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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8 07:40:17瀏覽654|回應0|推薦1 | |
柔道黑帶四段的小明途經暗巷,不巧撞見三名男子欺凌一位瘦小女子。眼見有人路過,女子放聲尖叫救命,小明基於義憤出手相救,打的三名男子鼻青臉腫送醫。事後,警方上門責問小明為什麼把歹徒打的鼻青臉腫,並且說明路見不平的,只能是跆拳道好手。 為避免把歹徒打的鼻青臉腫,小明是該買把手槍?因義憤而路見不平,小明是該學跆拳道?以擁有柔道黑帶四段資格來看,小明改學跆拳道應該很快晉身好手吧。 問題有這麼單純?假如手槍走火,歹徒由鼻青臉腫而一命嗚呼哀哉,小明該當何罪?在改學跆拳道未成好手前,是不該路見不平出手相救?因學藝未精,違反規定,注定小明鼻青臉腫、女子繼續被欺凌? 以上無聊的寫作是讀胡方翔醫師的臉書文《不要怪我冷漠》感想,這世界不乏荒謬,但沒有荒謬到警方在案發時保護歹徒不鼻青臉腫,也沒有荒謬到被欺凌的注定孤立無援。 從「不要怪我冷漠」、「天真的可愛」、「一時衝動」、「感覺很不舒服」到「救人,不是義務」,尤其在談到「山難救援未果,被判決賠償後」,尊重胡方翔醫師冷漠的權利,但這番冷漠的辯解明顯缺乏理性的說服力。 救人當然不只是醫師的義務,對小明來說也是義務,對那些合力搬起汽車、甚至是捷運車廂的路人們更是義不容辭,但可以施藥急救的只有醫師。航空公司對乘客的用藥急救要有執業執照等等的SOP,這是考量乘客的安全,怎麼會是麻煩和惹上麻煩?實在不解胡方翔醫師的想法。 缺乏專業的山難救援也是另類的僅憑天真、可愛、衝動或者無理性的投入,因此冤枉斷送人命無異是沒拿出拋繩槍造成八掌溪悲劇的翻版。人命以外,據說當年沒有拿出拋繩槍是造價昂貴,今日瞎忙不也是浪費公帑和社會資源? 文明往往誕生於悲劇。張博崴父母「花了一年多蒐集國內外山難搜救個案,以及德、英、美等國搜救標準程序,甚至親赴南非尋找案例,製作成兩千七百頁、超過百萬字的報告,交給法院」,停止悲劇的用心讓人動容,希望相關山難救援單位可以借鏡。 六四剛過,世人沒有遺忘王維林。 真正的勇氣超乎理性的範疇,無法理性估量。挺身站在坦克車隊前面的那一刻,王維林啟發世人:目睹悲劇即將發生、苦難即將降臨,人無法置身事外,只有挺身以對。 我們是沒有王維林的勇氣,但怕麻煩或者怕惹上麻煩而袖手旁觀他人的不幸,是該想想王維林。對未能接受喝采的英雄,人們是在永遠的記憶裡投以熱烈的掌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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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