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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書信2015.6.2〕
2015/07/22 09:08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5.6.2〕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到底要讓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略過〕

原來如此,官員殺縣長,中華民國政府就是當事人。政府機關縱容違法,人人有責。
“一支槍傳來傳去。”聽起來就是當時有不少人開槍殺人的樣子。有郭X彬院士、法官XX興、候補檢察官劉X甫、警員林柏X、陳紹X、張X忠、葉X桂、劉X源、卓明X、......,而且牽連甚廣......。
可否麻煩大家問候一下仁寶、台積電、鴻海,他們家的小孩子到底還要繼續鬧到什麼時候?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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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先講男的,再講女的......。”後續幾個開槍殺人者的殺人情境似乎比較複雜。“死亡輪盤,”“死兩個不如死一個。”原來是那樣一回事!
Question:“牛角坡......。”“蔡同榮、高凌峰、王永再......。”“跰!跰!殭屍爬起來了......。”他們好像是在研究剛死不久的死人的腦中意識。
Question:“星際迷航......。”“時光機......。”他們究竟要逝飛到哪裡去呢?
Question:“掛羊頭,賣狗肉。”“免本錢的生意。”18年前的青島啤酒怎會是“高級進口酒呢?......
Question:〔官員〕貪污一定會有名目。聽說這不是“已經清得乾乾淨淨了”嗎?......怎麼還會有“國安祕帳”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5.7.22

Email:E-Mail URL:URL

〔司法書信2015.6.2〕
2015/06/07 09:26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5.6.2〕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到底要讓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您好:

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主動偵辦的案件”〕之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太空武器”〕廣泛地散佈謠言、毀謗本人與命案相關一事,讓本人的生活受到干擾與危害。因此敬請我們的政府能夠要求案件之相關人士,停止一切的干擾行為。
關於對方人士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之部分:〔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歸納:
Sat.:星期六早晨大約將近4時,本人一句“誰啊”驚走兇嫌。當時本人還不知道門外的人是誰。
Sun.:隔日星期日早上,隔壁鄰居黃文義因為發現血手印而報警處理。
Mon.:據說有報警抓人,並且有逮捕到兇手。〔星期一早上大約7時的時候,有警車從劉家巷口駛出。〕
Question: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有眾多的目擊者可以指證歷歷,聽說又有錄影帶存證,當時案情極為明朗,18年前應該就可以破案了,為何現在仍在爭論不休?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由於彼此之間都是親戚朋友或同學兄弟關係,大家彼此認識,怎麼可能沒有人知道有誰開槍殺人呢?
Question:本人自學校畢業之後,與同學們素無往來,怎會與命案相關呢?
Question:聽起來就是全是命案與罪狀,怎會如此呢?又為什麼“官員辦的案件都有問題”,又竟然全是“真假立判”的情形?

刑罰之監督與執行: “5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槍決在即”與“克日完成任務”。
刑罰之監督執行,事屬法務部之職掌範疇。
Question: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為什麼還可以縱容犯人使用科技技術〔“太空武器”、“放射線技術”〕公然狡辯與攻擊無辜 的人民?
Question:這件事情已經鬧了這麼多年了,執法人員所屬單位〔“最高法院檢察署”〕難道都置之不理嗎?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干擾與危害!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恢復正常?
責任歸屬問題:
請問 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到底要讓他們干擾與危害人民的正常生活到什麼時候?
敬請 警政機關務必恪盡職責,早日解除干擾問題!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5/6/7

Email:E-Mail URL:URL

〔司法書信2015.4.1〕
2015/05/17 17:45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長期干擾人民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阻止對方人士長期干擾人民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5.4.1〕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到底要讓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您好:

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主動偵辦的案件”〕之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太空武器”〕廣泛地散佈謠言、毀謗本人與命案相關一事,讓本人的生活受到干擾與危害。因此敬請我們的政府能夠要求案件之相關人士,停止一切的干擾行為。
關於對方人士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之部分:〔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歸納:
Sat.:星期六早晨大約將近4時,本人一句“誰啊”驚走兇嫌。當時本人還不知道門外的人是誰。
Sun.:隔日星期日早上,隔壁鄰居黃文義因為發現血手印而報警處理。
Mon.:據說有報警抓人,並且有逮捕到兇手。〔星期一早上大約7時的時候,有警車從劉家巷口駛出。〕
Question: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有眾多的目擊者可以指證歷歷,聽說又有錄影帶存證,當時案情極為明朗,18年前應該就可以破案了,為何現在仍在爭論不休?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由於彼此之間都是親戚朋友或同學兄弟關係,大家彼此認識,怎麼可能沒有人知道有誰開槍殺人呢?
Question:本人自學校畢業之後,與同學們素無往來,怎會與命案相關呢?
Question:聽起來就是全是命案與罪狀,怎會如此呢?又為什麼“官員辦的案件都有問題”,又竟然全是“真假立判”的情形?

刑罰之監督與執行: “5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槍決在即”與“克日完成任務”。
刑罰之監督執行,事屬法務部之職掌範疇。
Question:犯人被分置於法院或警政機關,為什麼還可以縱容犯人使用科技技術〔“太空武器”、“放射線技術”〕公然狡辯與攻擊無辜 的人民?
Question:這件事情已經鬧了這麼多年了,司法人員所屬單位〔“最高法院檢察署”〕難道都置之不理嗎?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干擾與危害!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恢復正常?
責任歸屬問題:
請問 檢察總長與法務部長,到底要讓他們干擾與危害人民的生活到什麼時候?
敬請 警政機關務必恪盡職責,早日解除干擾問題!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法院或警政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5/5/17

Email:chinghi00@yahoo.com.tw URL:URL

電小二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3/06/11 14:51

親愛的 udn 格友,您好:

各位久等的 udn 部落格新版,即將於 2013/06/17 上線

我們誠心邀請您共同迎接全新面貌的 udn 部落格。

需請您特別注意的是, udn 部落格新版的全域網址將進行切換,預計於 2013/06/17 (一) 凌晨 00:00-12:00 停機。切換完畢後的新版網址將改為http://blog.udn.com/,舊版網址則改為http://classic-blog.udn.com/。屆時會有全新的部落格體驗,等待您的參與和經營分享。

相關詳情請參考「udn 部落格新版上線預告

敬祝 快樂順心

udn 部落格.電家族 敬上


電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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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2 16:11
親愛的udn格友,您好:

讓各位久等的 udn 部落格新版,即將於2013/06/17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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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請您特別注意的是, udn部落格新版的全域網址將進行切換,預計於2013/06/17(一) 凌晨00:00-12:00停機。切換完畢後的新版網址將改為http://blog.udn.com/,舊版網址則改為http://classic-blog.udn.com/。屆時會有全新的部落格體驗,等待您的參與和經營分享。

相關詳情請參考「udn部落格新版預備上線公告說明」。

敬祝 快樂順心

udn部落格.電家族 敬上


魏博南
2011/11/05 10:56

顏聖冠議員您好:

我是華山太極拳隊教練,歡迎到我們教練場來,我們練拳時間

是週一至週五(風雨無阻)6時至6時45分,最好是6時20分到,

地點:華山創意園區(八德路金山北路口)的藝術大街.

我們(常態)大約20位,來時請勿帶什麼東西來,就是連水也是

一種浪費.魏博南 0920-673688

Email:weibn@yahoo.com.tw

阿海
2011/06/19 10:54
<敬請儘速要求over>
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科技技術)廣泛地製造混淆的情形,並且有危及敝人之 job, life之現實問題。懇請要求對方終止一切侵擾與毀謗,緣盡 only。Help,please。
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案件部分:通說是兇嫌於案發後不久的某日零晨,於本人玩PC Game時,疑是屋外有人,喊聲"誰啊",驚走兇嫌,隔日鄰居於當時之住所外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而為我所知悉明白。


阿海
2011/6/19

阿海
2011/06/08 11:28
劇本!?鼻青臉腫!?一發不可收拾!?貪污!?食物中毒!?.......etc.,
原來是桃園市南門國小六年五班同學與國中同學之間的恩怨情仇之綿延不絕呀!
<<台灣演義 劉宅血案之風起雲湧>>
彭玉英 蔡麗珠 劉明賢 劉煌源 劉永慶 劉貞櫻
呂理志 楊世銘 曾國瑞 宋化峻 簡秀瑜 江幸恬
{邱文甫 林柏青 蕭智仁 "一名官員,兩名警察。"}
.........etc.

<敬請儘速要求over>
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科技技術)廣泛地製造混淆的情形,並且有危及敝人之 job & life之現實問題。懇請要求對方終止一切侵擾與毀謗,緣盡。help,please。
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案件部分:通說是兇嫌於案發後不久的某日零晨,於本人玩PC-Game時,疑是屋外有人,喊聲“誰啊”,驚走兇嫌,隔日鄰居於當時之住所外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而為我所知悉明白。

"一看便知"的案情,竟然可以懸案十數年,再又行包庇近親兇手,欲圖謀害無辜第三者,以至於侵擾人民長達數年之久,此罪過實在是責無旁貸,更甚於劉宅官邸血案乎!


阿海
2011/6/8

邱文甫:聽說是"一去不回","私人檢察官"。
林柏青:聽說是案發時中華民國的警察。
源由: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
公共性質:微弱的訊號(科技技術)廣泛地製造混淆的情形。
現行事件:
美國資產:

阿海
2011/05/31 13:05
劇本!?鼻青臉腫!?一發不可收拾!?貪污!?食物中毒!?..............etc.,
原來是桃園市南門國小六年五班同學與國中同學之間的恩怨情仇之綿延不絕呀!
<<台灣演義  劉宅血案之風起雲湧>>
彭玉英  蔡麗珠  劉明賢  劉煌源  劉永慶  劉貞櫻 
呂理志  楊世銘  曾國瑞  宋化峻  簡秀瑜  江幸恬 
{邱文甫  林柏青  蕭智仁  "一名官員,兩名警察。"}
謝進富  許志雄.....................etc.
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科技技術)廣泛地製造混淆的情形,並且有危及敝人之 job & life之現實問題。懇請要求對方終止一切侵擾與毀謗,緣盡help,please。
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案件部分:通說是兇嫌於案發後不久的某日零晨,於本人玩PC-Game時,疑是屋外有人,喊聲“誰啊”,驚走兇嫌,隔日鄰居於當時之住所外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而為我所知悉明白。
"一看便知"的案情,竟然可以懸案十數年,再又行包庇近親兇手,欲圖謀害無辜第三者,以至於侵擾人民長達數年之久,此罪過實在是責無旁貸,更甚於劉宅官邸血案乎!
 
阿海201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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