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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13 19:59:33瀏覽1007|回應6|推薦3 | |
顏聖冠要求馬英九立即退出政壇不得參選2008年總統 針對馬英九的特別費案遭起訴,台北市議員今顏聖冠表示,馬英九從財產暴增遭質疑開始就意圖掩飾他的犯罪行為不斷的替自己圓謊,依照過去前捷運局長齊寶錚被訴違法利用首長特別費,支付私人住宅水電費等案,台灣高等法院宣判,齊寶錚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罪,判處應執行刑12年、褫奪公權6年,犯罪所得181萬餘元追繳沒收,顏聖冠要求馬英九要立即退出政壇並接受法律制裁,同時也回應侯寬仁檢察官起訴書內容針對馬英九特別費案應從輕量刑,顏聖冠表示,法官應依照齊寶錚的案例從重量刑。 顏聖冠說,馬英九不斷說捐血174次,每年都會捐錢給公益團體,以這些理由證明馬英九無罪,如果人人都用此邏輯來說自己無罪,那許多如王又曾等經濟罪犯過去也成立過許多慈善基金會,王金世英也常捐款給慈善團體,這樣可以證明他們不是故意掏空公司的嗎?
針對馬英九特別費起訴台北市議員顏聖冠有以下三點提出反駁:
一、 馬英九不斷的替自己圓謊,一開始責任還要余文一個人扛,結果證明整個市長室是馬英九特別費案的共犯。馬英九特別費早在去年(2006年)的五月,顏聖冠質疑馬英九財產爆增時就提及,馬英九財產暴增的原因之一是否就是將特別費放入自己的薪資帳戶,作為個人薪資的一部份。馬英九卻不斷為自己圓謊,又說出許多荒謬之詞,為自己脫罪,所以顏聖冠認為馬英九根本不夠資格參選總統。 二、 顏聖冠:侯寬仁錯了,侯寬仁應比照齊寶錚案例要求法官從重量刑。顏聖冠表示,侯寬仁希望能夠從輕量刑,並用貪污治罪條例處罰較輕的條文起訴馬英九,這完全是大錯特錯。可是馬英九明明知道特別費是公款卻在CNN專訪時,表示特別費入薪資帳戶之後就是馬英九自己的錢;馬英九:「自己的錢貪什麼汙,侵占什麼公款?」,如果特別費視為首長自己的錢,為何餘額還要繳庫。馬英九明知道特別費公款用不完要繳庫,根據市府資料,馬英九八年市長任內匯入薪資帳戶的特別費都無繳回紀錄,將公款匯入薪資帳戶,還公開狡辯表示首長特別費匯入薪資帳戶後就屬於首長私人的款項,馬英九已經公開承認他將特別費私用,侯寬仁應該要求法官比照齊寶錚案例要求法官從重量刑。 三、 國民黨應該向全民道歉,當吳敦義、蔡正元、國民黨廉能委員會不斷的掩飾馬英九公款私用的事實,誤導民眾,將整個國民黨陪葬,所以吳敦義、蔡正元、國民黨廉能委員會等等這些替馬英九辯護的人都應該立即向社會大眾公開道歉。 最後,顏聖冠表示,馬英九不斷說謊試圖掩飾自己的犯罪,給社會大眾最不良的示範,顏聖冠說唯有法官從重量刑,才能還台北市民一個公道。 馬英九起訴書全文 相關新聞報導: 自由時報: 追討馬特別費 綠議員緊盯郝
〔記者劉榮、林恕暉、侯承旭/綜合報導〕前台北市長馬英九涉嫌「詐領」市長特別費被起訴,民進黨台北市議會黨團昨天表示,將全力監督郝市府向馬追討一千一百一十七萬元的特別費。 民進黨市議會幹事長徐佳青、副召集人顏聖冠與黨籍議員昨召開記者會,痛批馬對特別費案一再說謊。 徐佳青說,市府有多位首長,都嚴格遵守特別費「未用完即繳庫」的規定,不像馬英九,把公款匯入私人帳戶,還拿去付私人帳款。 顏聖冠指出,前北市捷運局長齊寶錚因挪用特別費裝潢修繕自宅,結果被判刑十二年,馬英九把特別費拿來付女兒的刷卡費、教育費及家中的水電費等私用,「犯行如出一轍,馬英九應該退出政壇,還有什麼資格參選總統?」 市議員莊瑞雄、吳思瑤說,被馬挪支的一千一百一十七萬元特別費,都是老百姓納稅錢,在特別費案爆發後,被馬以個人名義捐給慈善機構,民進黨團未來將監督郝市府,向馬追討這筆不當所得。 對馬被起訴,高雄市長陳菊語重心長地表示,「仇恨無法成就」;陳菊指出,去年陳水扁總統因國務機要費案被起訴,馬見獵心喜、窮追猛打,如今自己也面臨同樣的處境,可見政治人物不應流於仇恨、對立的情緒之中,她呼籲民進黨同志應哀矜勿喜,並引以為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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