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總統很愛震怒,他上任至今的震怒次數,已經多到雖不知是否絕後,但卻保證空前。
信手拈來的紀錄就包括:○八年十一月,陳雲林來台被民眾圍困在飯店內;○九年四月,香港一家顧問公司調查評比,指台灣官員貪瀆比中國嚴重;六月,日本駐台前代表齋藤發表台灣地位未定論;七月,馬英九出訪尼加拉瓜,被奧蒂嘉總統屢放鴿子;十一月,總統維安特勤公然穿著藍營候選人競選背心;二○一○年十一月,連勝文遭槍擊案;十二月,國史館將毛澤東等人列為民國百年人物票選;這些事都曾讓馬英九為之震怒。
今年至今雖僅三個多月,但讓他震怒的事卻又接二連三發生:一月,國軍演習試射飛彈,有三成未命中目標;空軍前司令雷玉其娶媳大搞排場;二月,國軍少將羅賢哲當共諜出賣機密情報;菲律賓總統特使拒絕為台嫌遣陸事件道歉;三月,校園霸凌事件頻傳;以及扁政府任內有數萬件公文不翼而飛等等。
在封建時代,天子之怒的結果是「伏屍百萬,流血千里」,但馬英九的總統之怒,雖然比地震還要頻繁,但其結果不但證明「震怒無用論」,政府機關仍然犯錯不斷,反而常常引發更多的人民之怒。
舉大法官提名為例:提名大法官是計畫中事,時間充裕,程序也夠完備,而且還有個副總統領銜、歷任司法院長與法學界大老組成的提名審核小組,按理說,幾乎不太可能會犯下提名錯誤。
而且,大法官應該具備什麼積極與消極條件,都可以一一列表,就像考試答是非題一樣,只要把所有問題一一套在可能提名人選身上,是或非的答案便立刻可知。
另外,提名人選是否能通過國會的審查同意,當然也應是提名作業的首要考慮。提名人選的政治立場,對特定議題的言論紀錄與判決紀錄,是否可能引發國會議員的質疑,都必須經過提名小組的沙盤推演與政治預判。
但顯然邵燕玲法官的判決紀錄,未被提名審核小組列為首要考慮,或者更嚴重的是,雖然列入考慮,但提名小組卻判斷不會引發國會反彈;提名小組犯下資訊不足的錯誤,也許還情有可原,但有資訊卻判斷錯誤,即使事後再怎麼解釋都不可原諒。
特別是馬總統的事後解釋,更讓人難以接受。他對提錯人選的說法是:其一,提名未做好上網搜尋的工作;其二,提名審薦「只反映了比較菁英色彩的決定」,但難道不上網搜尋就沒資料可尋?難道提名審薦應該反映比較民粹色彩的決定就不會犯錯?答案顯然都並非如此。
其實,提名邵燕玲法官的錯誤原因只有一個:從總統以降到所有參與提名審核作業的人,統統都不用腦也不用心,只要有任何一個人稍微用點腦或用點心,都有可能在提名作業過程中提出異議,而阻止錯誤的發生。
但更讓人怒火中燒的是,司法院長賴浩敏事後竟然會講出「社會反應這麼強烈,讓我嚇了一跳」這樣的話:明明犯了這麼嚴重的錯誤,竟然還故作無辜驚訝狀;但馬總統會對這樣的司法首長表達震怒嗎?答案如果是不會的話,就別怪人民遲早會用選票來發洩他們心中的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