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09 03:49 |
台北市人行道行走難如登天!市議員潘懷宗日前在市議會中指出,市內人行道寬度不一,人行道上經常可見變電箱、線路箱、號誌控制箱、郵筒等設備,行人通行困難,甚至被迫走到路上,險象環生,要求市府檢討。
市府新工處總工程司林志峰指出,市府只規定8公尺以上道路需設人行道,但人行道寬度與當地交通流量多寡有關,由交通局統一規畫。
至於人行道上的設備,新工處會儘速要求管線單位遷移,未來也會與市府相關單位協調,減少障礙物,方便行人行走。
市府都市發展局則強調,人行道或街道上任何公用設備設置許可,未來都將納入「台北市都市景觀自治條例」規範,且必須繳交許可費,避免管線單位任意設置。
潘懷宗說,市內的人行道有寬5到6公尺以上的,也有不到1公尺的寬度,不僅未統一寬度,有時人行道根本容不下兩人行走。
再者,人行道上充斥各種障礙物,還有電線桿、號誌桿、路燈桿、標誌桿、監視器設施桿等,行人一不小心就會撞上,尤其是老舊社區道路,常見行人走到道路上,非常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