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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聖冠要求郝龍斌即刻成立專案小組追討馬英九特別費
2007/02/16 14:29:37瀏覽733|回應3|推薦5

顏聖冠要求郝龍斌即刻成立專案小組追討馬英九特別費

 

台北市議員顏聖冠表示,郝龍斌應該負起市長責任將馬英九過去八年違法支領的特別費總計1117萬元討回歸還給市庫。顏聖冠議員認為,馬英九特別費已經被查黑中心起訴,也證明馬英九公款私用,將特別費當成生活費,所以郝龍斌市長要立即成立「追討馬英九特別費專案小組」,絕不能讓公款任意被挪用卻不追討,縱容違法,郝龍斌必須拋棄黨派回歸市政以及法律。

 

一、  台北市前市長馬英九在市長任內特別費自八十七年十二月到九十二年十二月,具領的特別費匯進富邦銀行市府分行的薪資帳戶內,由於馬英九不是提領現金,檢方發現其中一一一七萬六二二二元沒有實際支出,將這些款項納為己有,其中的四四三萬三八○一元還向監察院申報為自己財產,涉嫌貪污。

二、  根據去年十月主計處處長石素梅表示,有關特別費預算之支用範圍及支用原則,行政院早有規定,特別費係作因公招待餽贈之需,所以馬英九前市長將特別費當成自己私款使用,藐視法令擅自解讀為自己辯解。

顏聖冠要求台北市長郝龍斌即刻成立「追討馬英九特別費」專案小組,將馬英九所涉嫌貪污的一一一七萬六二二二元討回,繳回市庫。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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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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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萬歲: 顏聖冠加油:豬事順訓:
2007/02/21 01:45

*台灣萬歲 :;  顏聖冠加油 :; 豬事順利 :;

*
*** 替貪腐者解套,即是全民公敵 ***
*
*** 行政院長蘇貞昌及法務部長施茂林
*** 為搶救自己 , 強迫法律轉彎?
*** 知法卻玩法,替自己解套?
*** 干預司法,莫此為甚!
*** 以權謀私,貪贓枉法,
*** 萬死都不足抵,還敢妄想脫罪!
*

** 馬英九爆發特別費貪汙案,這是制度問題嗎?事實上,制度好不好,是一回事,是否貪贓枉法,又是另一回事。

** 在事情真相未理清、司法未判決之前,有嫌疑的政客首長們實不宜、也沒資格在這個時候假開明、假聖賢地對制度指指點點,企圖以「慣例」說,轉移政客們可能涉嫌的罪責。

** 如果國家的法律制度是這麼容易可以因人設事,「只打蒼蠅,不打老虎」,這跟共產黨「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火」有什麼不同?台灣還是個法治的國家嗎?這個政府有什麼合法性?

** 馬英九特別費貪汙案發後,急著打烏賊戰,把全國6500位首長拖下水來當作墊背,模糊醜聞焦點,藉以躲避法律責任,反被看破手腳,成了大笑話。

** 據報載,去年﹝2006)上半年中央各機關正副首長特別費報支情況,有高達三百餘位是全數檢具原始憑證列報,而台北市政府有13位一級主管特別費的使用,都是先支用再報領,從來每月都沒報支超過百分之四十五,可見並非現制就會陷官員於不義。

** 官場裡的貪腐,政客的嘴臉,便宜行事、貪腐成習的罪行、企圖打烏賊戰脫罪,卻說是歷史共業或首長的實質補貼。

** 這樣的政客敗類,吸我民膏民脂,以權謀私,貪贓枉法,萬死都不足抵,還敢妄想脫罪!

*
** 妄想脫罪的院長及法務部長
** 醜陋面目,真是令人齒冷,
** 企圖逃避法律責任和醜陋的心態,
** 令人厭惡至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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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選完薪水照領,卻跑去混學位的呀?
2007/02/16 21:53

記得第一次聽到顏聖冠這一個名字
是因為這一個人選舉完當選了,結果薪水照領,福利照拿
結果根本沒做事,跑去混學位了,被檢舉了,才拖拖拉拉的回來當議員

這種人居然還要去調查人家??????????????????????????????????


天蠍浪子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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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的大字報
2007/02/16 18:15
用來形容陳水扁會比較恰當,要郝龍斌成立專案小組查特別費可以,但不能只針對馬英九一個人,說穿了,閣下根本只是在當陳水扁的打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