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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賦予舞蹈的意義
2014/11/23 09:07:19瀏覽331|回應0|推薦0
佛教賦予舞蹈的意義
2014年11月19日 09:45 來源:學佛網 作者:

  舞蹈是人類最古老的藝術之一。上古時代,民智未開,人類對於大自然中地、水、火、風的變 化,乃至病痛、死亡等現象無法理解,他們認為這是神鬼的作用,因此想要藉著祝禱儀式來禳災祈福。在這原始宗教型態的祭典當中,巫師藉著舞蹈來請神娛神,成 為天人之間的媒介,群居的部落也在參與祭典舞蹈中增加共識,凝聚力量。當人類文明日益發達之後,舞蹈逐漸從宗教氣氛中脫離出來,變成自我娛樂、抒解壓力、 交誼聯絡、表達感情的活動之一。隨著時代的進步,技巧的講究,各種宮廷舞、土風舞、社交舞、芭蕾舞、劇場舞等,乃應運而生,儘管如此,宗教舞蹈因具有特殊 意義,在藝術上仍佔有一席之地,尤其佛教在舞蹈藝術上更是貢獻良多。

  佛教在佛陀時代便賦予舞蹈不同凡響的意義,茲綜合經義,簡述如下:

   一、佛教藉舞蹈來作為弘法利生的方便:佛陀在證悟菩提最初的三七日中,一再勉勵諸大菩薩:「為利益眾生故,世間技藝靡不該習,文筆讚詠,歌舞伎樂,戲笑 談說,悉善其事。」「菩薩摩訶薩到善巧方便究竟彼岸,心恆顧復一切眾生,唯勤化度,往來生死,如遊園觀,未曾暫起疲厭之心,或住一魔宮,或為釋天,乃至遊 戲歌舞之法,悉皆示現,無不精巧。」由於佛陀的開明通達,不但促進了真理的弘傳,也提高了舞蹈的層次。

  二、佛教藉舞蹈來表達供養三寶的 誠心:發自內心的尊重禮讚,往往不是三言兩語所能表達,所以在佛經裡,我們經常看到佛弟子們以最直接的肢體語言——舞蹈,供養三寶,像《楞伽經》中,羅婆 龍那夜叉王為恭迎佛陀前往楞伽大城說法,親自率領眷屬手持眾寶樂器表演歌舞;中國唐朝玄奘大師西行求法,東印度鳩摩羅王親率群臣迎接奘師入宮,每日作伎 樂,奉佳餚,凡此都是在表達對三寶的虔誠恭敬。《華嚴經》中,普救眾生夜神應善財童子的央求,訴說修行法門時,述及過去世曾以歌舞供佛,佛陀放眉間白毫相 光遍觸其身,因而得到法界方便不退藏解脫門。古德說:「精誠所至,金石為開。」若能心存恭敬,舞蹈也是人間的一種修行法門。藏傳佛教中,大日如來應四方如 來所證三摩地的佛德,由心中流出四菩薩以供養之,其中的「舞菩薩」供養北方不空成就如來,是為定門十六尊之一。佛教提倡「動靜一如」、「定慧雙修」的真 理,於此顯露無遺。

  三、佛教藉舞蹈來表達鼓舞勉勵的心意:大乘佛教富含人間性格,甚至以歌舞來作為鼓勵的方式。例如《法華經》中,大通 智勝王佛久坐道場,斷除煩惱,但佛法不現在前,諸天龍神即以香花、伎樂不斷鼓勵,達十小劫之久,直到大通智勝王佛成就菩提為止。這種給人信心,勉勵助成的 精神,在其他舞蹈文化中鮮有所見。

  四、佛教藉舞蹈來表達聞法歡喜的感受:聞法歡喜時踴躍讚歎、手舞足蹈的表現,能令周圍的人同感欣悅, 共入佛道,可說是直心修持最具體的表現方式。像《悲華經》中,佛陀說完修持一切行門的十種方法之後,欲界諸天心開意解,遂以種種歌舞來表達心中的法喜。這 種情境即使在二千六百年後的今人讀來,仍能感受到他們無比喜悅的心情,進而激發慕道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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