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交通運輸工具的票價有區分成一般乘客,與生意人嗎?」多名中華電信用戶陳情,中華電信市話月租費,不但有住宅戶與否的差別費率,非住宅戶的月租費率,較之住宅用戶更遠高出四倍之多,非常不公平、不合理,尤其中華電信市話業務根本就是寡占市場,客戶只能任憑宰割、予取予求,徒然敢怒不敢言;主管機關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則形同虛設,不曾想方設法去保障消費大眾權益!
「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中華電信市話收取月租費本無可厚非,然而,也應顧及公平性與合理性。」依中華電信現行市內電話月租費收費基準,一般住宅戶月租費為70元,相對於公司行號等非住宅戶月租費則高達295元,比起住宅戶多出四倍還不止,實在毫無道理可言!
平心而論,大家都接觸得到的水費、瓦斯月租費,並沒有住宅與非住宅戶的差別;至於電費基本度數,不論住宅戶與否都是40度。另外,油價、大眾交通運輸工作票價等,也都無住宅與非住宅之分,中華電信月租費竟有差別待遇,如何令人信服。
「中華電信蠻橫地將市話月租費區分為住宅戶,與非住宅戶等差別費率,強迫用戶接受,如此民營企業,竟比官方單位還官僚!」須知,並不是同一申請戶不管申請多少支門號,就只要繳交一筆月租費而已,是多申請一個門號就要多付一個門號的月租費,通話費也沒有任何優惠,連月租費抵通話費這種最基本的折扣也沒有,「是什麼樣的理由,非住宅戶就要負擔高額的月租費?」
面對用戶的不平與不滿,中華電信方面對於應否檢討善,不見任何善意回應,只一昧解釋月租費為何會有差別對待。中華電信方面的理由是,考量每個門號電話透過交換機房經過該公司幹纜、配纜及大樓配線箱至客戶內線等的設備成本,使用者付費理所當然;問題是,該公司的另一個理由,竟然是用戶的負擔能力,「其意就是,公司行號等非住宅用戶做生意賺錢,絕對有能力支付比較高的膜租費。」反之,若公司行號虧損,中華電信就會減免其月租費嗎?再則,若有一般住宅戶是清寒家庭,試問,中華電信也會減免他們的月租費嗎?
「中華電信為能汲取自身利益,再不合邏輯的理由也掰得出口,真可謂客戶權益擺兩邊,自身利益放中!」尤其,目前經濟不景氣,物價高漲,生意難為,連政府都願補貼大眾交通運輸業油費了,中華電信猶以自身寡占市場的絕對優勢吃定客戶,極盡剝削客戶之能事,誠不知這家由公股掌控,董事長又是官派的公司在營收掛帥下,還否存有一絲絲企業良心與回饋社會的良知?
「主管機關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面對消費大眾的陳情案應速介入調查。」祭出公權力,督促中華電信就月租費問題提出檢討改善對策,保障消費大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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