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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見青山多嫵媚
2007/04/02 10:12:21瀏覽8773|回應15|推薦53

 

梅雖遜雪三分白,雪卻輸梅一段香。

譽滿天下,謗亦隨之,譽謗相隨,本就是常情常理,畢竟世上那有不付代價的便宜事?

我向施明德如此說,他聽完哈哈大笑。

  我見青山多嫵媚  青山見我亦如是

   這是一段公案─佛印與東坡的對話:

佛印問東坡:我是什麼?

東坡說:你是狗屎!

東坡問佛印:我是什麼?

佛印說:你是佛!

東坡聽後哈哈大笑!回去很高興的告訴蘇小妹。

小妹跟哥哥說:

我見青山多嫵媚  青山見我亦如是

佛印心中有佛,所以他看你如佛!

而你看見狗屎,那你是什麼?

不要人身攻繫,要作有益的事。

菩薩畏因,眾人畏果,為善或為惡,力量最後都會回到原點。

批判本來是可公評的;但是對人,倒讓我訝異,因為卿本佳人啊!

我反省自己,會不會也為不同黨派,意識型態或要討好特定一些人,昧著心著了魔而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古人說要「大其心以體天下」

我輩卻常迷惑於一時功名而遺忘了美好本性,所以英文有句「Faint heart never won fair lady」也是相同意思。為反對而反對,好像也是病態社會的特徵。難道不能改變?

愁苦之人 終致困厄

歡喜之人 得享豐宴

 2007.3.24.,台北市身心障礙者自立更生創業補助新的辦法正式施行,我必須了解一些情況,下午一點五十分,由何輔導員帶領,從市府搭乘李先生的計程車出發。

先生前年工作時摔下,脊椎嚴重受創,從此半身不遂,大小便失控,妻離子散,天下至悲,莫過於此。勞工局微薄補助他買計程車,我在車上跟他聊,才知事發後,勞資調解成立,資方賠償125萬元,但是被拿走了65萬元,現在每個月的所得,只能勉強活著,健康回復可能性不大。我問他太太現在如何?他說,太太肺纖維化,怕拖累他,才離家出走。現在,他人生最大的希望是太太及才讀小學的孩子能夠回來。

   我先到太原路後車站,開設彩券行的石小姐,輕度肢障,他的店面寬敞明亮,勞工局補助租金每月兩萬元,每張彩券可以賺四塊錢,目前狀況還好。我第一次買樂透,是在劍橋,送給英國友人;這是第二次,也是在國內的第一次,送給幾位同仁,讓大家沾一沾喜氣。在目前協助創業中,彩券行是勞工局輔導身障者自立更生一千多人裡頭佔最大比例的。

  最後到長春路接近林森北路口的按摩館,林先生輕微視障,只能看到人影幢幢,裡頭的視障按摩師,擅長經絡按摩。我作了三十分鐘的按摩消費,感覺是三個月來筋骨最放鬆的一刻,但是我看生意只是差強人意,主要原因是門面,在這個重視浮華的年代,身障者有它基本的困境。

   新的補助辦法,將受補助者的年齡從六十歲延長到六十五歲,設備費從每人補助六萬,提高到十萬,每一創業案補助人數可以到四人,共四十萬。每個月租金補助的上限仍然維持兩萬元,為了避免無謂,租賃契約必須公證,但是對跨越新舊有法規衝突,約二百件左右的受補助者如何處理,我提出一個原則請法治陳秘書、及徐科長參考─尊重約定,從優處理,體恤民間疾苦,讓市民可以感受到市政府值得託付的好團隊。

   前週我有一次非常大的失態,那是在花敬凱博士的告別式─看到白髮人送黑髮人,那種痛澈肺腑的情況,不知為何,悲從中來,竟忘了外套脫掉後,帽子就紮在後腰帶,便與同仁一齊行告別禮。

檢察總長人事案過後,阿扁總統躊躇滿志,尋思的下一著棋,是把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高本檢)檢察長謝文定調職,重新安置各地檢人事,讓自己更得心應手。以免再重蹈國家機要費的覆轍。

造化弄人,半年內,謝文定這個正直的人,竟然從台灣高本檢的檢察長,降職為主任檢察官,從陳聰明的長官變成陳聰明的屬下,現在肯定謝文定的人,難道不是當初不問是非反對他的那些人嗎?當時我挺身而出為他說句公道話,還被酸了幾句。

我的一生,在法界時間最久,從學習迄今長達三十年,我深刻的了解,院方的人事還好,檢方的人事,向來是黑幕重重,越到南端,尤其是高雄,越是不堪。

各地檢察首長大換血,外行的質疑是法務部長施茂林在安置自己的人馬,事實呢?頻繁的飲宴交心、請客吃飯幾乎都與府方相關。

  影響一千一百多萬人老年保障的年金草案在三月底定調,大約有435萬名勞工限制選年金制,勞工團體有被騙的感覺。

  我了解那個政策的無奈,但是我覺得那是一個有重大缺憾的政策,換做我,不會這樣幹的。

理由很簡單─依照年金制度,幾乎等同存多少,以後領多少。但是最需要保障的勞工朋友,偏偏又是「生吃都不夠,那裡有存」(台諺)的經濟弱勢,何況其中連健保費都沒錢繳納,到處躲帳的還有10%,你叫他們以後怎麼活?

三年前,擬議中,現任經建會主委何美玥來拜會時,我便與她提及這個缺口,必須克服,否則何以面對最需要的人?

三月二十六日開議,「古道照顏色」提到謝長廷交通銀行高雄分行的兩個帳戶,反撲是必然的,之後連續幾天總質詢,炮聲轟隆,只是「舍曰欲之,而必為之詞」,不敢提那見不得人的事,而是指責我請假去幫市長開庭及我的部落格,卻不讓我說明,讓市長代我受罪。

國士相待,國士報之,天理人情,循環不已。

讓我難過的是這個沒有是非的年代!

其實事情很單純,只要專業點或認真點,就可以了解,除非仍想誣攀人,否則問問台北或高雄律師公會就可以──我在進入行政這一塊前,就撤銷了我在各地律師公會的登錄,換言之,從那一刻開始,我便不具執行職務的律師資格,跟一般老百姓沒有兩樣,正式揮別了我長達二十幾年的律師生活。

但是對於以前我所經手的案件,就像一位醫師,不能開刀到一半,突然撒手什麼都不管,當法院傳訊,我還是有責任把它說明白,不管這時我是什麼身分。很多年前,我也發生過這樣的事,那時前總統召見幾個人,我沒去,他人驚恐不安,我則苦口說明召見不應優先於人民被冤屈的痛楚,當然我可以換另個不知來龍去脈的應個卯,但那樣必然害到人,餘人覺得我太傻。那天果如眾料出事了─。

前總統原先很不高興。後來我向他說,就像開刀,已經到了最後關頭,突然雙手一攤告訴病患說:你自求多福吧!

我不能在我的職責中,在別人最需要我的關鍵時刻去晉見領導。我不是那種自命清高的人,人性的弱點在我身上一覽無遺,即使我不再幫忙開刀,我也會告訴正在開刀的人,在我開刀的過程,看到什麼,又發生了那些事。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被起訴求刑八年,令人不勝唏噓。再說句公道話:在執政黨內,她算是個好官。

暮春時節,中國內陸.土地沙化嚴重,卅個省八八九個縣、鎮、區,沙化面積達一七三點九七萬平方公里,占國土面積18%,影響近四億人的生活。

另一方面,由於全球暖化的影響,全球2%的沿海低地住了六億三千多萬人,共有一百八十幾個國家備受威脅,特別是在亞洲,很多人只是注意到了東京、上海卻對最危險,因為過度抽水,導致地層下陷的台灣視若無睹。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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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承頤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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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
2009/03/15 23:10

我見青山多嫵媚  青山見我亦如是

喜歡這句話,尤以東坡與佛印的對話

叫人莞爾也叫人省思,

辛〈心〉苦了


Scent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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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急件,敬請轉達馬英九先生及國民黨團全體。
2007/04/05 20:55

補充一點,
「你認為特別費是公款還是私款」,
基本上不是馬英九有辦法回答得好的問題。
即題目本身條件不夠充足及清楚。


應要很清楚地指出
「你『當時』認為特別費是公款還是私款」、
「你『此時』認為特別費是公款還是私款」。


只問「你認為特別費是公款還是私款」,
假使馬回答「我認為是公款」,
則可能被指為「明知是公款,為何還入私人帳戶?
可見是明知故犯,明顯有犯意。」


假使馬在初次被傳訊時,回答「我認為是私款」,
則可能被指為「真是死不認錯,寡廉鮮恥,
到現在還敢說特別費是私款,
你要不要連鄰居的薪水也認為是你的私款?」


或是「睜眼說瞎話,一個當過法務部長的人,
可能會把特別費誤認為私款嗎?很明顯在說謊。」
(反正這種說法不予採信。既然這個答案不會被採信,
只能回答是「公款」,那幹嘛還問?有任何意義嗎?)


(基本上馬英九不太有可能會回答是「私款」,
因為事件爆發後,所有人都說特別費是公款了,馬英九怎敢說是私款?)


比較好的問法,應該是「你在將特別費納入私人帳戶並申報財產時,
於『當時』的『主觀』認知上,認為特別費是私款還是公款?」


「(現在)你在初次接受審訊時,
於『此時』體認到的『客觀』事實上,認為特別費是私款還是公款?」


假若提問本身不夠清楚、過於含混,
根本不足以用來判別馬是否有犯意。


Scent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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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請轉達馬英九先生及國民黨團全體
2007/04/04 20:17

建議馬英九先生,不要否認在初次應訊時「說過」特別費是公款。
否則將引起更大的危機。


以下是個人的臆測:


馬英九所謂的「認為特別費是公款」,
指的是「事件爆發後,接受檢察官審訊時,因為大家都說特別費是公款,
所以此時馬英九當然覺得特別費是公款」。


(事件爆發後,所有人都說特別費是公款,馬英九怎敢說是私款?
只是馬沒有想到,此言一出,會成為被認定有犯意的關鍵。)


而馬英九所謂的「認為特別費是私款」,
指的是「在將特別費入帳並申報為私人財產的當時,
並未想到特別費是公款,以為是實質補貼」。


兩者有時間先後的關係。


即「馬英九在『將特別費入帳並申報為私人財產時』,
並不認為特別費是公款」,
事件爆發後,才驚覺「原來特別費是公款」。


故「在接受檢察官審訊時,表示認為特別費是公款,
指的是『在被傳訊時,認為特別費是公款』,
而『在被傳訊前(很久很久以前),則認為特別費是私款』」。


後來「因『應訊時前後說詞不一』被認定有犯意」,
使得馬英九陣腳大亂,才會出現更多的言詞反覆現象。


敬請轉達馬英九先生及國民黨團全體,感謝。


Strada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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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客觀的團體
2007/04/04 20:05
真期望台灣有一個公正客觀的團體,來評論政治和社會的是非. 可惜評論不是沒有都流於立場而偏頗了

littlebeetle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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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4/03 21:36

違道失仁.....



我是鴻薇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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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難過的權利
2007/04/03 16:50

當我們進入公僕的場域,再沒有是非,都沒有難過的權利。

我們只能

努力讓這個社會可以更好一點。

加油

鴻薇


聯合國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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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譴!天譴!天譴!天譴!天譴!
2007/04/02 23:24



自作孽不可活!

我們正無奈地等著『超強地震』來襲

而束手無策?



Scent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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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刊載女藝人的裸照、猥褻圖文,算不算是公害?
2007/04/02 21:56

最近有則新聞:
「TVBS影帶風波 律師向地院遞狀求償百億」。


假使TVBS謊報新聞來源、引發社會恐慌,是「公害」,
那自由時報刊載女藝人的裸照、猥褻圖文,算不算是公害?


假設真有十萬閱聽人要循民法「公害集體訴訟」管道,
向TVBS求償一百億,
那社會大眾是否也可以集體向自由時報求償?


自由時報於公元2007年3月29日(星期四)D5版,
刊載樂基兒的裸照。


同在於D5版,右下方,刊載「假蔡淑臻」的兒童不宜觀賞的照片。
報導內容更有「托起32D奶大露毒蠍刺青」這種文字。


D7版報導荷莉貝瑞「幾乎『露半奶』」(附上照片)。


同在D7版,報導芭黎絲希爾頓「以小奶為傲」。


「奶」、「奶」、「奶」!用字如此低俗!


自由時報於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公元2005年)
三月廿一日(星期一)35版,
由筆名「機關槍」的作者,發表標題為「乾扁憂鬱症」的文章。
該版報紙的左上角有「明星窺祕小說精選」的字樣。


內容影射演藝圈內一對知名的姊妹曾懷孕和墮胎。
且作者沒有具名負責。


有興趣的人,可以去翻一翻自由時報,
在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公元2005年),
三月到四月左右,每星期一或星期日的第35版,
能發現一些新奇的事物。


2006年9月17日的自由時報D2版,
有則新聞標題為「Jolin紅磡艷舞 火辣宛若嘿咻」
(「嘿咻」就是性交的意思)。


其中一段內容:『
演唱會集感性和性感,黃立行跟Jolin跳艷舞,2人還擺出煽情動作,
黃立行在後用重要部位猛頂Jolin,而Jolin也隨著扭動,
畫面如同「嘿咻」,黃立行打趣說:「本來要故意跟她反方向。」
意指就插頭跟插座結合,Jolin則說:「如果有嚇到人,就特別開心。」』
還有照片輔助說明。


公元2006年9月30日星期六的自由時報D2版,
出現斗大標題「明道吊鋼絲卡到陰 摸弟弟惜惜」。


其中的「卡到陰」指的是「鋼絲卡到下體」,
「弟弟」是非常粗鄙的俚語中對男性生殖器的稱呼。


公元2006年10月25日的自由時報D2版,
刊載了沈世朋和李妍瑾拍攝親熱戲的照片共二張。
其中沈世朋赤裸上身,壓在李妍瑾身上,
下半身則用白色布料覆蓋著。


公元2006年10月31日的自由時報D2版,
刊載林若亞小姐穿幫露胸的照片,還有放大的照片。
另外將尹乃菁與劉兆玄的會面事件稱為「乃兆會」,
以「乃兆」和「奶罩」同音。


公元2006年11月14日的自由時報D3版,
刊載了女藝人丁嘉怡的照片,
下半身僅著白色底褲,上半身則在胸前打上小面積的馬賽克,
近乎全裸。


以上的資料都可以在舊報紙裡找到。


如此散播猥褻、下流的資訊,毒害群眾,
傷風敗俗,教壞小孩子,
提供民眾一個培養低俗思想和犯罪意識的閱讀環境。
政府何時才要處置及開罰?


若您也對這些猥褻、低俗的資訊不滿,
懇請支持並向各大媒體反映這個主題,感謝諸位。


大衛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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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早已是專制的警察國家
2007/04/02 19:53

呵呵、那叫名副其實的自欺欺人不是嗎?

如果,東京、上海都受到海洋的威脅了,四面環海且不斷下陷的台灣,豈不就像浮在大河裡的....拖鞋、。

蘇律師、蘇立委、蘇局長....,面對當前齷齪惡劣的獨裁政治環境,得需好好保重自身安全,您看不出臺灣早已是專制的警察國家了嗎?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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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
2007/04/02 14:48

改變是緩慢的...總是有一群人努力而後被耗盡
然後又有一群人
謝謝你為我們作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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