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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盧映潔
2010/10/17 19:16:38瀏覽729|回應2|推薦4

一句話被用爛了,通常在拾人牙慧的三流作家和鸚鵡身上,也發生在更不入流的amisgin這裡。話說「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唱國歌,是出自陳寅恪的《清華大學王觀堂先生紀念碑銘》,觀堂即甲骨四堂之一,王觀堂就是王國維。1917年第一篇研究甲骨文的學術論文《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即是王國維發表的。

甲骨文是中國目前已知最早的文字,也是漢字的前身。當時用於記錄請神問鬼祭祀占卜,故又稱卜辭。這是文字最早的功用之一,其餘也如現代,譬如傳承文化、備忘、溝通、下達命令、考試等等,基本上是人類走出洞穴的輔助工具。由實用工具再轉為表達或者抒發情感,遂成為一種藝術,其組合就是戲劇、詩詞、小說、散文等等,能長久留傳下來的,只有美和謊言。

歷史裡謊言多的是,人人也會說,差別在說的漂亮、說的習以為常或說的臉紅害臊,但美可意會卻難言傳。這是徐志摩在《濟慈的夜鶯歌》說的「至於整體的領悟還得靠你們自己,我是不能幫忙的。」雖客氣說不能幫忙,卻還是慷慨地示範「靜極了,這朝來水溶溶的大道,只遠處牛奶車的鈴聲,點綴這周遭的沉默...」也細心地說明「這是想像力最純粹的境界:孫猴子能七十二般變化,詩人的變化力更是不可限量沙士比亞戲劇裏至少有一百多個永遠有生命的人物,男的女的、貴的賤的、偉大的、卑瑣的、嚴肅的、滑稽的,還不是他自己搖身一變變出來的。」回到王國維《人間詞話》有我之境,以我觀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無我之境,以物觀物,故不知何者為我,何者為物註:加藤阿幸《論徐志摩詩文古典風範之內在成因。再回到陳寅恪的論《再生緣》是「故此等之文,必思想自由靈活之人始得為之。非通常工於駢四儷六,而思想不離於方罫之間者,便能操筆成篇也。今觀陳端生《再生緣》地一七卷中自序之文與《再生緣》續者梁楚生第二十卷中自述之文,兩者之高下優劣立見。其所以至此者,鄙意以為楚生之記誦廣博,歲或勝於端生,而端生之思想自由,則遠過於楚生。撰述長篇之排律駢體,內容繁復,如彈詞之體者,茍無靈活自由之思想,以運用貫通於其間,則千言萬語,盡成堆砌之死句,即有真實情感,亦墮世俗之見矣。不獨梁氏如是,其他如邱心如輩,亦莫不如是。《再生緣》一書在彈詞體中,所以獨勝者,實由於端生之自由活潑思想,能運用其對偶韻律之詞語,有以致之也。故無自由之思想,則無優美之文學,舉此一例,可概其餘。此易見之真理,世人竟不知之,可謂愚不可及也。

活在現代,我們確實愚不可及。

總的原因可以徐志摩的話「那時候文明的沾染比較不深,那時候的人,我猜想,也一定比較的不野蠻,近人情,愛自然,所以白天聽得著滿天的雲雀,夜裏聽得著夜鶯的妙樂。註:徐志摩《濟慈的夜鶯歌》」和沈從文的話「一切都應當美一些!醜的東西雖不全是罪惡總不能使人愉快也無從令人由痛苦見出生命的莊嚴產生那個高尚情操。我們活到這個現代社會中,已經被官僚、政客...,共同弄得夠醜陋了!註:沈從文《看虹摘星錄》」來作為解釋。

事實果真如此?不盡然,一切要從無線上網的言論自由談起。不同意見不同見解不同創作是社會多元化發展,好比李白杜甫寫詩、蘇東坡寫詞、關漢卿寫詞曲、王國維陳寅恪寫史寫評論、徐志摩沈從文寫散文詩歌小說...,但把amisgin不入流且卑劣的政治批文放在一起,真是東施效西施,實在丟盡了臉幸好有自知之明

丟臉還不知見笑,甚而粗暴地貼人「腦殘、腦袋有洞、這種『貨色』」等不堪言語,然後義正詞嚴地訴諸言論自由,這個既丟臉又不知羞恥,簡直醜陋至極。

烏鴉不能期待變夜鶯,好比人性有惡有善,不能一廂情願要求善的遮掩惡的、一切盡善盡美,但當反駁變成咒罵、人身攻擊,惡的作惡,又高舉用血淚織成的言論自由的旗幟揮舞,到這裡不必再舉徐志摩沈從文怎麼說。很簡單,回到工具的年代,文字可以發動《橫掃一切牛鬼蛇神》、《炮打司令部》,如同水果刀,不好好削好水果,卻任意揮舞,變成作勢捅人的武器,然後正當地說反對文字獄,天曉得文字獄正是這班讀詩讀不出美感、寫文寫不出道理、反對反不出名堂,只會聞風而動喊打喊殺呼朋引伴集體壯膽搞出來的!網路裡搖身一變變出來的,可真是野蠻野蠻地糟蹋了言論自由的真諦。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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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isgin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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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uri回應
2010/10/22 20:23


shouri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http://www.youtube.com/watch?v=fJu03xDrjP0 請參考.

amisgin(amisgin) 於 2010-10-22 20:25 回覆:
amisgin(amisgin) 於 2010-10-22 16:38 回覆: 刪除

1.盧映潔在影片中是舉實際例子而請問其他家長不是這7位受害家長,怪罪一詞是立委黃提出,所以jun5238吞吞吐吐,至於閣下有看影片還張冠李戴,亂貼標籤似是閣下上網的目的。 

2.發言夾帶標籤,姑念閣下前此道歉,聲明在先,下次回應再夾帶倒藍等東倒西歪標籤,一概刪除─自取其辱,難看。


shouri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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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政氣兄答您的問題
2010/10/22 15:39
雖然我和政氣兄政見不見得一致, 和您更曾經發生激烈衝突, 但由於政氣兄和您都擅長微言大義導致雞同鴨講, 身為旁觀者的我卻是看得一清二楚, 我可以試著代答.

我認為盧女士過於激動, 導致感到受冒犯, 侮辱, 誹謗, 但其實他們是對事不對人的.
您曾一再提出質問, 盧女士到底說了哪句殺人的話? 答案就是被性侵的少女及其父母自己也有責任這句話. 如果這個陳述屬實, 並導向我們應該廢止死刑, 那麼我們奉公守法到底有什麼意義?

當然她也可能認為她的言論被斷章取義, 我也希望她能夠作更詳細的說明.

所謂強姦100遍, 我也認為是斷章取義導致的誤會. 簡單來說, 我們現在的社會處於極不穩定的狀態, 靠著死刑制度勉強維繫. 一旦廢止死刑, 整個社會制度就會解體, 屆時任何人只要夜間出門都可能會被強姦100遍. 這是客觀的事實. 無視客觀的事實, 一味順應國際潮流(卻不知道我們的社會型態起碼落後他們30年), 只有自討苦吃一途, 最後代價還是全民必須共同承受, 歐盟有辦法替我們承受嗎?
消滅台灣的納粹黨-民進黨!
通過族群平等法,強制解散民進黨!
amisgin(amisgin) 於 2010-10-22 16:00 回覆:

您曾一再提出質問, 盧女士到底說了哪句殺人的話? 答案就是被性侵的少女及其父母自己也有責任這句話.

盧映潔有說被性侵的少女及其父母自己也有責任?閣下還是到其他地方胡說八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