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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7 02:19:39瀏覽1673|回應3|推薦22 | |
你可以判陳水扁無罪, 可以說查不到扁家收賄的確實證據, 但請不要拿金改非總統職權為理由, 我再不懂司法制度,至少明白什麼叫做邏輯。 那麼,這六個億是什麼? 就只是政治獻金是嗎? 既是這麼簡單的答案, 還需要花這麼久這麼久的時間去證明嗎? 你聰明老娘也不傻啊。 鬼才相信是政治獻金。 或者說是台灣獨立建國基金吧, 這些人全都是叛國罪吧! 邏輯是, 請周大法官一次告訴我什麼不是總統職權, 金改不是、機場手推車不是、八八風災不是、花博不是、五都選舉不是, 那什麼是好了。 順便請周大法官告訴我, 什麼不是行政院長職權, 什麼不是各部會首長職權, 什麼不是地方首長職權, 然後大家交換收錢名目, 不就全都是清白的嗎? 是這邏輯嗎? 然後你在前總統的判決書上, 還要海批現任總統, 馬英九再蠢、再笨,就算管過界了, 干你屁事! 干這個案子屁事! 法官是主持正義的是吧? 那正義是什麼? 六億扁家繼續收走, 這就是周占春所謂的正義了吧。 多多指教, 不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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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