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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06 12:00:11瀏覽20963|回應11|推薦42 | |
衛人嫁其子而教之曰:「必私積聚。為人婦而出,常也。成其居,幸也。」其子因私積聚,其姑以為多私而出之,其子所以反者倍其所以嫁。其父不自罪於教子非也,而自知其益富。今人臣之處官者皆是類也。 語譯: 有個衛國人,女兒出嫁的時候教導女兒說:“你一定要私下積聚錢財,女子做別人的老婆被休,是經常發生的事啊,那種終老夫家的,是僥幸才有的。”他的女兒就暗中積聚錢財,她的婆婆認為她私心太重而休了她。他的女兒所帶回的錢財比原來陪嫁的多一倍。她的父親不怪罪自己教子無方,只知道家裡比過去更富了。 現在做臣子的當官都是這一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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