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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2 15:44:55瀏覽7503|回應9|推薦57 | |
2003年,在國會因緣際會,忝為召集,負責大法官被提名人同意權的審查作業。當時,幾乎每位被提名人都有黑函成堆,內容無不驚聳。處理原則有三:一、不具真名形同不負責任的黑函不處理。二、大法官被提名人不必個別拜託立法委員,那不只是風骨問題,也可避免日後相互拜託。三、政黨不應以黨紀約束立委如何行使同意權,以免模糊了審查的美意。前二原則,創下典例,第三原則,在藍綠對抗下,功敗垂成。今日如何,尚待觀察。 2008年六月底,監察、考試兩院提名底定,比起前朝稍好,如王建煊所言,類比有120分。率多舊識,人品操守大致自有公論--政治險惡,比諸尋常社會,善良正直的質性不只是稀有,而且難以維持。昔日綠營,在我心中,沈富雄是標竿,林濁水有其半,私下戲稱林一半,李文忠可以稱為李四一;若以陳永興為標準,賴幸媛過半,錢林慧君身上尚未見有任何類此善良正直質性。宦海浮沈,有些許是非廉恥,其實是不易之事。只是官場向來不免黃鐘毀棄,瓦釜雷鳴。史記:「人君無愚智賢不肖,莫不欲求賢以自為,舉能以自佐;然亡國破家相隨,而聖君治國累世而不見,其所謂賢者不賢,能人不能。」多少人想要成為明君,冀望朝無倖進,做的卻常是相反的事,否則自古以來,唐太宗貞觀之治,不會如此難得的傳為美談。
大抵而言,對個人比對國家好,考試院之功能無一非人事行政局所不可替代;而監察院所可發揮之功能,恐怕尚不如任何一位檢察官;媒體所謂監察院近年積案三萬餘件,有處理與未處理,對國家差別究在那裡?只是國人習於負向思考,因此告朔總要有可以祭天地之餼羊;否則審計部門不論隸屬,反而可以獨立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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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