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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3 10:19:51瀏覽290|回應0|推薦1 | |
第三部 1.池亮自傳 3 自從成功演出『烙月』裡瀟灑不羈的『關明諾』之後,各式各樣電影電視的邀約就蜂擁而來。 其中當然不乏可以大顯身手的好角色。只不過那些角色大多都帶有強烈的人格扭曲。雖然是磨練演技的好方法,但是對於剛闖出一片天,以前從未有過演戲經驗的我來說,經紀公司基於人氣考量,總是交代傳鈺挑些正面、屬於偶像的劇本。 於是烙月之後整整一年,我演了許多沒什麼變化的角色。我也不以為意,還很驕傲自己有錢供應朋友所需。我很快樂的負擔著書其兄妹所有開銷。 直到書其在一家小旅社服毒自殺,痛苦和自責讓我在片廠發狂。 『我們上上部戲也有合作過吧?』當著所有攝影機的面,我用力搖撼著和我對戲的女主角『但妳覺得我有不一樣嗎?我的歡笑、我的悲哀、我的憤怒有不一樣嗎?演來演去都一樣,還演什麼?我不演了!』 我甩掉劇本,在一片靜寂聲中離開片廠。 回到老家,我打電話給傳鈺,告訴她我要解約,賠多少錢都無所謂,然後天天在鳳凰河紮營,想著書其的話。 我明白,我是兇手。 一個月後,傳鈺找到我,拿給我一個不同以往的劇本。 『你別嚇大家了!我們以後都順著你,你想演什麼就演什麼!』她哭著對我說。 故事內容是關於一個思緒細密的偶像歌手如何殺了調教他唱歌技巧的聲樂老師。 如果你問我,我喜歡演戲嗎?我的答案是肯定的,而且是超乎想像的喜歡。 所以我才說我是兇手。從書其知道我要接演烙月那一刻,我就明白。 我永遠也放棄不了演戲,那份痴狂已經陷入我的血肉,操控我的精神,與我融成一體,引領我進入每個人格。 於是我回到片廠,專心演起冷靜機警的偶像歌手,於是我越發深沉。 『偶像歌手殺人事件』是個起頭,之後我的角色就不再充滿青春陽光歡笑,池亮就跟高難度的演技畫上等號。 我記得那時我看著飾演警察的演員在外景地重建犯罪現場,隱隱約約有個模糊的想法。 『聲樂老師就是站在這個地方。她的身高約一百六十公分,假設兇手就是站在她的對面,兇手的身高研判超過一百八十公分。以這樣高度的手臂長度,同時假設是個身材標準的年輕人,他使力朝聲樂老師頭部一擊,血液飛散出去的範圍和數量和聲樂老師倒地的方向~』 即使再抽象的感情也有重建的一天。沒有人會被遺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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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