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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7 01:07:51瀏覽963|回應3|推薦40 | |
(網路截圖) 古時候... 唱大戲的叫做「伶人」,雜耍賣藝的叫做「藝人」。 現代... 不分演戲/唱歌/廣告/主持...也無所謂大螢幕小螢幕,更不管有才藝沒才藝,只要在螢幕上露過臉的通通叫「藝人」或「明星」。 記得當年甫出道朱延平導演曾為我解釋過「什麼叫做明星?」 他說:當一個人到達無可取代的地步才配稱做「明星」。 多年前也曾領受千面女郎方芳姐的指導與教誨... 她說:要不斷創造新的演出以及賦予你的角色生命力,不要貶低自己只是個賣藝的人,要當自己是個有尊嚴的「表演藝術家」!!! 我還沒有資格被稱做明星!!! 但我是個有尊嚴的表演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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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