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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屁不通之二次金改一審判決
2010/11/07 02:19:39瀏覽1673|回應3|推薦22

你可以判陳水扁無罪,

可以說查不到扁家收賄的確實證據,

但請不要拿金改非總統職權為理由,

我再不懂司法制度,至少明白什麼叫做邏輯。

 

那麼,這六個億是什麼?

就只是政治獻金是嗎?

既是這麼簡單的答案,

還需要花這麼久這麼久的時間去證明嗎?

你聰明老娘也不傻啊。

鬼才相信是政治獻金。

或者說是台灣獨立建國基金吧,

這些人全都是叛國罪吧!

 

邏輯是,

請周大法官一次告訴我什麼不是總統職權,

金改不是、機場手推車不是、八八風災不是、花博不是、五都選舉不是,

那什麼是好了。

 

順便請周大法官告訴我,

什麼不是行政院長職權,

什麼不是各部會首長職權,

什麼不是地方首長職權,

然後大家交換收錢名目,

不就全都是清白的嗎?

是這邏輯嗎?

 

然後你在前總統的判決書上,

還要海批現任總統,

馬英九再蠢、再笨,就算管過界了,

干你屁事!

干這個案子屁事!

 

法官是主持正義的是吧?

那正義是什麼?

六億扁家繼續收走,

這就是周占春所謂的正義了吧。

 

多多指教,

不敢。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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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英奇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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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用幹嘛捐?
2010/11/19 15:20

周占春這種判決,不是拘泥於法條的法匠,就是存心為陳水扁開脫(你相信前者嗎?)。你說二次金改不是總統職權,那麼這些商人捐錢給陳水扁幹嘛?打點也得送對人,送給總統或夫人,有用,就這麼簡單。

田英奇


南農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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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晚有報應
2010/11/07 12:49
我相信這種司法敗類早晚有報應!

pc9527
2010/11/07 02:55
平心而論,綠的本來就不相信那些是貪污,就跟立委接受遊說團體立法一樣,資助了政治獻金,當然希望你能將政策朝他們利益方向轉彎,這在民主國家是很常見的。

不過台灣司法的確怪異了一點,一審無期、二審無罪,這落差之大難怪能讓你這麼激動.....
謝敏(ahming) 於 2010-11-07 10:51 回覆:

我一點都不激動,我只是錯愕,

我不在乎陳水扁有沒有罪,

只要法官能拿出合理的說法。

綠軍認為他沒貪污,我可以理解,

但法官拿這些理由做為他無罪的理由,

無法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