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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拆遷阻力 北市提高違建補償
2007/06/20 10:02:51瀏覽1948|回應0|推薦1

潘懷宗議員長期關注士林與北投區之發展,在議會總質詢時,特別針對『士林北投科技園區開發案』進行質詢,並獲得市府回應(府都規字第09603664400

 

 

 

減少拆遷阻力 北市提高違建補償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2007.06.20 03:40 am
 

台北市地政處上月送到市議會審議的「台北市區段徵收拆遷補償處理及安置自治條例」草案,仍未審查通過,由於此案關係士林北投科技園區開發案,且內政部核准該案有時效壓力,市府力爭下會期優先審查。

負責制訂草案的市府地政處表示,市議會通過北投士林科技園區都市計畫案附帶決議,要求市府制定區段徵收拆遷補償及安置自治條例,94年5月送市議會審議,有議員不同意內容,加上議員改選,去年底又退回修正。

不過中央核准通過的都市計畫案有時間性,內政部都委會日前才通過讓該案再延3年,也就是到99年6月前,市府一定要完成區段徵收公告及發放補償金,否則都計案變更就失效。

這項開發計畫是市長郝龍斌市政白皮書中重要的市政建設之一,市府因此要爭取9月底議會開議,排入第一個審議的案子,希望盡速通過。

地政處表示,目前市府進行區段徵收,對合法建物及各時期違建,都根據公共工程拆遷標準補償,合法建物補償總金額為重建價格的160%,其次依序為52年底前的舊有違建及53年到77年8月的既存違建。

草案中規定,對合法建物補償總金額不變,其他可補償的幾類違建則提高8%到32%,原本對77年8月到83年底列管違建,只給自動搬遷行政救濟金39萬元,草案則再加重建價格的一成。

地政處指出,對這時期的違建戶,如果面積小,補償費不會增加太多,但對大面積違建戶則相當有利,例如北投士林科技園區有一戶5000多坪違建戶,將可從原本的39萬增為2000多萬。

地政處也指出,草案也規定,區段徵收範圍內合法建物及77年8月以前的舊有及既存違建的所有權人,市府都要先蓋安置住宅,才能拆房子,保障拆遷戶權益。

地政處強調,訂定草案提高違建戶補償費,主要是希望減少拆遷阻力,以金錢換取時間,對整體開發也比較有利,雖然對違建戶補償提高,仍低於合法建物。

【2007/06/20 聯合報】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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