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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2 10:05:23瀏覽803|回應0|推薦10 | |
去年我和朋友們到北疆旅遊,有一半的時間都搭乘吉普車,因為阿鄧是我最為知己的朋友,當然坐在同一車;沿途說說笑笑,無所不談。從政治談到文學,從攝影談到電腦;也不知怎麼就談到阿鄧所參加的攝影社的事了。攝影社每季都會出版刊物,會員們必須輪流提供作品並佐以文章說明,阿鄧說她不知怎麼寫,就把旅行社的行程抄一遍,就算交差了事了。 自從看過我的西非旅遊的文章後,她十分欣賞我擁有寫作的能力,她就有一個構想,以後攝影社向她索稿的時候,就請我代筆。這有何困難?我信心滿滿的立刻答應下來了。 想不到還未為她捉刀為文,我們的合作關係卻已經從我的部落格建立起來了。當我準備在部落格發表 “有趣的溯溪活動”這一篇文章時,才發現我手頭的照片有限,因為溯溪時全身會濕透,無法攜帶相機。而阿鄧極怕水,遇到水上活動時,她都只能當旁觀者,所以她拍了很多溯溪的活動照片。雖然她的所有照片都儲存在我的電腦裡,但這些全是她的珍貴智慧財產權,沒有徵得她的同意,我絕對是不敢擅自挪用,這是對待朋友的基本道義與做人的原則。 本來打電話想向她商借幾張就好,沒想到她倒豪爽的答應把所有的照片都交給我在部落格發表。她說她不會寫文章,又不是票房美女,即使請我為她設一個部落格也不見得有人要看,倒不如以後我們倆合作。拍照是她的專長,而我的攝影技巧不如她;她欠缺的是舞文弄墨的才華,剛好我還掰得出東西來。於是她提出構想,以後我們就在部落格上展開合作關係,用我的文章搭配她的照片,不是剛好相得益彰嗎? 對我來說,這個構想簡直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我當然求之不得,還有什麼好猶豫的,當然一拍即合了;以後我的部落格加入阿鄧這支強大的生力軍,簡直是如虎添翼,我們的合作關係,是一種相輔相成巧妙結合,以後大家有眼福了,只要瀏覽我的Blog,隨時都可以欣賞到阿鄧張張的傑作。阿鄧與我已經準備好為網友們提供源源不絕的美的饗宴了!
(註:昨天【2009年2月11日】我發表的 "請勿拍照"一文,榮獲推薦在聯合新聞網的生活天氣/貼心下午茶,阿鄧所提供的趣味性照片居功厥偉,因為有了照片的對照,才能更生動的凸顯出文章的主旨;所以我要再一次謝謝阿鄧的鼎力相助,並與阿鄧分享這份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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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