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全體員工旅遊 不算個人所得
2011/11/25 09:32:39瀏覽222|回應0|推薦1
稅務問答/全體員工旅遊 不算個人所得

新店區杜小姐問:公司舉辦員工旅遊應如何報稅?

北區國稅局新店稽徵所答覆:

營利事業舉辦全體員工均可參加國內、外旅遊所支付的費用,免視為員工所得。若舉辦旅遊僅招待特定員工(例如達一定服務年資、職位階層、業績標準等)或以現金定額補貼,在未超過職工福利金動支標準部分,應認屬各該員工之其他所得,超過職工福利金動支標準及未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者,屬營利事業對員工補助,應併員工薪資所得扣繳所得稅。



全文網址: 稅務問答/全體員工旅遊 不算個人所得 | 稅務法務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6737808.shtml#ixzz1eg0O9EZZ 
Power By udn.com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ndeswu2&aid=5871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