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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兩治的法律
2015/12/01 23:03:26瀏覽431|回應0|推薦4

大師南方朔寫的政治評論與書評,值得推崇,但人無十項全能,今日大師發表有關環保與食安二項司法判決的《大老闆為何都判無罪?》評論,有待商榷。

日月光排放污水,何以東窗事發?天下雜誌538(201312)對此有專題報導《環保小稽查  重擊日月光》披露,對照高分院二審判決無罪後,聯合報今年9月新聞報導《日月光排廢水案二審改判無罪 雄檢批荒謬》,雄檢批評高分院「判決荒謬!」是過於含蓄。這不是荒謬,是荒謬至極!

頂新長期慢性滅國,連無邦交的越南工商部都回覆大幸福油類產品僅供飼料用,並不適用於食品,在獲得越南官方這項證實之前,康師傅以下列的聲明做切割:「本公司在中國大陸製造及銷售之所有速食麵,並不涉及向台灣進口該等原料或產成品,且全部生產過程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標準,在保證食品安全衛生的要求下,不存在隱患。」既是矛又是盾,也是荒謬至極

看來大師這次的評論是橫生枝節,建議大師閱讀台大法律學院教授林鈺雄的《「大便說」產生的決堤效應》評論。

談到切割,我們的法官呼應這些無良商人的切割辯解,彷彿宣告人沒有了靈魂或者良心,徒然只剩下軀體還是人。當人失去了良心,得接受法律制裁,不幸的是,一國兩治顯然也適用法律,所以大師的評論標題,大老闆改成財團,再去掉問號,還是無比貼切。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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