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修正「基本工資」,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一日生效。
依 據: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修正每月基本工資為新臺幣一萬九千四十七元。
主任委員 潘世偉
那勞工退休金、勞工保險級距怎麼沒有同步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