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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視人權的大法官提名人
2015/04/28 09:40:15瀏覽274|回應0|推薦0

2006年年底台北地方法院法官林孟皇以「竊鉤者誅、竊國者侯權貴犯罪的觀念判決涉及台開案的總統親家趙玉柱父子重刑與罰金。觀念雖不是首創,但創下法官將第一家庭成員定罪的記錄。

隨後林孟皇接受新新聞採訪時表示:「我對審判有熱情,也不怕辦大案,祇擔心自己的學識和能力夠不夠。司法是被動的,但希望能扮演好這角色,從司法觀點來檢討行政、立法有無怠忽職守。

2006年到2014年,台開案歷經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與高等法院二審、更一審、更二審、更三審,最後趙玉柱父子的重刑與罰金獲得減輕。高等法院之所以二審、更一審、更二審是因為被最高法院一再打槍,理由都是:「對於如何計算內線交易犯罪所得的金額,並沒有說明清楚」。

無視最高法院一再發回更審的理由林孟皇所說的「行政、立法有無怠忽職守,其實包括司法、高等法院的怠忽職守

2014年的更三審高等法院終於清楚地重新計算趙玉柱父子內線交易的所得,由二審至更二審大幅灌水的1億多元變成417萬餘元,後面這個數字接近林孟皇一審判決的420多萬元。

喜讀史書的林孟皇在乎歷史的定位,相信也在乎數字的精準,難得可貴的是「希望能扮演好這角色,從司法觀點來檢討行政、立法有無怠忽職守,多年來,林孟皇一直主動、坦率、執著地扮演好這個角色。

所以今天我們看到林孟皇的投書《漠視人權者不可任大法官》。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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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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