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一路走過
2017/03/18 22:29:58瀏覽103|回應1|推薦0

一路走過,是很多個春秋。

開始第一次提離婚,雙方都是好傷心。後來就說多了。說多了,把離婚申請扔到對方臉 上,另一方都不會當真。

開始嘛。孩子不是小嗎?孩子小,離婚不成。孩子大了,孩子會幫著,那婚也是離不成 。到後來孩子走了,婚還是離不成的。老都老了,孩子一起撫養大了,自然明白,這一 生注定,是要綁在一起。

其實沒有離不成的婚。如果離不成,就是沒打算真離。要是真離,沒有離不成的。經營 婚姻,要想經營的好,不易。要想不好,還不易嗎?

離不成,就是還有不捨的地方。婚配婚配,不配,就不會婚。一起從無到有。一個家, 從兩個人,到三個人,到四個人。再到三個人,再到兩個人。一個鍋裡燒飯,一個銀行 用錢,孩子在中間,喜歡的就是一隻手牽著媽媽,一隻手牽著爸爸。要分手,總會有一 兩個畫面會跳出來阻止。不說利益,就算是再吵鬧得夫妻,難道就沒有一個溫馨的畫面 嗎?

這一路走過,吵鬧,離婚都成了風景。吵多了,炒了就忘了。過兩天,想起來,還逗逗 對方,不是昨天還在說要離婚,怎麼今天就好了?或許只有那一位,是你可以理直氣壯 地對他說:HIHI,請把工資全部交上來的那個人吧?或許只有那一位,是你沒法把他的 基因從孩子身上踢掉的那個吧?

所以,別人離婚,只有傻子,才會勸別人離婚。到第二天,人家依舊夫妻,還是一家人 。只有勸人離婚的,站在風中凌亂。 呵呵,不僅自己勸自己不離婚,並且,也要勸別 人不離婚。

來源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ndyh123&aid=97226301

 回應文章

陳正華 牧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7/04/03 02:08
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