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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鴨博士」遇土匪 上下交相騙──〈下〉
2013/02/07 18:01:26瀏覽191|回應0|推薦1
漫漫上訪路 官方相互推諉

2001年11月,由於林順東造假帳侵吞鴨場財物,翻臉不認人,余阿財心有不甘,跑去買了一臺錄音機,帶著錄音機去找林順東,一邊問一邊錄音,終於握有證據。根據錄音資料,余阿財開始向有關單位投訴……

余阿財首先找漳州巿臺辦投訴,過了一星期,漳州巿臺辦叫余阿財回去找龍海巿臺辦,龍海巿臺辦向余阿財要合夥證據,余阿財說,林順東當時不願意簽合約,連帳都不給,只有錄音為證,龍海巿臺辦說,不行,要原始資料。

漳州巿臺商協會會長說已發文給龍海巿巿長,半年了,龍海巿巿長說公文都沒收到,重寄後,巿長安排兩個副巿長辦理此案,其中一個竟是林順東的鄰居,結果又是一拖再拖,拖了三年也沒有結果。

余阿財說,漳州臺辦也被收買了,去漳州就叫回來找龍海巿,龍海巿和漳州巿推來推去,就這樣五年過去了。期間余阿財曾找過廈門臺商協會會長,他很熱心開車載 余阿財去找漳州巿臺商協會會長,剛去的時候,會長的祕書大聲說這件事很簡單,交給他處理就好了,但後來也不太理會,也跟他們一樣同流合污。

鎮上一個律師看余阿財可憐,就幫余阿財寫投訴文並寄給北京五份、福建省三份,律師說,只要有一份回電,就有機會解決。

果然北京國臺辦打電話給余阿財,安排余阿財去找省臺辦,2005年6月20日,余阿財到了省臺辦,很幸運的碰到一個好的承辦人,為人很正直,余阿財就將整 個投資被侵佔及遭設計陷害的過程,一五一十向他道來,共連續講了18天,承辦人逐項記錄,寫了近一萬字的投訴文,然後發文給龍海巿臺辦,這時他們才開始派 人調查。

調查中,還發現林順東當初說欠人家28多萬元,原來是假的,實際上是欠了100多萬元。雖然省臺辦發文請龍海巿臺辦調查處理,但仍拖著不結案,余阿財說這是因為若結案了,他們就沒錢可吃了,林順東是他們的金母雞。這一耗又是兩年多,合計七年多了。

兩年後承辦人退休了,新來的承辦人竟然告訴余阿財:「你的資料自己拿回去保管吧!」他不想承辦,余阿財拿到了投訴事實經過的正本資料,就去找福州巿政府,市府的主任答應要解決,還是沒有解決。

將近10年的時間過去了,余阿財找了很多人,都沒有辦法得到申訴,直到2009年,很多人勸余阿財去北京,找在北京開會的人大代表,余阿財不知怎麼去,剛好碰到一位漳州訪民,那位訪民表示願意帶他去。

北京申訴 中常委出面擺道

他們相約第二天出發,漳州訪民告訴余阿財說:「阿財,你要注意,不能讓他們知道我們要去北京投訴,如果讓他們知道,我們就會被抓起來軟禁。」果然,隔天早 上11點多,他們兩人正在租屋處整理衣物,臺辦打來電話,問余阿財在何處?說要過來找他,余阿財馬上電話關機,從另一個通道跑出去,坐往其他鄉鎮的公車, 再坐公車去南京,改搭火車到北京。

第一次到北京投訴,余阿財透過關係找到一位中常委,中常委打電話給北京國臺辦,並交代國臺辦要趕快處理,國臺辦就追到旅社,叫余阿財趕快回去,並允諾一定會儘快處理。

這時福建公安和省臺辦也趕到北京要抓余阿財回去軟禁。

國臺辦答應余阿財要儘快處理,過了兩個月也沒處理。余阿財說:「又一起貪污吃錢了,因國臺辦發文給海龍巿,林順東就安排吃案,所以就不處理了。」

實在沒辦法,余阿財又再次去找中常委,中常委不相信此事並未處理,打電話給國臺辦,國臺辦答覆還沒有處理。中常委馬上說,5月25日他要到龍海巿,他要去 親自處理,叫余阿財先回去。隔天11點,龍海巿的鎮長、祕書、副書記,還有龍海巿書記的祕書、福建巿書記的祕書、省書記的祕書,他們都代表書記趕到北京 來,向余阿財保證會處理,叫他回去,余阿財說不回去。

有個人跟余阿財說,北京中常委說要親自處理,結果龍海巿的監察院去把鴨寮和林順東的財產都貼了封條。打破中國大陸有史以來,福建省的案件由中常委親自處理的記錄,是層級最高,也是福建省第一個案件。

被「國家保護」實則軟禁

中常委成立一個專案小組要調查事實。5月25日,中常委果然親自來聽專案小組報告,小組負責人第一句話就說:「余阿財投資的事情已經調查屬實,請問余阿財有什麼要求?」

余阿財說:「如果要繼續合作,我的名義可以繼續用,雙方可以繼續談,如果不要繼續合作,我的名義就不可以繼續使用,就得賠償我1600萬人民幣的損失,因 為鴨寮賺的錢,經律師查證有兩、三億人民幣,我佔70%的股份,合夥時我要求籤合約,林順東說在中國大陸簽約是無效的,告到法院也是無效的,因在中國大陸 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聽完余阿財的報告,中常委只在意最後一句話,直問:「誰說在中國大陸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余阿財說:「林順東說的!」

但有什麼用?搞到中常委出面,也是擺擺樣子,也許連中常委都被收買了,因林順東推說沒錢,只願意賠300萬元人民幣,鴨場賺兩、三億元,等於只給百分之一,余阿財不同意。

余阿財說,林順東有10幾棟房子,還有幾輛車,一輛車價值台幣6、700萬,竟然說沒錢給,專案小組也不做公平裁決,反正都是貪官污吏。中常委也只說要儘量幫忙,離開時還交待將余阿財列為「國家保護」。

所謂「國家保護」實則軟禁,30幾個人24小時看守余阿財,一班八小時,每班至少5、6個人,余阿財走到哪跟到哪,臺胞證到期也不給辦。余阿財說:「你們不要一直跟著我,這樣很難看。」他們說,沒辦法,因為中常委將余阿財列為國家保護,他們最怕中常委。

一位臺灣律師願意幫助余阿財,幫忙核算這10年鴨場賺了多少錢,以便投訴用。然而被國臺辦發現行蹤,東躲西藏。余阿財拿了律師核算好的資料(確實賺了2、 3億人民幣)坐計程車直奔北京,但是他們的電話已被監控,在跟律師說話時,被公安抓回龍海巿。這下子監控更嚴了,出門、睡覺都跟著。

中共像土匪 全是用騙的

有關賠償案,林順東願意增加60萬,余阿財不同意,最後聽說他們將林順東及其父親關起來,叫他太太拿錢出來,才要放林順東父子出來,其實這是他們串通起來黑吃黑。

他們要吃林順東的錢,又怕被揭穿出來,所以也不太願意積極為余阿財爭取。後來又說要給400萬,余阿財還是不同意,最後以臺胞證過期三個月為由,於2010年6月27日,將余阿財強行遣送回臺,並告知五年內不得到中國大陸去。

回到臺灣,余阿財繼續維權,福建省臺辦副主任軟硬兼施要余阿財把300萬拿了,就同意他再到大陸去。余阿財想,先拿了錢,再到中國繼續投訴,就答應了。結 果最後只給不到300萬,還差4000多元才有300萬。余阿財說,他們將林順東父子關起來,多要來的100萬,他們吃掉了。

余阿財申辦臺胞證準備再赴中國大陸投訴,但不被批准,余阿財說,「中國大陸像土匪,全是用騙的,福建省臺辦副主任騙我說,拿了錢就可再到大陸去。」

近10年的維權抗爭,看盡中共官員貪污的嘴臉,領受人心險惡、唯利是圖,余阿財說:「中共真的像土匪一樣,很黑,在那邊12年,故事講也講不完。中共官員 幾乎人人都貪污,鴨場被林順東侵佔,然後林順東拿錢買通官員,所以根本不會理會我的投訴,最後林順東也買官做了,當了人大了。人代在大陸很管用,不可以審 問他,不能碰他的身體,不能抓他,不能關他。」

余阿財說,「中國大陸無論老百姓或官員都很不實在,還是臺灣人比較實在,臺灣人有敬神的心,比較有良心,比較不會想壞,不會想貪不義之財,不會想詐取侵佔別人的錢財,而中國大陸大都是能騙就騙,騙到手就全部進他們的口袋,很可怕,都是用騙的。」

「例如,騙我們臺灣香蕉、柳丁要種多一點,他們大陸要買,結果也沒買。其實是在騙我們跟他們簽什麼協定的。2010年6月27日將我遣送回臺,就怕我去鬧事,因為8月就要跟臺灣簽協定了,簽成了,大陸那邊的人就跟我說,安全啦!臺灣已經簽了,不怕余阿財再去鬧事了!」

余阿財在大陸投資的鴨場被股東林順東全部侵吞,投訴無門,流落福建街頭近10年,於2010年6月27日,被中共當局強行遣送回臺。(攝影╱楊秋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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