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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12 19:03:37瀏覽372|回應0|推薦11 | |
中共似狼群,台商誰能擋?台商廖宜錦說:「中國招商吸引你投資時,什麼條件都敢開,剛開始投資會保護你,等到羽翼稍豐,就布入眼線到企業內部,想辦法將整個企業架空,然後吃掉,他們是黨政軍一條鞭,一群狼來吃你,台商根本抵擋不住。」1996年,廖宜錦到江西省龍南縣投資公園開發案,先後投入480萬元人民幣,怎料地方書記換人後片面毀約,數年來投注的心力、金錢血本無歸,只撿回了一條命……,男人一生事業中遭到這樣的重創,真是英雄氣短。 投資公園也能賺錢 真誘人 早年在台灣從事五金、電子材料等買賣的廖宜錦,1992年前往廣東省中山市設立「天名實業有限公司」,生產工業用五金,包括車床、銑床、開發模具等,供應其他台商組合為成品後外銷,生產規模不大,但是很穩定,利潤也不錯。 1996 年,天名實業的一位員工家住江西贛州,他帶來一個好消息,中國大陸經濟起飛,處處是商機,各省市為拼績效都積極的辦理「招商引資」,江西龍南縣副書記將親 自率團,跨省至廣東招商;或許是安定的日子過太久了,想要有所突破,透過員工熱心的介紹,廖宜錦好奇的參加了這場聚會。 參與招商的中國政府 官員包括龍南縣副書記謝造雄、新華書店經理及教育局領導人等,杯觥交錯間,官員熱情的提供了許多投資項目,其中「龍南公園開發案」讓廖宜錦頗為動心,遂決定前往投資,他成了響應贛州「招商引資」政策的外商投資第一名,豈知如此飛快的腳步卻讓他慘跌了一跤。 龍南是一個小縣城,位於廣東正北,江 西的最南端,風景秀麗,是廣東與江西商旅往返的必經之地,而龍南公園就在縣城的繁華地段,已初具規模。龍南縣政府一再強調,由於經濟不斷繁榮,城市人口快 速成長,急需一個具有娛樂教育功能又現代化的公園,以提高居民的休閒生活品質,卻因缺乏資金工程才停擺,頗為可惜。 龍南縣政府開出了經營權25年期限的優惠條件,廖宜錦投入480萬元(人民幣,下同),造人工湖、小橋、涼亭、遊樂設施、綠化美化環境等工程,日夜趕工,至1998年,僅兩年的時間就完成了公園的整體建設,公園內並建了餐廳、茶藝館與一所幼兒園(藍天幼兒藝術學院)。 描繪美麗願景 簽合同保障權益 廖宜錦描述當初的公園景象,佔地38畝的綠地一片生趣盎然,林木繁盛花團錦簇,小橋流水、湖面荷花盛開、涼風徐徐,公園內賞花、運動、談心的遊客眾多,幼兒園傳來陣陣兒童歡笑聲,茶藝館和餐廳的生意都不錯,基於回饋地方做公益的想法,進入公園只象徵性的收取1元入園費。 廖 宜錦心想:「25年的期限,只要前面幾年辛苦耕耘,後面就會有20年的獲利期,可以有娛樂場門票的收入、花卉盆景、工藝品銷售的收入、攤位及商場租金的收 入和幼兒園的收入。算了算覺得很不錯,值得投資,心想中國果然是處處有商機,經營公園也能賺錢!初期雖然投資不少,可收入卻是與日俱增呢。」 但 好景不常,就在經營逐漸上軌道,不到一年,2002年3月,龍南縣來了一個新書記叫曹愛群,上任才兩個星期,廖宜錦就收到龍南縣建設局一紙公文「龍南縣中 山橋至渥江橋兩岸舊城改建工程房屋拆遷工程公告」,拆遷理由是:為加強贛南次中心城市建設步伐,美化市容、提升城市品味、優化城市路線結構等。 晴天霹靂 說變就變 拆遷公告中並規定廖宜錦在12天之內解除經營龍南公園的合同,並完成補償手續,4個星期內搬出公園。收到公文,廖宜錦很錯愕:「這真是晴天霹靂,投資才剛剛回收不到一年呢!不是說好經營權是25年嗎?怎麼說拆就拆,而且從通知拆遷到搬出才給4個星期,真是不合理呀!」 短短一個多月便要完成協調、補償及拆除,有人說中共的效率高,豈知所謂「效率」的背後,隱藏多少不公、不義與腐敗?是踐踏著別人的鮮血、利益與尊嚴促成的。 廖宜錦四處打聽,才了解是來自大餘縣的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叫渥江的,他們炒地皮蓋渥江明珠商業城,也投資了一家三星級酒店,其中包藏了巨大的商業利益,是明顯的官商勾結,並非如公文所示,是為了公共利益而徵收,真是可惡! 得知真相後,廖宜錦立刻找曹書記和縣長理論,對方拒不見面,只在電話中強調先終止合約,再談其他問題。多次碰壁後,當地朋友勸他,小市民是無法對抗公權力的,拆遷是免不了,只能退而求其次,希望縣政府能根據合同賠償他的損失。 2002年3月27日,廖宜錦寫信給龍南縣的上級單位贛州市政府,要求依據合同第二十四條補償損失;依規定,龍南縣政府違約提前收回土地,應賠償廖宜錦投資額480萬元及10%違約金,廖宜錦隨函並附上合同書、公證書、驗資報告及興建公園的投資清單。 3 月底,書記曹愛群、縣長及有關人員約廖宜錦會面,談判過程中,廖宜錦提出一份公園的投資清單及驗資報告,希望依約補償。不料曹愛群說:「驗資報告及工程款 收據都是假的」,廖宜錦說:「這都是政府開的,怎麼會是假的?」曹愛群又說:「那是以前的政府做假,我都不承認」,氣得廖宜錦說不出話來! 曹愛群要求廖宜錦先在終止合同書上簽字,廖宜錦當然不願意,其後曹愛群便以「天名實業」違反合同第四、十五、十七、二十五、二十六條為由,冠上莫須有的罪名,片面解除合同。 最可笑的是依第十七條指出,廖宜錦遲交每年2千元的經營管理費,廖宜錦苦笑的說,480萬元都投入了,會計較2千元不繳嗎?真是可笑!要編理由也得找個合乎邏輯的。 官商勾結的黨文化 無異強盜土匪 看 著廖宜錦堅持不肯解約,曹愛群耍狠招,叫房地產公司先將公園的圍墻拆掉,在毫無防護的情況下,公園內所有的花卉、盆景、桌椅及一切值錢的東西不是被偷,就 是被搶。員工因不願捲入糾紛,也紛紛離去。廖宜錦覺得自己的安全也受到暴力威脅,只好同意先簽字解除合約,再談補償問題。 依法、依合約內容,廖宜錦有充分理由可提出告訴,但龍南縣初級人民法院的「實質老闆」就是書記曹愛群。廖宜錦說,上法院除了花冤枉錢之外,是絕對打不贏官司的,他在中國11年來,還沒有聽過台商打贏官司的例子。 曹愛群告訴廖宜錦:「我的補償金最多49萬,要就拿去,不要就算了。」最後還故意撂下一句:「如果你不服,還有一條路可走,就是到法院告我。」投資了大筆金錢血本無歸,最後只拿到49萬元(約一成),廖宜錦形容自己像乞丐一樣被打發走! 依中共的黨文化,一個縣裡最大的官就是縣委書記,他可以管紀委書記和政法委書記,而政法委書記才是管公安、檢察院及法院的直接領導。所以說,沒錯,你是能告縣委書記,但哪個法官敢判他上上級長官的罪呢?所以,告也是白告。 誰 都不會想到,當廖宜錦在「補償金協議書」簽字以後,因為第二天是假日,他的朋友還來不及領出這筆錢,一名法官、一名書記官及二名司機,就開了一天兩夜的 車,趕在第三天合作社開門前,「依法」凍結了這筆錢,再將錢轉到法院保管,所以匯錢這個動作只是為了騙取廖宜錦簽字的一個手段而已。 心灰意冷的廖宜錦回到廣東中山,繼續從事他的五金機械行業,他不同於其他受害台商的極力爭取權益,只有到江西南昌向省台辦投訴,但發現他們的態度敷衍傲慢,心想即使去北京上訪也沒有用,就打消了念頭。 企業家想回台灣 如遊子思親 廖宜錦發現到中國投資作生意,最好低調一些,多少官員名人拍胸脯保證都沒有用,反而引起更多的人趁火打劫、虎視眈眈,投資越大看起來越風光,其實死得更快,這是他得到的教訓,也是在中國悟到的處世之道。 他 在廣東一直待到2009年才回到台灣,兩手空空,彷彿一場夢醒了,不勝唏噓!在中國他看到很多台商被關、被坑騙殺害,弄得妻離子散,非常悽慘,他幸好始終 維持著低調,才能保住一條命回台灣,妻子沒離開,他還有一個完整的家,他苦笑的說一切都沒啦!五十多歲的他臉色黯淡,依然低調。 沒有想當老闆的念頭了,他到五金工廠上班,過著平淡的日子。廖宜錦以切身之痛誠懇的呼籲台灣人不要再去中國投資了,已去的想辦法抽身,沒去的就不要再去了,中國不是一個體制健全的國家,共產黨太邪惡了,去了根本毫無保障可言。 廖宜錦強調,認清投資環境是投資前的首要任務,不要被宣傳的假象所蒙騙,要知道投資險惡之所在,這就是所謂的知己知彼百戰百勝。中共從來不是一個法治的國家,以前是靠意識形態與暴力治國,現在並沒有太大的改變,仍然以謊言與暴力治國。 兩岸不管簽訂了多少投資保障法律、實施細則及協議,都只是美麗的謊言,讓人誤以為中國進步了,這些條文對中國而言,絕對形同虛設,雖然全國人大每年都制訂很多新的法律,其目的只是在作秀,給世人一個民主與法制的假象。而這些法律最後往往淪為整人的工具。 廖宜錦也說,十幾年前會去中國投資是因為當地工資便宜、土地遼闊這兩個優惠條件,現在中國工資也提高了,勞工意識高漲,社會事件層出不窮,已經沒有當年有利的誘因了,廖宜錦不明白為何還有那麼多人繼續往中國去,難道都不怕死嗎? 廖宜錦也希望馬政府不要再執迷不悟、過度傾向中共,也聽聽受害台商的聲音,當受迫害投訴無門,多少台商想回家,他們都想著台灣這個寶島,這樣的心聲請問台灣政府高層聽到了嗎?迷途的遊子總想回到母親的懷抱,可這位母親敞開胸懷準備好迎接他們了嗎? 廖宜錦不禁要問:到底還要等多久?十年、二十年?還是台商從中國撤退後,必須再到另一個國家繼續流浪?
──轉載自新紀元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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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兩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