人曾在霧社事件時參與抗日的行列。

雖同屬霧社群的巴蘭社部落集團,巴蘭、卡茲庫、塔卡南三社並未投入抗日的陣營,但此15名族人為了反抗日人的極權統治,亦暗中加入攻擊日人的隊伍,因此日警將此15名抗日份子逮捕,解送能高郡警察課。從川中島拘捕的23名族人,和自霧社解送而來的15名族人,以及積極參與霧社事件之一的荷歌社畢荷.瓦利斯,總計39名抗日份子,自10月17日起,被日警進行拷打與審問,間亦有以鐵釘將腳掌釘在木板,及纏上鐵絲的極刑。後未經司法程序,判處1年至3年的拘留處分。

其中一名塔卡南社的族人,在2月15日,從留置場解往刑場時逃脫至山中潛伏,日人派了大批警力前往搜索,並將其殺害。至昭和7年(1932)3月,餘下的38名抗日份子全部被極刑逼死於能高郡役所內,及埔里街梅仔腳日人公墓之荒地裡。後來日人官方卻發表此38名抗日份子皆因罹患瘧疾、腳氣病、腸炎等疾病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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