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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陣仗追討救國團產權 學生加油:莊國榮是我的偶像
2007/12/18 15:40:02瀏覽1177|回應3|推薦0

教育部控告救國團 學生聲援

更新日期:2007/12/18

圖說:

教育部主任秘書莊國榮十八日到台北地方法院對救國團提出民事告訴,指控救國團不當取得國家資產,要求將教育部出資的劍潭活動中心產權移轉登記為中華民國所有。現場有學生聲援。中央社記者郭日曉攝     九十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大陣仗追討救國團產權 學生加油:莊國榮是我的偶像...

更新日期:2007/12/18 12:16 記者葉正玲/台北報導

教育部打頭陣追討不當黨產,主秘莊國榮今(18)赴台北地方法院,針對救國團佔用國家土地申告。莊國榮表示,教育部將按照當初的約定,要求救國團把千分之五十三的所有權,移轉登記給中華民國。上午也有多位大學生到場加油,並說「莊國榮是我的偶像」。

行政院宣布將追討國民黨不當黨產,本週將正式向司法機關提出訴訟,要求國民黨儘速返還。為解決救國團劍潭青年活動中心建物產權問題,教育部今天由主秘莊國榮赴台北地方法院,具狀控告救國團不當取得國家資產。

今天也有多位大學生聚集台北地方法院,高喊「莊國榮加油!教育部加油!」。文化大學曾琮愷表示,救國團本來就不該拿那麼多錢,應歸還給政府,今天他們是自發性來到台北地院支持莊國榮,「他是我的偶像」。

莊國榮表示,教育部自民國77年至79年共分6次補助救國團興建劍潭青年活動中心,合計1億6,800萬元,雙方並約定該建物所有權,應按教育部部出資比例,將千分之五十三所有權,移轉登記為中華民國所有。

由於救國團到目前都沒有履行承諾,因此,教育部決定司法途徑提出民事訴訟。莊國榮說,按主計處發佈的歷年物價指數及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的利息,總計救國團最少應給付教育部4億1,115多萬元。

莊國榮指出,教育部自民國46年至今一共補助救國團7億8千多萬元,換算成市值約30億元,以一個民間團體而言,能夠獲得教育部如此巨額補助,完全違反民主國家行政系統運作的常理。

他批評,政黨經營黨產和黨營事業,是球員兼裁判,國民黨擁有全世界國家絕對沒有的大量外圍組織,凸顯出過去以黨領政、黨國不分時代。教育部追討劍潭中心產權,讓台灣更符合民主自由常態。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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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牲寄生蟲的孫子IORI
爛黨裡的民進黨畜牲
2007/12/28 09:05
 民進黨詐騙集團、騙子A金大盜無恥

扁、卑鄙小小人侯寬仁比畜牲還不如


顏聖冠是萬華的驕傲
繼續為台灣打拼
2007/12/20 14:22

我是萬華人,說真的顏聖冠的服務真的沒話說!有一次打電話到他的辦公室,請求協助,幾乎馬上就幫我們家處理,這麼好的議員,我們這邊都支持她.

馬英九當台北市長讓萬華民不聊生,你們卻不講~睜著眼睛說瞎話


支那退散
支那退散
2007/12/19 13:47

顏議員是多老 我看你是吃不到葡萄說酸

中國豬 吃不到 別哭腰 ~

超漂亮的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