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6/04/22 21:52:37瀏覽215|回應0|推薦0 | |
李洪志父亲李丹,曾用名李扬(解放前用名)、李兴、李凤祥,汉族,原籍河北省玉田县,1926年6月3日生于长春市团山堡。 1945年至1946年,李丹在长春市新民医院学医。 1947年春天,李丹与学医时的同学顾凤英结婚。同年生有一子,名叫李小根(现名叫李万年)。 1949年春天,李丹与顾凤英离婚。 1949年冬天,李丹在吉林省敦化县(现为敦化市)林务局职工医院因病退职。 1950年3月,李丹因无家可归,投奔家住公主岭市的舅舅谷贺岭家养病。当时,公主岭市为丙等城市,归怀德县管辖,是全省310个县辖区中包括的4个县辖市之一。 1950年5月,病愈后的李丹在公主岭市自己开办诊所。 1951年春天,李丹在公主岭市医师会进修学习。 1951年秋天,李丹与医师会同学芦淑珍结婚。 1952年7月7日,李丹的第二个孩子、李丹与芦淑珍的第一个孩子李洪志出生,乳名小来子。 1952年6月至1953年6月,李丹参加公主岭市联合诊所,并任河南、河北两街的诊所所长。在公主岭市生活、工作、学习期间,李丹家住西三道街(邮局东邻),组长姓林,西邻姓赵,当时是开成衣铺的。 1953年6月至10月,李丹从公主岭市考到哈尔滨铁路卫生处为医师,后派到长春市长春铁路医院门诊内科工作。 1953年11月至1958年3月,李丹在吉林省国营贸易职工联合疗养所门诊部工作,住该所宿舍。 1958年3月至8月,李丹在家。 1958年9月至1959年8月,李丹在长春市炭墨厂卫生所工作。 1959年9月至1986年9月,李丹在长春市第一针织厂卫生所工作。 1962年夏天,李丹与第二任妻子即李洪志母亲芦淑珍离婚。文革期间,李丹因所谓“历史问题”(被怀疑是伪警长、国民党建军、三青团员)被揪斗、进行隔离审查,被非法关押145天。 1978年11月,长春市第一针织厂为李丹平反。 1986年11月5日,李丹退休。 1996年3月,李丹去世,终年70岁。 |
|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