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龍珮寧台北27日電)頂新劣油案,彰化地院今天一審判前頂新負責人魏應充等全部被告無罪。毒物科醫師楊振昌認為,法官的思維不對,因為劣油一定會對健康造成影響。
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判決頂新製油案被告無罪。法官根據專家證詞,認為酸價不是作為油品最終衛生認定基礎;此外,法院以管柱層析法推翻檢方快篩結果,發現總極性化合物也未如檢方所稱達危害程度。
此外,檢方指控油品含重金屬,法官認為採樣油品是尚未精煉的油品,油脂透過精煉過程可以去除重金屬,檢察官未能證明油品成品階段含有重金屬,也缺乏證據證明油品來自於非健康豬隻所熬製,基於「罪證有疑,利於被告」之刑事法原則,判決魏應充、常梅峰、陳茂嘉、曾啟明、蔡俊勇、楊振益、頂新公司均無罪。
台北榮總臨床毒物及職業醫學科主任楊振昌持反對看法,他說,不能因無法舉證有造成健康危險就無罪,疾病是長久累積的。同時油品檢驗標準及源頭管理也應強化,頂新事件造成的是身理及心理傷害。
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科主任顏宗海表示,法官是依證據力判斷,事件也顯示,食用油標準應再強化,油品再加工除了酸價會變,還有如易環胺、丙烯醯胺等致癌物,未來應強化管理。
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產品製程研發中心主任朱燕華表示,法院依證據力判定,頂新油事件後,政府強化管理力度,分級及自主管理,相信油品製造業者都有在品質管理上強化,不過回收油未來仍要持續加強管理。104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