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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潘懷宗質疑豪宅認定標準
2010/04/01 17:03:51瀏覽742|回應0|推薦4

〔記者陳漢明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潘懷宗昨天在財建部門質詢時,針對民國一00年課徵豪宅稅「豪宅」的認定標準提出質疑,認為「獨棟建築、外觀豪華、地段絕佳、景觀甚好、每層戶數少、戶戶有車位、保全嚴密、管理週全」這八大標準界定存在著模糊地帶,以現今台北市豪宅房市熱絡情形來看,憂心其標準會成為建商以後建造豪宅的參考,以求提高價格來售出,如此市府可能會成為建商推豪宅案的「最佳代言人」!

   潘懷宗質疑,從價格上來看,豪宅所增收的稅額,與所處地段房價的上漲幅度是不合比例的。在台北市房市供給仍有限制的前提下,加上市府豪宅的認定「保證」,令人擔心會產生稅賦轉嫁現象!也就是房屋持有方將增加的稅納入賣屋價格內,而轉由購買方承受。又或者這些「合格」的豪宅因豪宅稅的「認證」,持有者在轉賣時可能會利用這些「認證」來提高價錢,這對抑制房價會產生反效果,稅捐處應該要正視這點。

  潘懷宗批評,豪宅稅之所以會引起市民的關注,主要原因在於北市房價過高,許多市民一輩子的努力沒辦法在北市買房子。對於豪宅稅則是抱持「仇富」的心態,期望市府從富人手中「劫取」更多資源,才對豪宅稅採認同態度。目前市府僅針對房價高的豪宅進行增稅,若是可以搭配中低價位的房屋減稅的措施,則會增加市民在台北市購屋的意願。

  潘懷宗說,從預算面來看,去年台北市房屋稅應收稅額為九十九億,實收約一0二點九六億,即超收了三點九六億,以此為基準再加上徵收豪宅稅所增加的三億,則市府會有約七億的超收額度,如果可以將此額度回饋於中低價位房屋的減稅,相信會給相當多的市民帶來實質上的幫助。

  潘懷宗建議,稅捐處在持續研議豪宅稅的同時,也應研議中低價位房屋減稅的措施作為配套,如果以路段率的調整做中低價位房屋減稅的考量標準,除增加市民購買中低價位房屋的誘因之外,也可以維持租稅的公平。

 潘懷宗建議,為避免市民「仇富」心態的擴大,日後稅捐處在公布有關豪宅稅的訊息時,盡量不要以「豪宅稅」一詞來說明,避免激化貧富對立。

<2010/04/02  台灣時報 >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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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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