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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淚之女王成了金秀賢粉絲^^

部落格內的作品有*號表示已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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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Distance 11
創作小說 2026/05/22 15:49:09

心跳距離 11

卷三陸亦洋

不管以後發生什麼事,妳要記住,我絕對不會放妳孤單一個人。懂不懂?我知道我已經說過這句話很多遍,但妳一定要記住,一定一定要記住,不管發生什麼事,我一定會想辦法回妳身邊,所以妳不要害怕,乖乖的,冷靜的等我不管等多久,我一定會回來!

小戀~小戀~小戀!

睜開眼,發現自己渾身是汗,口乾舌燥,彷彿仍置身夢中場景。天濛濛亮,掙扎了一會,起身灌了一大杯水仍無法解喉中乾渴,索性沖了個澡。

吹好頭髮,拉開窗戶,望著逐漸活絡的街道,我深吸口氣。那瞬間,一雙乾淨溫柔的眸子出現眼前,和多年盤踞在我腦中的面孔重疊。

我哼了聲,熟練的弄起早餐,心不在焉的泡了杯咖啡,塞了口麵包。其實我不是真的餓,但若不照時間活著,我不知道該怎麼排除一次又一次的失望。

在那之後,在那件震驚社會的案子之後,我當了警察,想盡辦法要找到小戀,完成自己的承諾;可真的遇上了,卻無從說起,開不了口。

那麼離奇的慘劇,她還記得嗎?若不記得了,我何必攪亂她的生活,她能承受嗎?會以為我是神經病吧!她也不是當年的小戀了,她和我一樣在那場生日派對之後家破人亡,改名換姓。

我經歷了什麼,她就經歷了什麼。看到她還能笑,我真的無比開心。

我想告訴她我不是故意失約,我想告訴她那晚沒有月亮,天空出奇的黑,幾乎看不到地面任何影子。

我想告訴她我早已打定主意,不管父母態度如何,都會堅守自己的承諾;我想告訴她,我自以為的神不知鬼不覺,附近監視的警察全看在眼裡,因此我花了好久好久的時間才成為現在的我,才走到這裡。我想告訴她我也很害怕,也迷失了好長一段時間,渾渾噩噩、行屍走肉。

我也曾決定放棄!可是~

眼前的物品忽遠忽近,我突然呼吸困難,好像又回到多年前的現場或者說我從沒真正逃離過的地方。

那個什麼也沒有的現場。

那個我以為觸目所及會充滿鮮血或斷頭斷腳的屍體的現場。

但什麼也沒有。

或是有人從哪裡冒出來,在我來不及反應前拎起我,將我滅口。

但,什麼也沒有。

靜寂,全然無聲。

我回到密室要帶走小戀。小戀哭著找爸媽和哥哥。

我將一隻玩具熊環上小戀頸間,拿過方媽媽交代的資料。小戀不想走可是沒有時間猶豫了。

我奪走小戀手裡的全家福,見她眼睛閃著淚光,我擰著眉,也猶豫著要不要妥協。

最後我想起方媽媽的話,心一狠,把照片撕得稀巴爛。我緊抓著淚流不止的小戀,不管她跟不跟的上,一路衝出方家豪宅,沒命的衝。

她是如何活下來的?現在的家人知道那段往事嗎?我全都想知道。

收拾好餐桌,收拾好心情,出門前我已調回陸亦洋模式,邁開腳步迎向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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