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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文化常識彙編 續2 【諱稱】
古人對“死”有許多諱稱,主要的有: (1)天子、太后、公卿王侯之死稱:薨、崩、百歲、千秋、晏駕、山陵崩等。 (2)父母之死稱:見背、孤露、棄養等。 (3)佛道徒之死稱:涅檠、圓寂、坐化、羽化、仙遊、仙逝等。“仙逝”現也用於稱被人尊敬的人物的死。 (4)一般人的死稱:亡故、長眠、長逝、過世、謝世、壽終、殞命、捐生、就木、溘逝、老、故、逝、終等。
七、飲食器用
古代所指的五種穀物。“五穀”,古代有多種不同說法,最主要的有兩種:一種指稻、黍、稷、麥、菽;另一種指麻、黍、稷、麥、菽。兩者的區別是:前者有稻無麻,後者有麻無稻。古代經濟文化中心在黃河流域,稻的主要產地在南方,而北方種稻有限,所以“五穀”中最初無稻。
五種動物,具體所指說法不一:一種指牛、羊、豬、犬、雞;一種指麋、鹿、磨、狼、兔;還有一種指磨、鹿、熊、狼、野豬。第一種說法流傳較廣。
指酸、鹹、甜(甘)、苦、辣(辛)五種味道。烹調上講究“五味調和”。
指六種家畜:馬、牛、羊、豬、狗、雞。
指古代八種珍貴的食品。其具體所指隨時代和地域而不同。陶宗儀《南村輟耕錄》卷九雲:“所謂八珍,則醍醐、麝沆、野駝蹄、鹿唇、駝乳麋、天鵝炙、紫玉漿、玄玉漿也。”後世以龍肝、鳳髓、豹胎、鯉尾、鴞炙、猩唇、熊掌、酥酪蟬為八珍。
古 代食器種類很多,主要的有:簋(gui),形似大碗,人們從甗(yan)中盛出食物放在簋中再食用。簠(fu),是一種長方形的盛裝食物的器具,用途與簋 相同,故有“簠簋對舉”的說法。豆,像高腳盤,本用來盛黍稷,供祭祀用,後漸漸用來盛肉醬與肉羹了。皿,盛飯食的用具,兩邊有耳。盂,盛飲之器,敞口,深 腹,有耳,下有圓形之足。盆盂,均為盛物之器。案,又稱食案,是進食用的託盤,形體不大,有四足或三足,足很矮,古人進食時常“舉案齊眉”,以示敬意。古 人食肉常用匕把鼎中肉取出,置於俎上,然後用刀割著吃。匕,是長柄湯匙;俎,是長方形砧板,兩端有足支地。古人常以刀匕、刀俎並舉,並以“俎上肉”比喻受 人欺淩、任人宰割的境遇。《鴻門宴》中有這麼一句:“人為刀俎,我為魚肉,何辭為?”說的就是這種境遇。箸,夾食的用具,與“住”諧音,含有停步之意,因 避諱故取反義為“快”,又因以竹製成,故加個“竹”字頭為“筷”,沿用至今。以上食器的質料均可選用竹、木、陶、青銅等。一般百姓大多用竹、木、陶製成, 貴族的食器則以青銅居多。古代統治者所用的筷子,有的用金、銀或象牙製成。
我 國古代炊具有鼎、鑊(huo)、甑(zeng)、甗(yan)、鬲(li)等。鼎,最早是陶制的,殷周以後開始用青銅製作。鼎腹一般呈圓形,下有三足,故 有“三足鼎立”之說;鼎的上沿有兩耳,可穿進棍棒抬舉。可在鼎腹下麵燒烤。鼎的大小因用途不同而差別較大。古代常將整個動物放在鼎中烹煮,可見其容積較 大。夏禹時的九鼎,經殷代傳至周朝,象徵國家最高權力,只有得到九鼎才能成為天子,可見它是傳國之寶。鑊是無足的鼎,與現在的大鍋相仿,主要用來烹煮魚肉 之類的食物;後來它又發展成對犯人施行酷刑的工具,即將人投入鑊中活活煮死。甑,是蒸飯的用具,與今之蒸籠、籠屜相似,最早用陶製成,後用青銅製作,其形 直口立耳,底部有許多孔眼,置於鬲或釜上,甑裏裝上要蒸的食物,水煮開後,蒸氣透過孔眼將食物蒸熟。鬲與鼎相近,但足空,且與腹相通,這是為了更大範圍地 接受傳熱,使食物儘快爛熟。鬲與甑合成一套使用稱為“甗”。鬲只用作炊具,故體積比鼎小。炊具可分為陶制、青銅制兩大類。一般百姓多用陶制,青銅炊具為貴 族所用。
尊, 是古代酒器的通稱,作為專名是一種盛酒器,敞口,高頸,圈足。尊上常飾有動物形象。壺,是一種長頸、大腹、圓足的盛酒器,不僅裝酒,還能裝水,故後代用“ 簞食壺漿”指犒勞軍旅。彝、卣(you)、纍(lei)、缶(fou),都是形狀不一的盛酒器。爵,古代飲酒器的總稱,作為專名是用來溫酒的,下有三足, 可升火溫酒。角,口呈兩尖角形的飲酒器。觥(gong),是一種盛酒、飲酒兼用的器具,像一隻橫放的牛角,長方圈足,有蓋,多作獸形,觥常被用作罰酒,歐 陽修《醉翁亭記》中有這樣的描述:“射者中,奕者勝,觥籌交錯,起坐而喧嘩者,眾賓歡也。”杯,橢圓形,是用來盛羹湯、酒、水的器物。杯的質料有玉、銅、 銀、瓷器,小杯為盞、盅。卮,也是一種盛酒器,《鴻門宴》中有“卮酒安足辭”之句。
即肉汁。有兩種:一種是純肉汁,供食飲;另一種是肉羹,製成五味調和的濃肉湯,後泛指煮或蒸成的汁狀、糊狀、凍狀的食品。在古代,肉是“肉食者”才能吃到的,貧苦百姓只能用白水煮菜為羹,這就是所謂的菜羹。
膾,切細的魚、肉;炙,烤肉。古代鮮肉一般用火炙,就像今天的烤羊肉串;幹肉則用火烤。“食不厭精,膾不厭細”,可見古代膾食需要很高的刀工技法。膾炙,是人們所共同喜好的,後來把詩文為人所稱頌叫做“膾炙人口”。
我 國古代傢俱主要有席、床、屏風、鏡臺、桌、椅、櫃等。席子,是最古老、最原始的傢俱,最早由樹葉編織而成,後來大都由蘆葦、竹篾編成。古人常“席地而坐 ”,足見席子的應用是很廣泛的。床,是席子以後最早出現的傢俱。一開始,床極矮,古人讀書、寫字、飲食、睡覺幾乎都在床上進行。《孔雀東南飛》:“阿母得 聞之,槌床便大怒。”詩中的“床”指的是坐具。和這種矮床配合用的傢俱有幾、案、屏風等。還有一種矮榻常與床並用,故有“床榻”之稱。魏晉南北朝以後,床 的高度與今天的床差不多,成為專供睡覺的傢俱。唐宋以來,高型傢俱廣泛普及,有床、桌、椅、凳、高幾、長案、櫃、衣架、巾架、屏風、盆架、鏡臺等,種類繁 多,品種齊全。各個朝代的傢俱,都講究工藝手法,力求圖案豐富、雕刻精美,表現出濃厚的中國傳統氣派,成了我國傳統文化的一個組成部分。其獨特風格與樣 式,對世界不少國家產生過深遠影響。
【五聲】 也 稱“五音”,即我國古代五聲音階中的宮、商、角、徵(zhi)、羽五個音級。五聲與古代的所謂陰陽五行、五味、五色、五官,、五穀等樸素的理論形式一樣, 是我國早期整體化的美學觀,被西方人看作是整個東方音樂的基本形態。《戰國策·荊軻刺秦王》:“高漸離擊築,荊軻和而歌,為變徵之聲,:士皆垂淚涕泣。” 文中的“變徵”是角、徵二音之間接近徵音的聲音,聲調悲涼。
音樂術語。古代稱宮、商、角、變徵、徵、羽、變宮為七聲,其中以任何一聲為音階的起點,均可構成一種調式。凡以宮聲為音階的起點的調式稱“宮”,即宮調式,而以其他各聲為主者則稱“調”,如商調、角調等,統稱為“宮調”。
古 代樂律學名詞,是古代的定音方法。即用三分損益法將一個八度分為十二個不完全相同的半音的一種律制。各律從低到高依次為:黃鍾、大呂、太簇、夾種、姑洗、 仲呂、蕤賓、林鍾、夷則、南呂、無射、應鍾。十二律又分為陰陽兩類,凡屬奇數的六種律稱陽律,屬偶數的六種律稱陰律。另外,奇數各律稱“律”,偶數各律稱 “呂”,故十二律又簡稱“律呂”。
古 代各種民間音樂的泛稱。宮廷中宴會時所用的俗樂,稱為“燕樂”。“雅樂”是統治階級制定的典禮樂舞,尋根究底,幾乎都來自民間音樂,只不過改變了它的內容 和情調而已。有著名琴曲《廣陵散》《酒狂》《高山》《流水》《梅花三弄》等,琵琶曲《陽春古曲》《平沙落雁》《霓裳曲》,絲竹曲《春江花月夜》《老八 板》,廣東音樂《旱天雷》《雨打芭蕉》等,以及大量的寺院音樂、各地各種樂曲,其中不少是我國傳統文化中的珍寶。
古 代帝王祭祀天地、祖先及朝賀、宴享等大典時所用的樂舞。周代雅樂是指“六舞”(雲門、咸池、大磬、大夏、大鑊、大武,前四種屬文舞,後兩種屬武舞)。以後 歷代統治者都把這奉為樂舞的最高典範,認為它的音樂“中正和平”,歌詞“典雅純正”,故稱之為“雅樂”。各個朝代均循禮作樂,歌功頌德,此類樂舞統稱為 “雅樂”。
樂府《吳聲歌曲》名。相傳為陳後主(陳叔寶)所創,原詞已佚。隋煬帝、溫庭筠等都曾作有此曲。唐代張若虛所作的《春江花月夜》最為出名。
即 《霓裳羽衣曲》,簡稱《霓裳》。唐代宮廷樂舞。其由來傳說不一:有的說,唐玄宗登三鄉驛,望見女兒山,歸而作之;有的說,此曲是《婆羅門曲》之別名;有的 說,唐玄宗憑幻想寫成前半曲,又將西涼都督楊敬述進《婆羅門曲》改編成後半曲合而制之。白居易有首詩,對此曲的演唱作了詳盡的描述。
琵琶大麯。明代後期已在民間流傳。樂曲描寫西元前202年楚漢戰爭在垓下最後決戰之情景,運用了琵琶特有的表現技巧,表現古代戰爭中幹軍萬馬衝鋒陷陣之勢,十分生動。此曲是傳統琵琶曲的代表作品之一。
古代的五種射技。這五種射技為:白矢、參連、剡注、襄尺、井儀。白矢,箭穿靶子而箭頭發白,表明發矢準確而有力;參連,前放一矢,後三矢連續而去,矢矢相屬,若連珠之相銜;剡注,謂矢行之疾;襄尺,臣與君射,臣與君並立,讓君一尺而退;井儀,四矢連貫,皆正中目標。
舊時對筆、墨、紙、硯四種文具的總稱。文房,即書房。北宋蘇易簡著有《文房四譜》一書,敍述了四種文具的品類及故實等。這些文具,製作歷史悠久,名手輩出,且品類豐富,風格獨特。著名的有:安徽涇縣的宣紙、安徽歙縣的歙墨、廣東端州的端硯、浙江吳興的湖筆。
中 國傳統藝術之一,是以漢字為表現物件、以毛筆為表現工具的一種線條造型藝術。漢字經歷了篆、隸、楷等發展階段,技法日精,在文字書寫的點畫篇章之間,表達 出作者的性格、情感、意趣、素養、氣質等精神因素,遂成為一門獨立的藝術。用筆、結構、章法為書法之大要。從商周甲骨文、兩周金文、秦篆、漢隸,以及魏晉 到唐宋楷、行、草,書體繁複,流派眾多,湧現了王羲之、顏真卿、懷素等偉大的書法家,留下了《蘭亭序》《自敍帖》等珍貴書法遺產。
古 人分析漢字的造字方法而歸納出來的六種條例,即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今人一般認為後兩種與造字無關。象形即描摹事物形狀的造字法,如“ 日、月、山、羊、馬”等,象形字全是獨體字。指事是以象徵性的符號來表示意義的造字法,如“上、下、本、末、中、甘、刃”等,指事字也全是獨體字。會意是 由兩個或多個字合起來表達一個新的意義的造字法,如“明、旦、采、休”等。形聲是意符和聲符並用的造字法,形聲字占漢字的百分之八十左右。
“永”字具有漢字的八種基本筆劃:點、橫、豎、撇、捺、折、鉤、提。
我國古代刻在器物上的文字,筆劃凸起的叫陽文,凹下的叫陰文。
指古詩文中經常提到的松、竹、梅。松,是耐寒樹木,經冬不凋,常被看作剛正節操的象徵。竹,也經冬不凋,且自成美景,它剛直、謙遜,不亢不卑,瀟灑處世,常被看作不同流俗的高雅之士的象徵。梅,迎寒而開,美麗絕俗,是堅韌不拔的人格的象徵。
古詩文中常提到的梅、竹、蘭、菊。蘭,一則花朵色淡香清,二則多生於幽僻之處,故常被看作是謙謙君子的象徵。菊,它不僅清麗淡雅、芳香襲人,而且具有傲霜鬥雪的特徵;它豔於百花凋後,不與群芳爭列,故歷來被用來象徵恬然自處、傲然不屈的高尚品格。“梅、竹”見上條。
【四書】 《大學》《中庸》《論語》《孟子》的合稱。宋人抽出《禮記》中的《大學》《中庸》兩篇,與《論語》《孟子》配合,至南宋淳熙間,朱熹撰《四書章句集注》,“四書”之名由此而定。此後,“四書”始終是我國封建社會正統教育的必讀書和科舉取士的初級標準書。
《詩》《書》《禮》《易》《春秋》五部儒家經典的簡稱,始稱于漢武帝時。其中存有中國古代豐富的歷史資料,是封建時代教育的必讀教科書,並被統治階級作為宣傳宗法封建思想的理論依據。
指的是六部儒家經典,即在“五經”外,另加《樂經》。也有稱“六經”為“六藝”的,韓愈《師說》中的“六藝經傳皆通習之”中的“六藝”即“六經”。
十 三部儒家經典。漢代開始,把《詩》《書》《禮》《易》《春秋》稱為“五經”。唐代把“三禮”(《周禮》《儀禮》《禮記》)、“三傳”(《公羊傳》《轂梁 傳》《左傳》),連同《易》《書》《詩》稱為“九經”。至唐文宗刻石經,將《孝經》《論語》《爾雅》列入經部,則為“十二經”。宋代又將《孟子》提升為 經,故有“十三經”之稱。
舊 時廣泛使用的蒙學課本。相傳為宋代王應麟撰,明清學者陸續增補,至清初的本子為一千一百四十字。內容從闡述教育的重要性開始,進而依次講述名物常識、經書 子書、歷史知識及古人勤學的故事等。全部用三言韻語,便於兒童誦讀。句法靈活豐富,語言通俗易懂。自編成後廣為流傳,一直使用至清末民初。
舊 時廣泛使用的蒙學課本。南朝梁代周興嗣編,梁武帝大同年間編成。全書將一千個字,編為四字一句的韻語,介紹有關自然、社會、歷史、倫理、教育等方面的知 識,基本上無重複的字。自隋代開始流行,至清末一直被廣泛用作兒童識字課本。宋代以後,有種種續編和改編本,但都沒有舊本流傳得廣泛、長久。
舊時蒙學讀物。有《新鐫五言幹家詩》《重訂千家詩》兩種,前者題王相選注,後者題謝枋得選、王相注,所選均七言詩。兩種選本都分絕句、律詩兩部分,大都為唐、五代、宋作品,宋詩尤多。因入選之詩淺近易解,所以流傳較廣。
詩歌總集。清代乾隆年間蘅塘退士孫洙編,實選唐詩三百十首,分五古、七古、五律、七律、五絕、七絕及樂府諸體排列。選編的原意,本作為家塾課本。所選詩作大都藝術性較高,便於吟誦,是流傳最廣的唐詩選本。
現存最早的詩文總集。南朝梁蕭統(昭明太子)編選,世稱《昭明文選》。選錄自先秦至梁的詩文辭賦,共一百二十九家,七百餘篇,分三十八類。選者注意到文學與其他類型著作的區分,故不選經子,史書也僅取論贊,入選作品大多為駢文。該書是研究梁以前文學的重要參考資料。
清代康熙年間吳楚材、吳調侯叔侄二人編選的一部歷代文章總集,共十二卷。全書收錄自東周至明末的文章二百二十二篇,以朝代為序排列。選文多慷慨悲憤之作,語言琅琅上口。每篇的簡要評注,頗有見解。是清代以後流傳最廣、影響較大的古文選本。
清 代姚鼐編的各類文章總集。全書七十五卷,選錄戰國至清代的古文,依文體分為論辨、序跋、奏議、書說、贈序、詔令、傳狀、碑誌、雜記、箴銘、頌贊、辭賦、哀 祭等十三類。所選作品主要是《戰國策》、《史記》、兩漢散文家、唐宋八大家及明代歸有光、清代方苞、劉大櫆等的古文。書首有序目,略述各類文體的特點、源 流及其義例。
從《史記》到《明史》的二十四部紀傳體史書,被稱為“正史”,清代乾隆年間編定。全書總計三幹二百二十九卷,記載了從黃帝到明末共四千餘年的史事,是史學研究的重要資料,也常以之代稱中國歷史。其中《史記》是通史,其餘的都是斷代史。
我 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原名《太史公書》,東漢以後始稱《史記》,西漢司馬遷撰。全書一百三十篇,計十二本紀、十表、八書、三十世家、七十列傳,記載自黃帝 至漢武帝時期共約三千年的歷史。該書取材頗富,作者曾廣泛查閱並實地調查了大量史料和史事。文筆優美生動,結構嚴謹,被奉為封建時代歷史著作的典範,在我 國史學史和文學史上都有極重要的地位。作者所創的紀傳體例為歷代著正史者所遵循取法。
北宋司馬光撰,全書二百九十四卷。宋神宗以其“鑒於往事,有資於治道”,命名為《資治通鑒》。該書取材廣泛,除歷朝正史外,尚有野史、實錄、譜牒、行狀、文集等三百餘種。剪裁精審,嚴謹清晰,功力極深,是一部對後代產生很深影響的編年體通史。
著名類書,由北宋李防等奉敕編輯。因成書于宋太宗太平興國年間,故名。全書五百卷,另目錄十卷,按題材性質分九十二大類,一百五十餘小類,收錄上迄先秦兩漢,下及北宋初年的作品約七千則。採錄漢代至宋初的小說、筆記、稗史等五百餘種,保存了今已亡佚的大量古小說資料。
古人為詩文集命名的方式,主要的有:
(1)紀傳體是以人物為中心線索來編寫的史書體裁,由司馬遷首創。《二十四史》全是紀傳體。 (2)編年體是按年月日先後順序來記述史實的史書體裁,如《左傳》、《資治通鑒》。 (3)紀事本末體是以歷史事件為中心線索來編寫的史書體裁。這種體裁在南宋時才出現,如《通鑒紀事本末》、《宋史紀事本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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