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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16 14:29:37瀏覽733|回應3|推薦5 | |
顏聖冠要求郝龍斌即刻成立專案小組追討馬英九特別費 台北市議員顏聖冠表示,郝龍斌應該負起市長責任將馬英九過去八年違法支領的特別費總計1117萬元討回歸還給市庫。顏聖冠議員認為,馬英九特別費已經被查黑中心起訴,也證明馬英九公款私用,將特別費當成生活費,所以郝龍斌市長要立即成立「追討馬英九特別費專案小組」,絕不能讓公款任意被挪用卻不追討,縱容違法,郝龍斌必須拋棄黨派回歸市政以及法律。 一、 台北市前市長馬英九在市長任內特別費自八十七年十二月到九十二年十二月,具領的特別費匯進富邦銀行市府分行的薪資帳戶內,由於馬英九不是提領現金,檢方發現其中一一一七萬六二二二元沒有實際支出,將這些款項納為己有,其中的四四三萬三八○一元還向監察院申報為自己財產,涉嫌貪污。 二、 根據去年十月主計處處長石素梅表示,有關特別費預算之支用範圍及支用原則,行政院早有規定,特別費係作因公招待餽贈之需,所以馬英九前市長將特別費當成自己私款使用,藐視法令擅自解讀為自己辯解。 顏聖冠要求台北市長郝龍斌即刻成立「追討馬英九特別費」專案小組,將馬英九所涉嫌貪污的一一一七萬六二二二元討回,繳回市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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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