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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0 12:09:57瀏覽691|回應0|推薦1 | |
滿族入主中原之初,厲行漢人薙(剃)發政策,不是刀飛發落,就是刀飛頭落,正所謂“留頭不留發,留發不留頭”。但人們鮮知,再往上倒數500年,宋金時代的女真族也曾實行過對漢人的薙發政策。 南宋人徐夢莘所撰《三朝北盟會編》卷一二三記:“時方金人欲剃南民頂發,人人怨憤,日思南歸。又燕地漢兒苦其凌虐,心生離貳,或叛逃上山,或南渡投降。”這條史料所記時代,是南宋與占據中原的女真族金人政權對峙的時代。所記“南民”、“燕地漢兒”,都是原來北宋政權下的漢人,北宋亡后,成了金朝之民。金人要對“南民”實行剃發政策,結果“南民”人人怨憤,不願剃發,并欲逃到南宋以避之。張政烺先生在《宋江考》一文中參照過這條史料,并說,類似的材料還有很多,都證明了當時女真族對漢族的壓迫。但是,上面所引的這段材料,只是說“欲剃南民頂發,”那么,究竟剃了沒有呢? 南宋人李心傳所撰《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二八記:建炎三年九月,“金元帥府禁人漢服,又下令髡發,不如式者殺之。”建炎,是南宋高宗年號。此時,金朝為太宗年間。這條材料說明,剃發令在南宋高宗年間亦即金太宗年間,在北中國就下達實施了。“不如式者殺之”,就是留發不留頭。 這裡又有一個問題:《三朝北盟會編》記的是“剃頂發”,《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記的是“髡發”,兩者是否一回事?是的。兩者都是指按照女真人的統一髮式剃發。“髡”,本是上古時代一種剃去頭髮的刑罰,如《楚辭》所記“接輿髡首”。《建炎以來系年要錄》是漢人所撰史書,以“髡發”稱剃發,當含有指剃發猶如髡發之刑之意。 女 真人的“剃頂發”是什么模樣呢?簡單說,與滿族人的剃發留辮一樣。但這裡所說的,都是指男人。《三朝北盟會編》卷三記:女真“婦人辮發槃髻,男子辮發垂后,耳垂金環,留腦后發,以色絲系之,富者以珠玉為飾”。《大金國志》又記:金人“辮發垂肩,與契丹異。垂金環,留顱后發,系以色絲,富人用金玉飾。婦人辮發槃髻。”從中可以看出,女真族男人的髮式有兩個特點,一是“留顱后發”(“留腦后發”),二是梳辮子。具體說,就是剃掉頭顱前部的頭髮,而用留下的腦后的頭髮梳辮子。這種髮式,與滿人的剃發留辮几毫無二致。滿人剃發,先于額角兩端,引一直線,再依此直線剃去線外之發,再將留在顱后的頭髮交織成股,編成髮辮。有人管這叫作“半剃半留”。留下的線內之發,就是《三朝北盟會編》和《大金國志》所說的“留腦后發”和“留顱后發”。于此可知,滿人完全繼承了女真人的髮式。滿人不僅繼承了女真人的髮式,還繼承了女真人壓迫漢人的剃發政策,制造了以揚州十日、嘉定三屠為代表的無數血案。 上古以來,漢族一向束發,且有“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的儒家古訓。這既是民族風習,也是民族心理,理應受到尊重。但女真人、滿人都以血腥的暴力強迫漢族人改從自己的風俗,以求達到從根本上統治漢人的目的。這個根本,就是要通過消滅漢人的外在識別,泯滅漢人的民族意識。但結果呢,留了260多年的辮子還是被革命軍的剪刀剪掉了,“韃虜”終究還是讓孫中山“驅除”了。 有人說,岳飛已無法算是民族英雄了,袁崇煥、史可法也不算了。于是,秦檜和吳三桂,自然也就算不上漢奸了。但若是披覽一下宋金時代和清初的血腥的剃發史,就會得出完全相反的結論,那就是:必須要維持曆史的原判——民族英雄還是民族英雄,漢奸還是漢奸。(賈笙)http://news.xinhuanet.com/theory/2006-09/01/content_5035166.htm 宋金時代的“留髮不留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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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