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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1/19 15:40:50瀏覽832|回應2|推薦6 | |
我有一個朋友是基督徒。 她曾跟我說,由於宗教因素,但她又渴求,所以她已經嚐過性滋味。 不過並沒有性交,但該有的行為也都有了。 不過她已經是成年人,大我一歲(我現在25),和男友也經歷好幾年的交往。 只是為了宗教而守身。 我姊姐大我三歲,也經常用各種證據(心裡學、社會學、教育理論、傳統價值觀等)說服我,婚前性行為是不好的,容易導致婚後不幸福、心裡缺陷等等。 其實我的朋友經常是比較保守的,但是我也從來沒有明確表示我的想法,有些人可能覺得我八面玲瓏,見這人說這種看法,見那人又說那種看法,其實我只是知道, 有關價值觀的爭議,我是無須去表態的。因為既然是價值觀,那麼就是會隨著潮流而更改,才有「價值」與否的問題,這想法值錢,是因為多數人認同。 我只是就每個價值觀的優勢和劣勢去做討論,我的立場是什麼,也無關緊要,但基本上就是中立囉!雖然我思想很開放,但礙於我的環境和人際來往,我行為還是很保守的。 回到正題吧~ 性行為的年齡和發生情況是法律和社會觀感、宗教因素決定的。 多數的人都在這規則底下,進行情慾活動。 有些人置之不理,有些人戰戰兢兢的嚴守,有些人是無知(沒有察覺這些的掌控) 有些人是明知故犯(這種說法是表示,他認為這是道德上的罪過) 但是我覺得最重要的,不是決定在那個人想什麼時候做愛,就什麼時候做愛! 而往往是同儕阿!教育方式啊!性格啊!這些條件的關係! 例如:一個性格容易受誘惑的人、或對性很有衝動的人、或很有個人主見的人,只要遇到適合的人,才不管那些社會的金科玉律或是他人的勸告。他忠於自我。 例如:一個家庭採放任教育,但這個孩子性格害羞,也不敢嘗試去挑戰的;或者他性格自卑、覺得自己長得很醜有不善於人際來往,當然也不可能有那種機會。 每個人的人生都太多變化,現在青少年性行為的開放,我認為社會不應該只有「歸咎」(用社會的看法在這就當是罪過)於青少年的行為,而是整個社會型態確實在變化,人們已經不再用過去的價值觀看事情。 時代不一樣了,越是富裕的國家,人人都能經濟自主時,人人都能共享社會福利時,性就不再是決定雙方在一起的守貞前提,這最大的問題就是在女人身上,越是貧窮的國家,女人越不能自主,性就越保守,因為那是女人唯一的財產。當把做愛當作財產、利益時,情慾就很現實,斤斤計較,或許某方面而言,就像是合法的性買賣罷了!人都是難為在自己的處境上! 所以我在情慾上,若有這麼一點自由,我都要感謝~我現在所處的一切給與我的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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