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想這些人的前妻們,最開心的時候,就是拿到贍養費的時分!
有道是夫妻本為同林鳥,大難來時也紛飛。不可預料的變故當然會使一段美好的姻緣破碎。但在西洋的影視名人圈,則就多是分分合合,雖然沒有像天氣變化如此頻繁,卻也讓婚姻,由永久轉為週期性的玩意兒。
男女間的關係,為何分道揚鑣,我們當然無從置喙。若為好萊塢大明星,或其他西洋影視名人的離婚,可能就非同小可。因為她將創造巨額的商機!那就是【贍養費】。
贍養費,有人又戲稱為【瞻仰費】。若光看十數年,就要將財產的一半分給前妻或前夫,未免太不划算?畢竟、邁入中年的黃臉婆,或是啤酒肚,怎還敢跟人收觀賞費呢?其實,贍養費的真正原因,是保障離婚後的配偶,不因此而生活頓失依靠,為維持社會安定、前配偶的基本福祉,有其存在的必要。
好了,既然如此,我們來看看西洋影視名人耗費多少銀兩離婚?最新出爐的保羅麥卡尼,與第二任妻子花費120億台幣,才重獲自由。(第一任妻子,於一九九八年因乳癌過世)。而相較於其他好萊塢名人,哈里遜福特與麥克道格拉斯,也花了二三十億台幣,方能恢復單身(當然、是為了娶下一任妻子)。離婚的贍養費,已從單純的保證生活,轉為對於不忠的報復,或根本是另種致富方法。
前面就有說過,離婚與【巨大的商機】。您想到什麼了嗎?就是這些承辦的律師,無論如何、男方或女方爭奪財產的大戰誰輸誰贏,就像古代遊走列國的說客,是【死道友,不死貧道】,這群禿鷹們總會從贍養費中,獲得最終的利益。離婚的雙方,前夫或再度離婚;前妻坐擁億萬財富,美麗豪宅,養些小男友,確依舊在孤獨、病痛的夜晚醒來;我們不禁要問:誰才是真正的贏家與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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