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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0 20:44:22瀏覽353|回應0|推薦8
我向男友討了隻手機,大部份原因還是我喜歡寫小說。

本以為這隻手機能讓我利用些空檔寫點東西,或是上傳更新。但實際寫了一、兩個短篇後,我這才發現,原來火車上盯著小小的螢幕按著小小的觸控鍵盤……真他媽的痛苦!

也因為如此,光是這個故事的這個開頭,我就至少改寫了四個版本。四個,四個!

但無論如何,故事終究有了個開始:

女孩放下手機,並暗自祈禱,剛才幸苦點字寫下的段落不會變成第五個版本,畢竟她還得這些故事糊口,只是,女孩不知

「只是,女孩不知道,就在那天稍早,有個男孩看到她,跟著她,愛上她,只因為她是如此清純與可愛。
「於是,那麼地剛好,男孩撿到了她包包裡的手機;又那麼地剛好,她剛剛才用了圖形解鎖;然後,還是那麼地剛好,螢幕上殘留著清晰指㾗。
「所以男孩順利地解鎖手機,在裡面找到了她的姓名、生日、電話、地址、臉書k、IG,還有,這篇在google文件裡寫到一半的文章。」

於是,男孩將未完的故事完結,然後,貼上妳的專頁,也就是妳現在看見的這篇文章。
所以,請問,女孩,這個故事,妳還喜歡嗎?

p.s.
妳本人,比手機裡的相片還要甜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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