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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刪除的同性戀回應
2008/01/28 20:15:10瀏覽1455|回應0|推薦2

以下是我城市情色立場

我的回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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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ity.udn.com/58180/2696056?tpno=0&cate_no=0 

其實它已經被刪除了

我覺得自己有太多私人情緒在裡頭

不過,這也作為發言不當的一個範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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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用質疑的口氣說:「可是,這樣真的好嗎?」

我想你已經有很明確的看法了。

你用的生物繁衍的角度來決定同性戀過度氾濫是不合理的行為。

你不會說多數的異性戀有問題,因為這是天經地義的。

而總總一切的天經地義,都是你已經預設好的觀點,一些甚至可以說差強人意的論述。

因為你的觀點前提是,人類必須繁衍下去,人類有創造宇宙既起之生命,傳承文化等所謂光明的思想。

所謂的光明,也只是某些人(或許佔大多數)看事情的角度。事實上,歷史證明,多少人利用這片光明、天經地義,扼殺多少人生存空間。

那個記者的批評成為你批評同性戀流行批評,說實在,我並不認為這是多偉大、多堅不可摧的論點,那不過是一個記者的角度罷了。難道台灣一切總總民主,就該被這樣論定於爭求同性戀合不合法?很多國家都在關懷同性戀議題,甚至遠超於台灣,那是不是這些國家的民主都是愚昧的?台灣再爭取同性戀權力上,甚至是大大落後。以一個記者批評作為你的根據,我覺得太薄弱了,那只是你表示你自己的偏見。

你說的沒錯,人都有感情的自由,但不該因為同性戀議題白熱化、被炒作的,就被歸咎是同性戀本身的問題。那可能是政治操作、組織運動,一切有很多非同性戀範圍的因素在操作。

你說的沒錯,很多人追求時髦,以當同性戀為離經叛道的標籤,但那也不是同性戀因此該被歸咎的原因。同性戀變成符號被加以濫用,那是使用者的問題,至於他本身該追求的權力與空間,還是得理所當然去進行。

解放又如何呢?違法了嗎?既然是潮流,那麼就有脈絡可循,絕非只是一時興起,同性戀是千古議題,在博拉圖時代就廣為探討。

我們不該將這一切現象歸咎於同性戀,而是該探討那些以此作標籤、大肆炒作的人,到底出了什麼問題?而不是將社會問題全都歸咎於同性戀上,就可以無事一身輕。

當然,我也有看事情的前提,一個熱愛同性並以此為榮的人,多數都只會想和這個社會和睦相處而已,而不會大肆破壞。就像愛滋病議題一樣,早期被認為是同性戀的行為與黑人族群所引起,事實卻不然,一切都是偏見。

如果同性戀的存在性,只是輸在就生物機能上,那同性戀基因早就會被淘汰。與起說同性戀是生物的問題,倒不如說是政治的問題、文化的問題。每個人多多少少都有同性的情慾在(金賽提出的論點),但是在顧及生存,仍會選擇生兒育女。

否則同性戀不生蛋滅國的理論,千百年前人類就該滅亡了。

同性戀並沒有變多的趨勢,它在柏拉圖時代還廣為流行呢?那只是隨著歷史和文化,社會採取壓抑手段。

以上我只是表達另一個看法

請見諒。

(註1)曾有一個美國記者,拿臺灣美國的民主做比喻,說明「大陸人看見臺美的民主,只會問說:『民主就是整天爭辯同性戀合不合法嗎?那我們要這樣的民主做什麼?』」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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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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