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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7 15:32:22瀏覽714|回應7|推薦3 | ||||||||||||||||||||||||||||||||||||||
■ 日期 2007-04-27 ■ 主題
討〝黨產〞恐將〝流產〞!北市淪為KMT政治黑手?
立委高志鵬、台北市議員顏聖冠針對台北市政府意圖以公護私,拒審追討國民黨黨產一事,召開記者會對外譴責台北市政府公然為國民黨護航、漠視公民權益,根本已淪為國民黨脫產幫兇。 立委高志鵬表示,「追討中國國民黨不當黨產」公投目前已經進入第二階段連署,預計要達到八十三萬人的連署才能交由全民來追討不當黨產。此次台北市的連署人數至少要達到十四萬人,預計民進黨將有百萬人連署,光台北市就佔了總連署人數的10%以上。若台北市政府繼續拒審,「公投討黨產」就有可能因為台北市政府的拒絕查對審查而喪失了十四萬份的有效連署名單,導致「公投討黨產」無法順利通過,屆時,費時費力的討〝黨產〞計畫就將變成台北市政府意圖不軌的〝流產〞計畫。 高志鵬說,台北市政府從中不斷阻擋審查,公然漠視台北市民的基本權益,而其他國民黨執政下的縣市政府都乖乖配合審查。這突顯,台北市政府與中國國民黨「黨國不分」!台北市民政局拒絕查對台北市連署人資料,根本就已成為替國民黨脫產的政治黑手。 台北市議員顏聖冠表示,在第一階段連署提案「追討中國國民黨不當黨產」公投時,要交付各縣市戶政機關查對提案人資料,台北市政府卻獨立於全國之外,拒絕審查提案人名單,這種淪為國民黨打手的行政機關,全然漠視台北市民連署公投的權益,台北市政府已經失去了行政中立的立場。 顏聖冠強調,行政機關依規定執行是該做的行政程序,但是台北市政府卻以國民黨所提行政訴訟尚未有結果為由拒絕審查台北市提案人的資格,簡直就是替國民黨護航,意圖阻止「追討中國國民黨不當黨產」公投。討黨產公投案業經行政院訴願會認定合於規定,根據行政訴訟法第116條第一項之規定,其效力不受國民黨提起行政訴訟而影響。 最後,立委高志鵬、台北市議員顏聖冠同時呼籲國民黨執政下的臺北市不要在繼續杯葛下一階段連署人的查對,2006年已經因為台北市違法抗拒查對,致使討黨產公投案延宕至今年1月才開始進入第二階段,未來台北市政府若依舊我行我素拒絕審查台北市連署人資料,如此行為將嚴重影響討黨產之進程,戕害人民的權益,其影響至深至廣,國民黨最後只會被社會大眾所不恥。 公投討黨產重要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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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