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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1 09:09:55瀏覽1615|回應0|推薦0 | |
基因改造神奇的孟山都公司Ⅱ 顧秀林:神奇的孟山都公司《貳》 孟山都公司和斷子絕孫的“終結者”技術 孟山都公司是一個有最大的魄力、最長遠的眼光、最宏偉的雄圖大略的超級跨國公司。它既能咄咄逼人地進攻,也能審時度勢適時收斂,進退敏捷,決策迅速。它可以在大張旗鼓推進受挫時毫無困難地偃旗息鼓,耐心等待多年,靜候下一個恰當的時機出現。這些都是孟山都成功的秘訣。孟山都公司獲得“終結者”技術的故事就是這樣一個經典。 在所有的轉基因“技術”中,最惡毒、最招人恨的一項,是種子的“不育”技術,渾名叫“終結者”,它的英文縮寫是GURT(全名Genetic Use Restriction Technologies),意思是“基因利用限制技術”,或者“植物基因表達控制技術”。被植入的一種基因在種子成熟前會產生一種毒素,殺死自己種子的胚胎,造成不育種子。這項專利竟然被美國的法律規定為可適用於一切物種的植物和一切種子。 “背叛者”技術是和終結者配套的技術,英文縮寫“T-Gurts”,意思是“特性水準上的基因利用限制技術”,是終結者技術的第二代。它同時控制植物的繁殖能力和基因性狀,可以在化學誘導劑的直接作用下啟動某種基因啟動子,即有選擇性地啟動特定的基因,例如讓種子成熟,所以也被稱為“基因開關”。 開發這兩項技術的目的非常明確,就是要防止第二和第三世界“缺德的農民侵害種子企業的利益”,因為“缺德的農民”購買了專利種子以後會設法“無償” 地重複播種,而不會按照“專利規定”只種一年,因為他們世世代代一直都是這樣自己留種,下一年再種的。終結者——背叛者技術一旦用在商業化制種上,農民自己偷偷留下的種子就沒用處了。沒有種子就沒有農業生產,就沒有農業、沒有農民。單單這一項技術,就可以徹底堵死農民偷留種子的那條老路,絕對保證種子公司的專利收入,連監督農民“違規”行為的昂貴的人力資源都省掉了。對於幹轉基因種子的生物技術公司來說,這是一個盡善盡美的好東西,好得簡直難以想像。 開發這兩項專利的,是一家位於美國密西西比州斯科特的生物科技公司,名叫“三角洲松蘭”公司(Delta & Pine Land)。 “終結者”技術的開發,從1983年雷根時代起,始終都得到美國政府的資助,而且這項專利權竟然是一家私人公司和美國政府一起獲得並且共同持有的!一家私人公司和聯邦政府共同持有轉基因技術專利,這樣的事情大概是絕無僅有的,筆者從不知道在哪裡還能找到這樣雙重的生命技術專利權,擁有者一方是一個大國的政府! “終結者”由政府和私人共同擁有技術專利,可以說明一件事:美國政府對美國基因種子巨頭的支援不是一般性的支援。建立全球性糧食壟斷是美國國家權力的戰略性決策,雖然這與雷根政府、後來歷屆政府所宣傳的“自由主義市場”的正統理論正好相反。結果是什麼呢?一旦美國政府和跨國農業公司巨頭獲得這樣的種子專利,它們可以決定和控制哪些國家將要種什麼作物,從稻米、玉米、大豆、小麥,乃至水果、蔬菜和棉花,控制一切被專利保護的種子,這是孟山都夢寐以求的事情啊! 根據美國農業部和三角洲松蘭公司之間的合作協定,公司一方享有的是獨家許可權,而美國農業部享有的是收益權,它有權從使用這項技術的商業產品中獲得淨銷售額5%的“使用費”。美國農業部和這家公司還在世界上78個國家為“終結者”申請了專利。以美國農業部的官方背景在美國以外申請專利,有幾個國家能拒絕?這樣的特權有幾家私人公司能享受呢?只有這個三角洲松蘭公司,因為它找到了一個所謂的“生命開關”。 孟山都公司最終獲得了這個“終結者”技術,是通過收購三角洲松蘭公司完成的。孟山都早就想得到這項技術的專利權,也早就想收購三角洲公司。不過這一個收購行動的時間跨越了一個世紀,孟山都從1999年開始動心,2006年才完成收購。 終結者專利頒佈一年以後,1998年孟山都公司就宣佈了收購三角洲松蘭公司的意向。它太需要這個“好得難以置信”的專利,它要借助“終結者”來維持轉基因革命運動中的領跑者地位。 趾高氣揚的孟山都同時還聲稱,要加快商業運用終結者技術的步伐,結果在美國國內引發了一場大規模民眾抗議風潮,辯論的激烈程度大概和2010年我國頒發轉基因水稻安全證書的時候不相上下。連牧師在週末佈道的時候都在談論終結者技術的道德問題,農民舉行抗議活動,各國政府舉行公開聽證會,歐盟反對轉基因生物的姿態也變得更加強硬。 無往不勝的孟山都不會被民眾抗議擋住前進的步伐。問題是如何才能打破僵局?孟山都公司誰的賬都不買,只有一個例外:洛克菲勒基金會。這個基金會背後的洛克菲勒家族才是轉基因革命真正的首創者和領袖。出面來打破僵局的人,正是洛克菲勒基金會主席戈登‧康威。他在1999年09月親自到過孟山都董事會,警告那些高管,不能再堅持商業化終結者種子技術的計畫了;孟山都這樣做是冒險,它已經威脅了整個轉基因革命;現在必須後退一小步!孟山都立刻改變了腔調,向公眾說,它洗手不幹了。 1999年10月04日,孟山都的首席執行官羅伯特‧夏皮羅在一場記者招待會上宣佈,他的公司決定停止終結者技術的商業化進程。他甚至給洛克菲勒基金會主席戈登.康威寫了一封公開信,在信中很肉麻地說:“基於您以及許多其他專家和利益相關者的意見,我們公開承諾不會將不育種子‘終結者’的技術商業化。”事實上孟山都只是需要多等一段時間,它的CEO說的話,實際上只是不定期暫停“終結者”技術的商業化。 隨後孟山都又宣佈,停止收購三角洲松蘭公司的計畫。全球媒體都鬆了一口氣,還說這是理性和社會公平的重大勝利。 有關“終結者”技術的報刊新聞,就這樣淡出了人們的視野。孟山都歇歇手,三角洲松蘭公司繼續幹。美國農業部也沒有停手。美國農業部農業研究服務局 2001年的網頁上有這樣的內容:“我們致力於使(終結者)技術獲得盡可能廣泛的應用……它帶來的好處將會使整個社會都受益……農業研究服務局傾向於就這一獨特的基因控制發現在其他方面的應用展開研究……一當新的應用進展到適當的開發階段時,這項技術就會轉交給企業進行商業使用。”[1] 三角洲松蘭公司在一份披露了詳情但未引起廣泛關注的聲明中說過,它研發終結者技術的最初目的,是把這種種子銷售到印度、巴基斯坦和中國去,因為那裡的農民既種植水稻也種植小麥![2] “終結者”技術的第一目的地原來是在我們這裡!基因革命的目的地也是在我們這裡啊,歐洲不過是個用來做“佯攻”的假目標。只過了很短的一年,到 2001年08月,美國農業部又同合作夥伴三角洲和松蘭公司簽署了一項授權合約,准許三角洲和松蘭公司將終結者技術商業化,並且用在它的棉花種子上。這一次行動沒有引起輿論的反響,對“終結者”的大眾爭論似乎已經永遠結束了。幾天之後發生的“9·11”事件,把美國農業部的這項聲明完全淹沒了。 孟山都對公眾和科學界對終結者技術的環境風險的一切“猜測”一概置之不理[3]。 2003年06月,孟山都又為“終結者”技術做了一個包裝,突出了終結者種子的所謂“可控性”,然後把這項技術說成“生態增益”技術,甚至說它可以避免通過風或其他花粉傳播途徑污染非轉基因作物!就用了這麼一個小小的伎倆,孟山都竟然把終結者技術轉變成了針對基因污染問題的“可行的技術解決方案”! 不幸的是時過境遷,公眾對如此荒唐的說法已經不像初次面對那樣關注了。過任何一個大關,都需要一步一步走,關鍵永遠在於“正確的戰略和戰術”。 2006年孟山都收購三角洲松蘭公司成功,出價15億美元(一說18億美元)。甚至連這個曾經備受關注的收購行動這次也沒有引起公眾輿論的注意。“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公眾輿論這一邊是強弩之末。孟山都運籌帷幄,遊刃有餘,最終得逞。 這個“終結者”技術不僅是孟山都一家公司的偏愛,同時也是先正達等競爭對手之愛,最終還是被孟山都得到了。在大型生物技術公司眼裡,這是一個盡善盡美的控制手段,可是在公眾和人類的良知面前,這是不折不扣的邪惡,是斷地球人“糧道”的最後一個終極手段。基因利用限制技術——終結者種子——進入商業化,對北美、西歐、日本和美國自己,對孟山都及其轉基因農業綜合企業夥伴進入的一切地方的糧食安全,對整個地球的生物圈,都會構成真實的威脅。也許21世紀的生物科學技術終究有一天要引火自焚。 第三世界國家,尤其是種棉花的國家,對孟山都獲得終結者技術專利反應非常強烈,第一,他們擔心終結者技術被用到棉花種子上,第二,他們擔心孟山都比三角洲松蘭公司更有能力強制性收取專利費。這個事件在中國卻沒有引起任何反響,大家似乎不太知道什麼叫“終結者”技術,它會幹什麼也很少有人關心。 比孟山都收購三角洲松蘭公司更加要命的是,在收購之前,2005年08月,三角洲松蘭公司的兩個溫室被龍捲風摧毀,另外11個溫室嚴重受損,在這些溫室裡正在測試的,恰恰就是終結者種子。這個惡魔究竟有多少散失出去,被毀溫室造成的生物安全風險究竟有多大,三角洲松蘭公司始終拒絕向公眾透露。終結者技術的生物污染可能在事實上已經發生了,未知的禍患已經被釋放到地球上。把後果弄清楚至少需要很多年的時間,那時候基因革命也許已經全面勝利。到那時,除了掌握基因開關的孟山都生物技術公司以外,任何人也不能收穫會發芽的農作物種子了。這將是真正的農業的末日,真正的農民的末日,也許還是人類的末日。 這個禍患最終是否能夠被清理呢?我們是連一點點影子都不知道。天下還有什麼比“終結者”技術更荒謬的東西?不讓種子發芽、不許農民選種留種?不許人民選擇自己吃下去的東西?美國政府和私人公司共同擁有這一邪惡的專利?孟山都公司千方百計買下這個邪惡的專利,只是為了“科學的好奇心”?這種斷子絕孫的種子即使放在我們面前,我們也沒有辦法區分,因為它們和天然種子在“表面上相同”——在外觀上完全相同!這就是最新、最尖端、最前沿、最昂貴、最邪惡的所謂轉基因生物技術!不許農民自己選種留種的技術是邪惡的技術,不許農民自己選種留種再植的人,就是農民的敵人。轉基因技術的精髓,就是壟斷的種子專利,美其名曰“智慧財產權”,另外一個名字是“生命專利”。 這個“終結者”技術,實實在在地把自己規定為全世界農民的對手和敵人了。除了控制地球上一切農用植物的全部種子的目的以外,孟山都還有控制動物“種子”的基因工程專案,最終也要去申請專利:其中包括豬和牛精子的專利權! [1] 恩道爾:《糧食危機》,智慧財產權出版社2008年,第11章。 [2] 上引書,第229頁。 [3] 見2004年2月孟山都的羅傑.克魯格與三角洲松蘭公司的哈里.柯林斯聯名在國際種子聯盟(一個行業保護聯盟)創辦的雜誌上發表的一篇吹噓終結者技術的論文。 權錢和技術勾結——孟山都公司和美國政府的旋轉門 權、錢和技術相勾結,是全球化中全世界各國都有的通病。孟山都公司的高管搞公關的本領,比經營轉基因種子更加出類拔萃。 一個公司經濟實力越大,它和政治的關係就越緊密。跨國公司的經濟實力大到足以影響國際政治和國內政治。現在我們已無法分辨,究竟是政府監督公司,還是公司制定規則,政府來監督規則的執行?越看越像是政府監督執行由壟斷公司推動制定的規則。 “旋轉門”現象就是一個明證。公開的資料顯示,孟山都公司組建了兩個政治性的遊說組織:孟山都好政府基金組織(the Monsanto Good Government Fund,MGF)和孟山都公民基金組織(Monsanto Citizenship Fund,MCF)。前者主要負責對公司的政治獻金活動進行審查與指導,並對外發佈公司的公共政策與所採取的社會責任措施。後者則主要負責實施公司對外政治獻金活動的具體措施,包括對政黨候選人的捐助等等。 孟山都宣稱來自MCF的政治資金完全由公司職工志願捐助。事實上,MCF就是孟山都公司的政治行動委員會(Political Action Committee)。孟山都公司捨得在這裡投資。孟山都公司為美國的眾議院農業委員會乳製品分會提供71.1萬美元的競選資助後,給激素牛奶加標籤的立法提案就沒有通過。 孟山都公司不僅通過本公司直接對政府部門或經濟組織進行遊說,還雇傭大批的專業遊說公司間接為公司從事遊說活動。這些公司包括安格斯-尼克森公司(Angus & Nickerson)、福克斯律師事務所(Aieni.Fox et al)、萊舍-拉塞爾公司(Lesher & Russell)、尼科爾斯集團(Nickles Group)、奧格威政府關係公司(Ogilvy Government Relations)、特勞特曼‧桑德公司(Troutrnan Sanders)等等。 在這其中,孟山都與萊舍-拉塞爾公司(Lesher & Russell)的合作最為緊密,該公司有著數十年與美國政府打交道的經歷。它曾幫助孟山都公司遊說過白宮、美國參眾兩院、美國農業部、美國貿易代表處等多個部門。 遊說範圍主要集中於農業、商標、專利這幾個領域。該公司早在1998年就與孟山都公司展開了合作。據統計,1999~2008年間,孟山都支付給Lesher & Russell公司的報酬達150萬美元。[1] 小布希的農業部長安‧維妮曼在2001年進入政府部門前,是孟山都的一家生物技術子公司卡爾京公司的董事長。 前國防部部長唐納德‧倫斯裴曾任孟山都下屬西爾公司的首席執行官(該公司生產天冬苯丙二?酯:一種轉基因的人工增甜劑,是可疑致癌物),還是位於加利福尼亞州的生物技術公司吉里德科技公司的董事長,該公司擁有著名的“達菲”專利,這種藥物據稱能治療禽流感,在豬流感流行的2009年,達菲被美國和世界衛生組織指定為唯一治療藥物。 美國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克萊恩斯‧湯瑪斯,2001年曾代表最高法院推動了孟山都的基因改良種子獲得專利的進程;他曾在上世紀70年代為孟山都的法律顧問部門工作。 孟山都的副總裁和董事會成員邁克爾·R‧泰勒,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第一任負責政策的副局長(1991年),專門負責制定和實施轉基因食品的政策,離任後被孟山都任命公共政策副總裁。 麥克‧傅利曼,曾經擔任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代局長,之後當了孟山都的製藥事業部西爾公司的高級副總裁。 孟山都的董事會中有一位成員是尼克森和雷根時期的環保署署長,名叫威廉‧魯克爾斯豪斯。 米奇‧坎特曾任美國總統比爾‧克林頓的律師,1994年由克林頓提名出任WTO批准進程的首席談判代表,2001年離開華盛頓時成了孟山都公司的董事會成員。 孟山都負責英國政府事務的董事瑪莎‧霍爾曾任克林頓總統的政府間事務助理。 孟山都的公共事務副總裁琳達·J‧菲舍曾任美國環保署預防、殺蟲劑和有毒物質辦公室主任。 孟山都的法律顧問傑克‧華森在卡特政府中曾任白宮辦公廳主任。 自己批准自己的申請報告20世紀90年代初,孟山都的首席科學家瑪格麗特‧米勒為孟山都起草了重組牛奶激素(rBGH)的商業化申請報告,提交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然後就到那個局裡去任職了,她自己批准了自己的申請。這種含有合成激素的牛奶在美國銷售了十多年後,2004年美國政府機構承認它的確嚴重有害於人體健康。米勒在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任人類食品安全司副司長時,曾擅自把用於奶牛的抗生素的標準提高了100倍。 旋轉門的裡面還有誰?[2] 美國的科技發達有一個典型特徵,就是軍事科研與民用技術的關係。在美國早期歷史上,這兩者的關係還不很明顯,或者說不太密切。例如,愛迪生的很多發明都以民用為最終目標。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隨著曼哈頓計畫的實施,美國軍事科研與民用科技的關係日益緊密。曼哈頓計畫的目的是製造原子彈,軍事目的達到了,該計畫中的很多輔助成果,便逐漸轉為民用。 但是,核技術的關鍵部分,還在軍事控制領域。 此後,美國的阿波羅計畫同樣是一個耗資巨大的軍事科研計畫,目的是與前蘇聯進行軍備競賽。阿波羅計畫的很多副產品,也逐漸成為民用技術。一些與我們現代人生活比較密切的,例如無線通訊、網路等,最初都是軍事科研計畫,然後轉為民用。以至於我們現在很多人玩的電子遊戲,最初也是軍事目的的模擬類比。 美國的軍事科研與民用技術之間,除了表面上看到的這種關聯,還有什麼規律? 軍事科研為了達到它的目的,往往不惜成本,投入巨大。這就帶來一個問題,如果軍事科研的成果,只能用於軍事,那麼,除非打仗,它所花的錢基本上只是純粹的開銷。美國雖然富裕,也不能任龐大的軍事科研經費只開花不結果。因此,美國總是將一部分軍事科研的成果轉化為民用,通過壟斷專營、智慧財產權等方式,保證軍事科研的投入能夠從社會上收回一部分,甚至還能賺錢。 資訊技術讓我們能夠看到一些端倪。我們現在民間使用的資訊技術和通信技術,雖然已經很方便,但是,與美國在伊拉克戰爭、阿富汗戰爭中的軍事化資訊技術相比,還是顯得很落後。這種關係就折射出美國軍事科研的核心技術,與部分轉為民用技術之間的差距。這種差距是故意的。核技術如此,航太技術如此,資訊技術如此,生物技術同樣如此。 美國的生物技術研究以前並不發達,自從二次大戰期間與英國開始合作,並暗中同德國較量,美國的生物化學技術開始了較快的發展。日本戰敗後,美國獲得了日本731部隊的全部研究材料,美國的生化武器技術逐漸開始領先世界。尤其是,當全世界都將此殺人武器的研究視為不齒的時候,美國卻花了幾十年時間,秘密研製生化武器,並且在上世界70年代,由尼克森宣佈加入修改後的“日內瓦條約”,明確任何國家擁有、研製生化武器都是非法,美國在生化武器方面的世界領先地位,已經無可動搖。 此後,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基因技術在民用領域開始出現。按照我們能夠看到的美國以往軍事科研與民用技術的關係,我認為,美國在生化武器領域的軍事科研已經有了絕對領先的成果。為了平衡此前在生物技術軍事化研究中投入的成本,美國將一部分生物類軍事科研成果轉化為民用技術,其中一部分就是我們今天看到的轉基因技術。這也從一個側面讓我們理解,為何那些“民用”生物技術專利,絕大多數都在少數幾個大公司手裡,就如同美國幾個研製軍用飛機的大公司。同時也讓我們理解,為何少數幾個掌握生物技術專利的大公司在社會上如此臭名昭著,依然在美國活得很好,而且,與美國政府、美國軍方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 同時,軍事化的生物技術部分轉為民用,也可以看成是對其成果的一種檢驗。 [1] 潘玢渠碩士論文,《試析美國孟山都公司如何構建其在全球糧食市場體系中的優勢地位》,注【114】。 [2] 劉仰:美國軍事科研與轉基因,見:http://blog.sina.com.cn/s/blog_4134ba900100iw7v.html 孟山都的轉基因小麥在哪裡[1] 小麥是世界上半數以上人口的主糧,是歐洲、美國和許多其他國家人民的主糧。如果因為轉基因非常好,所以一定要在中國強行商業化種植轉基因水稻,那麼轉基因的小麥會不會隨後在歐美國家也推廣,也進行商業化種植呢? 今天轉基因的小麥在哪裡?如果轉基因技術真的像轉基因專家說的那麼好,為什麼不先開發轉基因小麥呢?其實世界上已經有了轉基因小麥,也是孟山都公司開發的,這個公司並沒有忘記小麥。 2001年,孟山都在自己的網站上發佈消息,說它開發的一種轉基因春小麥已經進行了田間試驗,這種抗農達的轉基因抗除草劑小麥與抗除草劑轉基因大豆、玉米的原理與作用都一樣,就是把實驗室裡培育的細菌DNA植入小麥DNA,使小麥具有抗除草劑——草甘膦的特性,這樣就可以用除草劑來滅草,減少田間管理的用工,節約生產成本。孟山都說這種轉基因小麥的產量可以提高5%~15%,“同時有科學根據證明轉基因小麥對人體無害”。 孟山都網站上當時曾這樣描繪未來的美好前景:“這意味著第一個轉基因麵包將在三年內出現在超級市場的貨架上”(筆者加重)——孟山都在2004年申請轉基因小麥商業化生產,預計只需要三年時間,轉基因麵包就能上超市的貨架——美國的轉基因小麥商業計畫原來比中國的轉基因稻米推進更敏捷。 孟山都的確曾向美國政府和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俄羅斯、南非以及哥倫比亞的政府提出過轉基因小麥的商業化種植申請。可是,就在已經投資數億美元並耗時多年後,孟山都公司突然在2004年05月11日聲明,撤回了它曾經寄予厚望的轉基因小麥的商業種植申請,只保留了向美國政府的申請。 2004年07月23日,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了孟山都公司的轉基因小麥用於人類和牲畜消費[2]。 孟山都的執行副總裁卡爾‧卡薩爾是這樣說的,孟山都發現轉基因小麥計畫的商業機遇“的確並不那麼具有吸引力”。什麼商業機遇呢?出口的商業機遇,不是國內市場的商業機遇。美國自己從來沒有設想、也永遠不打算吃轉基因的主糧小麥。因為人人都知道,在加工小麥食品時,轉基因的蛋白無法被去除,因此在歐洲、日本市場上,這些小麥食品將會被打上轉基因標籤,這是歐洲對食品標注的規定。 在全球範圍內,尤其是歐盟、日本的消費者、生產者以及綠色環保組織,對轉基因食品基本上持否定的態度,反對的主要理由,和我們反對轉基因水稻一樣,就是: (1)轉基因食品安全性尚未確定; (2)混亂的農產品分離、管理體系無法防止轉基因農產品混入人類食物鏈; (3)環境風險無法預測。 所以“商業化轉基因小麥意味著食品安全有著令人擔憂的隱患”。[3] 孟山都的商業化轉基因小麥計畫也遭到了美國農民協會的強烈反對。生產者看見的是,雖然轉基因小麥不是給自己吃的,但是出口沒有海外市場,沒人要。加拿大政府看見國內一邊倒的反對態度,加上對環境風險的考慮,極可能做出駁回申請的決定。 孟山都公司看見了什麼?一個非常不利的局面:如果被加拿大這樣一個重要的同盟國家政府駁回申請,就太沒面子、太被動了,局勢就太不利了。於是,2004年05月孟山都主動從加拿大等國家撤回了申請。[4] 那些已經種出來的轉基因小麥,不管有多少,都到哪裡去了呢?其中至少有一些被送到薩達姆倒臺後的伊拉克去了。 我們首先需要知道,伊拉克所在的中亞兩河平原,是人類已知一切麥類作物的發源地!從西元前8000年開始,伊拉克人民就一直在底格里斯河和幼發拉底河之間的肥沃河谷培育麥類作物,如今全世界幾乎所有的麥類品種都來源於這裡。 2003年04月美軍佔領伊拉克,05月以後由聯軍駐伊臨時管理當局管理,這個機構的行政長官是美國人保羅.布雷默,他曾擔任美國國務院的反恐官員,也當過前國務卿亨利.季辛吉的諮詢公司“季辛吉合夥公司”的執行董事。他到伊拉克赴任後,直接向五角大廈裡的國防部長倫斯裴的辦公室報告他“重建”伊拉克的工作。 經歷了戰爭的伊拉克人民,國破家亡,既無憲法又無政府。美國佔領當局制定了整整100個法令,於2004年04月生效。這100項由美國強制實施的新“法律”(命令),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華盛頓在1990年後強加給俄羅斯和前蘇聯經濟的那一套是一樣的。 布雷默在一個月內實施的經濟變革,比在30年裡強迫拉丁美洲債務國實行的變革還要猛烈。布雷默解雇了伊拉克全部50萬名國家工作人員,把兩百家原國有企業全部私有化——“賣”給外國資本家,把公司稅率從40%降到15%,宣佈伊拉克“敞開國門做生意”,對外資外商不設任何限制;伊拉克過去的法律不承認農作物的生命形式可以獲得專利,並且禁止私人擁有生物資源,也不接受轉基因作物,但是布雷默的《第81號命令》,即“專利、工業設計、未披露資訊、積體電路和植物新品種法”,直接規定了“植物新品種保護”,規定“植物新品種專利權人”在20年內在伊拉克農業中擁有絕對的權利。 專利的所有者是誰呢?全都是孟山都這樣的大型跨國公司。 伊拉克曾經有一個國家種子庫,已毀於戰火。這件事也很蹊蹺,國家種子庫是戰爭打擊的軍事目標?伊拉克戰前在鄰國敘利亞還建立了一個備份種子庫,由位於敘利亞的阿勒頗的“國際旱地農業研究中心”(ICARDA)管理。這個機構應該為戰後的伊拉克農民提供種子,但是聯軍駐伊臨時管理當局不允許這樣做。他們要把伊拉克的農業導向“現代化”和工業化,把傳統的多樣化家庭式種植、自留種子的方式,改造成為面向“世界市場”的美國式的商業化農業。 按照布雷默的《第81號命令》,如果國際大公司開發出一種能抗禦某種伊拉克害蟲的種子新品種,而同時一個伊拉克農民正在種植另一種具有同樣抵抗力的種子,那麼這位農民留存自己的種子就是非法的。 布雷默為什麼有權力這樣做?因為總部設在日內瓦的WTO的規則就是這樣規定的:美國的法院和國際法院有權實施植物新品種保護法律,可以在它們的權力能夠達到的任何地方這樣做。 《81號命令》改變了伊拉克的專利法,其中的關鍵,就是承認外國的種子專利,就是“植物新品種保護(PVP)條款”。受保護的植物新品種,是孟山都等跨國公司巨頭自己開發的種子,是那些要和除草劑一起使用的種子。 《81號命令》的植物專利法,不是通過主權國家政府之間的談判或與世貿組織的談判達成的。它是由華盛頓直接強加給毫無抵抗能力的伊拉克農民的。根據華盛頓消息靈通人士的消息,《81號命令》中有關植物專利的具體細節,是孟山都公司替美國政府起草的[5]! 孟山都在阿根廷得手之後,趁火打劫,又把黑手伸到了伊拉克!它輕鬆制定了《第81號命令》中的植物專利條文,把伊拉克未來的糧食命運搶到了自己手中。 《第81號命令》一發布,美國國際開發署就通過美國農業部為伊拉克提供了數千噸美國的、有補貼的“高品質合格的小麥”,免費分發給困境中的伊拉克農民。 對轉基因種子和植物專利持批判態度的非政府組織“糧食”(GRAIN)在一份報告中說,美國國際開發署不允許獨立的科學家確定這些小麥是不是轉基因小麥![6] 後來有過多種管道的零星報導,證實美國送到伊拉克以及阿富汗的小麥,就是轉過基因的小麥。在美軍佔領下的伊拉克推廣轉基因小麥,比在阿根廷傳播轉基因的大豆更加容易。伊拉克整個國家的農業體系很順利地納入了美國的轉基因商業化農業的軌道。“要麼用我們的轉基因種子,要麼去死!”[7] 一個國家是否對植物的種子授予專利,是一個國家的主權的體現。在孟山都公司這種超級國際權力的戰略面前,原本最平常的東西——農作物種子,現在加上專利,變成了最厲害的武器。外國種子的專利?接受還是拒絕?這是一項國家主權的決定,而不再是科學或者技術上的決定。轉基因的小麥毫無阻礙直接走進了伊拉克,因為戰爭之後的伊拉克不再有主權。轉基因的小麥也走到了主權受到侵犯的其他國家,例如飽受乾旱蹂躪和戰爭破壞的阿富汗[8]。 不論中國是否真的把轉基因的水稻商業化,以小麥為主食的美國和歐洲國家,永遠也不會去吃轉了基因的小麥;美國“創造”出來的轉基因小麥,是給別人吃的;給誰?給沒有力量抵制的、或者在戰爭中或者被天災蹂躪的那些國家的人民。轉基因小麥雖然沒有正式商業化種植,但是試種出來的那些,看來一點都沒有浪費。今天的伊拉克和阿富汗等國的糧食生產體系,通過轉基因的小麥,已經被孟山都等跨國公司和美國政府穩穩地掌控在手心裡了。 [1] 本節關於轉基因小麥和伊拉克的內容,借鑒了恩道爾:《糧食危機》,智慧財產權出版社2008年,第九章。 [2] “美批准孟山都公司出品轉基因小麥”,2004年07月28日 17:00,格林集團,見: http://finance.sina.com.cn/gnfmp/20040728/1700908308.shtml [3] 見農博網2010-2-16:http://www.aweb.com.cn 2007年08月30日15:18。 [4] 美國三縣全民公決禁種轉基因糧食,來源:《南方週末》——專訪“綠色和平”科學顧問杜琳斯德賓斯基教授。見:http://forum.book.sina.com.cn/thread-2379393-1-1.html。 [5] 《糧食危機》,恩道爾,第176頁。 [6] “糧食新聞發佈”:伊拉克的新專利法向農民宣戰,重點打擊目標:南半球的糧食,2004年10月(GRAIN Press Release,Iraq’s New Patent Law:A Declaration of War Against Farmers, Focus on the Global South and GRAIN, October 2004),來源:http://www.grain.org/article/?id=6, 轉引自恩道爾:《糧食危機》,智慧財產權出版社2008年,第185頁,注7 。[7] 同上書,第170頁。 [8] 完全解密HAARP2_杞人憂天_百度空間,見: http://hi.baidu.com/nitanai/blog/item/eeeaba17cf543d02c93d6d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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