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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台灣司法●應該師法德國轉型正義模式
2016/03/24 20:19:44瀏覽163|回應0|推薦0

【搶救台灣司法應該師法德國轉型正義模式】

對於在獨裁威權時期的加害者與加害者共犯們,台灣人民並不曾好好清算檢討,更嚴重的,這些為虎作倀的龐大幫兇群,自己在過去政權的體制下作為加害者的諸多惡行全然都無道德反省,迄今猶然全無公義人權的認知與省悟,以至於整個社會價值觀還充斥著似是而非的觀念,甚至於還厚顏無恥的繼續抬出反人權反公意的各種言論夸夸而談。

從最近國民黨幾位黨主席候選人的多種言論,即可清楚看到這樣的威權遺毒還仍肆虐橫行。這對台灣民主的成長不僅完全沒有加分,還潛存著倒退與傷害的危機。比如:要把黨產全數發給黨員;228的真相與319槍擊事件相類比;黨產是黨員繳的黨費;不當黨產早已清理....等等!

還有,台灣司法延至現在也還不斷出現各種荒誕不經的偵查與審判。像頂新食安無罪,遠雄趙藤雄2億免刑得“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等等不一而足;

台灣人民對司法的觀感與不信任度已到無以復加的地步。

如果,一個在獨裁統治時期身居審判生殺大權位置,卻只是個甘當鷹犬唯唯諾諾的加害者,即使在全民要求轉型正義的此時,仍倨傲不肯向過去獨裁時期所做行徑向社會道歉,對他所曾犯下的惡行不肯承擔,不肯勇於承認過去所做所為是錯誤的,亦沒有具體捍衛人權的事蹟,這樣的人我們還能期待他在擔任司法人員時,能正確解釋憲法正確秉持社會正義捍衛民主與人權嗎?

我認為最正確的做法,就是師法德國在第二次轉型正義時,解聘在東德政權下所有獨裁政權下的司法人員,將台灣國民黨全體司法人員先解聘再重新建立司法制度。

這才是最徹底的司法改革,不,這應該是司法革命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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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talk.tw/citizen/view/32570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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