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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非家內事 。難便難在如何可以令受害者成為適當執法的受益者。還有些家暴的受害者領教過過度執法的一意孤行後,以後真的再有家暴也不想再向警察求救了。
2010/10/26 23:14:40瀏覽560|回應0|推薦1
●很多來自亞洲的移民不知道加拿大十分重視家暴事情。如果有家暴事情發生,不管是誰報警,男方、女方或鄰居、路人,警察都很少放過。也不管是嚴重,或是輕微,第一次動手或者說不止一次。反正證據夠便起訴。

這種做法對付移民,有色人種,比較常見。如果是老外對老中,警察有時會給老外一次機會。如果是老中就不客氣了。在各種執法單位,現在見到的趨勢便是對外來者,或初到貴境的人士,尤其是他本身對你國家有偏見的,則絕不客氣。所謂的偏見便是你國家是那種大男子主義的國家,而未盛行男女平等。

重視家暴事情當然要比輕視家暴事情好得多。兩岸三地對家暴事情的處理還是停留在男權世界裡,或者家暴是家事,員警不要管。廣東人有句俗話說,夫妻床頭打架床尾和。在傳統觀念上,華裔也很難擺脫這是家事,你警察不該管。來自南亞地區,即印度、巴基斯坦和好些回教國家,更是男權世界。前卑詩省的律政廳長歐博理便說家暴事情在南亞社區甚為嚴重。而此地警察才不理你家不家事這一套。

法律事實上也不分家事或非家事,反正暴力是違法,家暴更是要防止,所以就不客氣也沒情講。被起訴的人往往也被趕出家門不可以回家,直到案審判完為止,看法官如何判決。而檢查官也甚少說因為受害者不想起訴而中途放棄起訴。當然,如果受害者不願意出庭作證,那到最後真正要出庭時,檢察官也沒得搞下去。只不過在政策上,檢察官是不願息事寧人的。

筆者個人認為,在經手過的家暴事情中有80%是應該有和解的途徑,而無必要一直起訴下去。有些是年輕男女大吵大叫,給途人看見報警。男的抓住女人不讓她走,便算是侵人罪。有的是婚姻爭奪財產,便告對方動粗。

過度執法的問題便是處理問題僵硬化。應該給予警告的或者讓他們和解的都不放過。但往往最後還是從輕處理,因為律師介入或受害者不出庭。至於對家暴事情為什麼要過度執法?因為從管理學上,那是最安全、最省事的做法。警察不想做社工,男女之間的事情打鬧可以不完。乾脆來一次抓走一個,以後事情就會平靜下來。

從社會觀點看,這並不一定是最好的方法,因為有些人因此家庭破碎,或者搞出更多的麻煩,好像兒童廳也介入,女方或男方生活發生困難。總之,受害者不一定是過度執法的受益者。難便難在如何可以令受害者成為適當執法的受益者。還有些家暴的受害者領教過過度執法的一意孤行後,以後真的再有家暴也不想再向警察求救了。



Read more: 世界新聞網-北美華人社區新聞 - 《法理人情》家暴非家內事 http://van.worldjournal.com/view/full_van/9602110/article-%E3%80%8A%E6%B3%95%E7%90%86%E4%BA%BA%E6%83%85%E3%80%8B%E5%AE%B6%E6%9A%B4%E9%9D%9E%E5%AE%B6%E5%85%A7%E4%BA%8B?instance=bc_writer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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