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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劇特殊案件專案組TEN2心得(第二季)
2013/11/23 03:00:47瀏覽41181|回應18|推薦29

韓劇特殊案件專案組TEN2心得(第二季)

(本劇有12集,每集60~80分鐘的故事)
出品:韓國OCN
首播日:2013.04.14
集數:12集
主要角色
呂志勳:(朱相昱飾,男1)
南睿莉:(趙安飾,女1)
白道植:(金相浩飾)
朴旻昊:(崔宇植飾)


滿分有5分,3分可看可不看,小弟評本劇3.3分。第一季的內容很不錯,第二季差強人意,論個案沒有精彩處,講人物失去原有特色,徒然增加個案時間,看得頗為累人,也不覺得很好看。

以下的空白面之後,會述及本劇的9個個案,內容必然有雷、會破梗,不預知內容請就此打住,或可看過本劇之後,再來看個案的說明。

































本劇的個案
第1~2集、假F案(
73分鐘、81分鐘,兩集時間有150分鐘以上)
本個案有兩集,150分鐘實在是漫長,案情偵辦是採倒推方式,多有誤導與嘗試錯誤,以及謎霧和假相,小弟直接講個案的因果。
(1)死者文慧珍,小丑殺人事件。
(2)死者
宋美珠
,保鮮膜殺人案。
(3)死者崔賢貞,黑塑膠帶殺人案。
(4)死者
宋京美,大田膠帶殺人案。
(5)死者
鄭熙珠,柳賢京誘餌案”的被害人。(死者是呂志勳女友,接續6)
(6)死者
金敏熙,新的膠帶殺人案(自殺偽裝成他殺,呂志勳製造的,想引誘兇手
)

本個案延續上一季的故事,當時呂志勳消失,在呂志勳所收集的F檔案中,TEN的三位組員重啟過去F案的調查,但追查結果卻把兇手指向呂志勳,所以呂志勳很有可能就是F(
F是代號,F案的兇手簡稱”F”),此F案的調查何以要這般耍弄人(透過TEN組員的調查,組員都相信呂志勳是殺人魔F,其餘人對此F案的認知,那就更不用說了),所以這是有其意義的,即呂志勳在大田案(F案
)失去女友,但外界可能把呂志勳當做F來看待。

個案真相,金敏熙其實是死於自殺,她寫下道歉的遺書,她的遺書寫說鄭熙珠(
1女友)是不該死的內容,她臨死前有打電話給呂志勳(內容應該是道歉),呂志勳為了逮住F,乃利用自殺死去的金敏熙,把她偽裝成連續殺人案(大田案)的被害人,藉此引誘F主動來找呂志勳。(F的犯案行為來看,F有著很招搖又愛現的犯罪心理
)

關係表,金敏熙宋慶泰
瀚吾被害人家屬協會成員,呂志勳透過女友鄭熙珠來到此協會,他們四人(金敏熙、宋慶泰、呂志勳、鄭熙珠
)曾在瀚吾拍過一張照片。
金敏熙是宋京美的親妹妹(
宋京美是大田膠帶案的死者,酒店坐檯供養妹妹金敏熙讀大學),宋慶泰是是宋美珠的親哥哥(宋美珠是保鮮膜殺人案的死者),金敏熙和宋慶泰是男女朋友關係,宋慶泰也是一名警察,他也在調查F,卻也像TEN三名組員被F案件給誤導,因而錯把呂志勳當成是兇手,宋慶泰是為了幫妹妹復仇(其妹宋美珠之死),他所揮出的仇恨之劍是對準呂志勳,目標指向呂志勳的女友鄭熙珠


宋慶泰在”誘餌案”時先綁架了鄭熙珠(
1女友),當時人稱怪物的呂志勳,已在202室佈下柳賢京的誘餌等犯人上勾(F),沒想到自己女友在101室被歹徒用膠帶殺害(F),殺害鄭熙珠之人正是宋慶泰,那是宋慶泰誤以為呂志勳是F,為了替自己妹妹的復仇,其實宋慶泰並不是F,但對呂志勳來說,宋慶泰卻是殺害許多人的F。(即互相都認為對方是F,但兩人都不是F。外界認定鄭熙珠之死,也是大田案中的一個案件,真相其實並不是如此的,是誤解所造成的錯殺。)

金敏熙的自殺,她有可能是殺害鄭熙珠的共犯,因為她對F也有仇恨(
其姐宋京美之死),錯把呂志勳當成F,因而她和宋慶泰聯手,或者只是因為金敏熙露出口風…(劇情並沒有交代清楚,何以先認定男1是F又改口),最後讓金敏熙知道這是一場誤會,所以遺書中寫下”鄭熙珠不該死”,金敏熙為己之錯而謝罪自殺,呂志勳再用金敏熙的屍體,偽造成另一個大田案,企圖逼出兇手來,但最後沒把真兇給逼出來,只是把殺害女友的兇手給逼出來而已。(也交代了女友之死的真相,不是F所為
)

宋慶泰誤會呂志勳是F,宋慶泰知道自己殺錯人了(
錯誤的復仇方式引來更大的錯殺),但宋慶泰能懂得呂志勳的痛苦,便不想把(F)真相給說出來,希望用謊言來撫平呂志勳的痛,宋慶泰便被認為是F,只有南睿莉知道真F還逍遙法外。(最後的結局,某人坐完8年牢出獄,大田膠帶殺人案是7年前的案件,似乎暗示F當時是在坐牢,F將在第3季出現…
)
(
尋遙子注:本個案很曲折,但曲折的很牽強,個案時間長達150分鐘,實在是太冗長了,內容也還只是錯上有錯,誤解加上誤解,個案內容並不吸引人,遠輸給第一季的姐妹互換人生個案。
宋慶泰錯把呂志勳當成F,何以宋慶泰不去殺呂志勳?卻找無關的女友來殺害,這本身就是一種造戲,報復也要對號入座,宋慶泰既錯以為呂志勳是F,就理當去殺呂志勳,何必去殺鄭熙珠?殺無辜之人來報復有仇之人,這是哪門子的復仇行為,脫褲子放屁還臭到自己。先是一個錯,引發錯的兇手,錯的兇手再用錯的報復方式,殺掉錯的女人,一整個都是錯的個案,會有什麼可看性的呢?本個案不算成功,既拖扯,看的又累,也沒深度。
)

第3集、自殺與冤獄(
80分鐘
)
透過一個教授的自殺,帶領出當年的冤獄案。當年金順愛是風塵女子,懷有身孕,想過新的人生,但要擺脫楊尚萬,除非殺死楊尚萬,否則別無他法,最後金順愛殺死楊尚萬。當警官姜尹玖到場時,沒將金順愛繩之以法,反而縱放金順愛,還設法幫她脫罪,製造假物證讓鄭南秀成為替死鬼,鄭南秀因此坐了20年的冤牢,金順愛則前往美國。

姜尹玖陷害了鄭南秀,他和鄭南秀有書信往來,筆名更換為金三路,成為鄭南秀的知己,因為只有金三路相信鄭南秀的清白(
陷害你的人,當然相信你的清白
)…
20年之後,姜尹玖已是警校的教授,他罹患癡呆症,知道自己終將遺忘一切,包括他陷害別人入獄一事(
讓鄭南秀作了20年冤獄
),姜尹玖便製造一場看似他殺的自殺案,引來呂志勳的關注,令TEN介入調查本案,才讓當年的冤獄案重見天日。
(
尋遙子注:這是拼湊的個案,無聊又瞎的個案,用溫馨、感性、冤案共構而成,初聞的味道不差,仔細的聞便知有毒。
姜尹玖何以縱放金順愛,若說金順愛肚子裡的孩子是姜尹玖的種,或可自圓其說,一個警察縱放一個可憐女子,那也就罷了,但姜尹玖不單只是縱放兇手,還精心製造偽證,讓鄭南秀當冤大頭,姜尹玖為了讓金順愛脫罪,只好讓鄭南秀去坐了20年的冤牢,在什麼樣的情況下,警察會縱放兇手,縱放兇手還不夠,還幫找來替死鬼頂罪,究竟姜尹玖和金順愛有什麼關係?前面的行為很有同理心,後面讓人坐冤獄很可惡,兩種行為會結合在一起,這金順愛若和姜尹玖沒有瓜葛,大概就是”主君的太陽”了→見鬼了,溢滿同情心的人很可惡的讓別人去蹲苦牢來解救可憐人?究竟是蹲冤牢的可憐?還是殺人犯比較可憐?然後快要癡呆沒救了,才把冤案的真相給說出來,簡直把鄭南秀的冤牢視為理所當然,這樣可惡的一個教授,肯定要下18層地獄的,他有什麼面目見他的學生呢?本個案就是一個亂扯、亂掰的內容,矯情的個案,分明是可惡的假道學,表演溫馨的假氣氛。
)

第4~5集、賭博中毒(
64分鐘、73分鐘
)
兩對夫妻的偶然相遇,令某妻子沾上賭博,戒不掉的賭博中毒,毀了一個美好家庭,引來丈夫對此一切的報復反擊。

6年前,姜宗允夫婦新婚旅行,偶遇李善浩夫婦(
李妻洪貞珠),在姜宗允的強力勸說下,這兩對夫妻前往賭場賭博,小賭原是怡情,未料洪貞珠從此染上賭癮(賭博中毒),她瞞著丈夫借高利貸,讓一個醫生娘就此沉淪,不可自拔。(李善浩是醫生
)
洪貞珠借錢的高利貸,高利貸業主兄弟林道戌林民燮,這兩兄弟有著性變態的怪癖,外號稱為”發情豬”,專找付不出利息的女人下手。洪貞珠因無法付出利息,滿腦子又只想著賭博,只好以身體來償還利息,兩兄弟蹂躪洪貞珠,所欠的錢越滾越大,兩發情豬還拍下不雅照片(
這兩兄弟亂搞都染上梅毒
),最後是丈夫李善浩拿錢來擺平。當時洪貞珠懷有身孕,洪貞珠也染上梅毒,李善浩只想和妻子過以前的日子,但洪貞珠受困在性醜聞、染梅毒、賭博中毒等心理因素,接受精神治療也沒有效果,最後洪貞珠跳樓身亡。

李善浩把喪妻之恨,歸罪在兩人身上,其一是令妻子學會賭博的姜宗允,其二是糟蹋妻子的高利貸林道戌,李善浩乃設計一場滅門血案,殺害林道戌一家三口(
夫、妻、女),再嫁禍給姜宗允,原本還想把姜宗允的妻女給殺害,還是給姜宗允妻女一條生路,他最後以自己的死讓姜宗允悔改。(姜宗允也是嚴重賭博中毒者,砍斷手也會照樣去賭,沒手可用腳賭
)
(
尋遙子注:本個案內容只是一般,但是太拖時間了,像是描寫逃亡者的故事。內容其實可以更簡單化,但用了135分鐘的時間,真是拖到有點離譜了。
)

第6集、畫家的心理(
70分鐘
)
本個案無奇,描寫心理病症。有一個女人名叫楊善華,凡她所憎恨之人,下場都是不得好死,婆婆反對兒子和楊善華的婚姻,就在結婚前幾天,婆婆頭部被砸而死(
趙順子),女兒露營時溺死,幼兒園園長選擇自殺,實令丈夫成才敏懷疑妻子不祥,丈夫成才敏最後在別墅中的桑拿房遭到殺害,而真兇就是住家對面的畫家陶成規。(說白話是心理變態殺人狂
)
本個案還有另一個殺人案,陶成規在制服成才敏之後(
潛伏在車庫,在成才敏腳踝處注射迷藥),不是直接殺害成才敏,載著成才敏並使用他的車,到金飾店殺死社長金吉秀,再載往楊平別墅殺掉成才敏,前者殺人是變態殺人,後者殺人是死者妻子買兇殺人(其妻玄智慧
),兩案其實沒有多大的關聯性,但合併一起犯案時,只是增加倒推式的案件偵查混亂性。

第7集、牛音島殺人
(73分鐘)

本個案主說”謊話”,化學專業的智慧犯罪,用化學藥物銷毀屍體證據,用謊話製造虛假的死亡時間。當年的研究室火災,申永根謀殺李素貞的未婚夫,除掉了情敵,申永根才得以靠近李素貞,但在兩人結婚數年之後,李素貞得知丈夫的奸險面目,申永根的底細被妻子看穿,他便興起殺害李素貞的動機。(
李素貞先是失縱,後發現時是一具白骨)

真相是申永根殺害了妻子李素貞。本個案的重點,警方調查的方向,從李素貞最後存活時間推算,從這段時間來追查兇手。但從申永根的口供中,李素貞失蹤的當天,他在晚上9點時和妻子有通過電話,當天下午5點李素貞又出現在研究室(
放話說送便當來研究所,其實人沒到,只有便當到),真正能確知她還活著的時間是早上9點16分,當時李素貞和母親有通過電話,而護膚美容店在9點16分之後到11點卻聯絡不到李素貞,所以李素貞正確遇害時間,並不是丈夫所說的晚上9點,而是發生在更早的時間點(早上9點16分
),當申永根偽造了李素貞的死亡時間,虛假的死亡時間向後遞延,申永根當然能製造不在場的證明,已死卻偽造成還存活的時間,這讓兩名女研究生捲入其中,成為警方調查的對象,申永根再利用兩名女研究生,陷害兩人是殺人嫌犯,再謀殺她們成畏罪自殺,而這犯下所有一切的罪行,其實都是申永根一人所為的。
(
尋遙子注:本個案最重要的是,死者是早上9點多遇害,卻被認定是晚上9點遇害,這是兇手偽造了死者的死亡時間,這令兇手能製造不在場證明,同時也擾亂警方的偵辦方向,而錯誤的死亡時間也提供新的嫌疑犯。
南睿莉在第一季時是神準的測謊儀,到處在被害人家中翻箱倒櫃,第二季她的功力就大退步,連申永根多次的謊話,她都無法看穿,可見第二季真的很掉漆。
)

第8集、眼盲(
70分鐘
)
本個案主說密室殺人,經常被性騷擾的盲女的反擊。宋英華在酒吧駐唱,怎料從員工到老闆,每個人都偷看她更衣,還都對她毛手毛腳,宋英華處境可說相當淒慘。酒吧兼職姜鎮旭與宋英華相愛,姜鎮旭見每個人都向宋英華伸出鹹豬手,他甚至和金允錫大打出手,姜鎮旭再也無力保護宋英華,更厭惡宋英華的不反抗態度,姜鎮旭打算和宋英華分手,最後盲女宋英華報復反擊,柔弱的女人,加上眼睛全盲,她竟然能殺害5個男人,但她也錯殺所愛的男人。
(
尋遙子注:劇情導向密室殺人,正門口有監視器,後門被啤酒箱擋住。宋英華是關掉總電源,在黑暗中她反而佔有優勢,她先用電擊槍擊暈,再把人給勒死,沒想到金允錫受傷未到,在被害的五人當中,有一人竟是姜鎮旭。
)

第9集、凌虐(
70分鐘
)
金柱哲有債務問題,妻子李智秀設法解決,李智秀所能化解的辦法,她把自己賣給黃成珉。黃成珉是個性虐待狂,李智秀成為被凌虐的奴隸,她想擺脫卻不能,黃成珉早已食髓知味,甚至威脅要告訴她丈夫,還把視頻寄給李智秀,李智秀身體雖遭受鞭打,比起她自己身體的痛苦,更擔心丈夫所受到的傷害,寧願讓丈夫以為自己有外遇(
出軌),也不願把賣身解決債務的事給說出(不算是賣身,而是被打被揍
),因為那樣子會更傷害丈夫的心,最後李智秀為了逃離魔掌,她殺害了黃成珉,上述為本個案的主要內容。
枝節的部份,增加倒推偵辦案件的複雜性,黃成珉感染變種流感,感染48小時之後致死率60%,李智秀和黃成珉有過近身接觸,李智秀被感染流感(
金柱哲是計程車司機,他載過黃成珉,也被感染,但有抗體),還有個偷竊賊張錫範,張錫範原是來竊盜財物,沒想到看到一具屍體,張錫範也感染變種流感,本案件便因流感來追嫌犯。(個案故事也很普通,流露更為豐富的情感,其實很畫蛇添足,應該點到為止便可
)

第10集、追訴期(
62分鐘
)
15年前,金敏善吳賢珠林世珍同校同班,這三名女高中生霸凌同學林順英,當時教室只有四個人,林順英為了撿圍巾墜樓身亡,原來她是被這三人給推下樓的,事後雖然不了了之,兇手就是金敏善、吳賢珠、林世珍三人。
(
尋遙子注:推下樓只需一隻手,這兇手之說,其實是一人,其餘兩人不是兇手,但為製造本劇的追訴期,必需三人都有伸出手,三人都有犯罪是本個案的前提。
)
長大後,金敏善有把柄在吳賢珠手中,吳賢珠對金敏善是予取予求,金敏善不得不就範,甚至還得要分享丈夫(
李宗勳
),那把柄就是法律追訴期不同步:
金敏善15年的法律追訴期到期日:6月26日
吳賢珠15年的法律追訴期到期日:6月12日
(其實是6月29日)
兩人雖是同一天犯下的罪,但兩人有不一樣的追訴期到期日,金敏善晚於吳賢珠兩週,因為金善敏曾出國兩週(
出國期間不計算追訴期,這應該是韓國的法律,對應台灣的法律,就算躲在火星也算在內),當吳賢珠過了6月12日之後,即便她坦白當年的犯行,吳賢珠也無刑責,可是隨著吳賢珠的坦白,6月26才到期的金敏善卻是有刑責的,前後相差兩週的到期日,卻令兩人各懷鬼胎,也令吳賢珠可以無限制壓榨金敏善,金敏善擔心吳賢珠不遵守約定,於是在6月12日的當天,在咖啡罐的飲料下了河豚毒素,吳賢珠便遭金敏善殺害,金敏善將河豚毒素注入咖啡罐時,灑了大量的河豚毒素在車內,當時為了加速吳賢珠的死亡,關上車窗的舉動,讓金敏善吸入不少河豚毒素,金敏善也因河豚毒素而死。(其實吳賢珠去過美國,正確的追訴期到期日是6月29日,金敏善的到期日其實比吳賢珠早)
林世珍死於半年前,林世珍當時知道吳賢珠操控著金敏善,於是她寄出一張照片給吳賢珠,林世珍只是效法吳賢珠的行為,她的目的也是在要脅吳賢珠,因為林世珍知道吳賢珠的真正到期日是6月29日,但吳賢珠不能讓6月29日的到期日被金敏善知道,於是吳賢珠放火殺害林世珍。(
此個案是本劇最好的個案,一個咬住一個,三個都滅亡
)

第11~12集、朴旻昊綁架案(
57分鐘、63分鐘
)
這個案漏洞太大,造戲感太重,其實不看也罷,僅簡單的介紹。馬場洞夜總會槍殺案,兇手就是馬石基(
點破爛梗
),他殺害了酒店皇帝李炳萬楊老板娘,馬石基把殺人罪嫁禍給警察池鎮赫,池鎮赫也不是好東西,他綁架朴旻昊作為要脅,要TEN小組幫忙找出真兇,限時還他清白,否則將殺害朴旻昊。
TEN小組兵分兩路,一路找槍殺案的真兇,一路找池鎮赫的下落。槍殺案牽涉到警察高層和酒店的掛勾,隱有貪腐的警察存在。柳美昊原本幫李炳萬跑腿,也是陪酒的年輕女孩,她偷走李炳萬的手機,手機內的晶片就是帳簿,柳美昊原打算交給檢察官,指證貪腐警察與李炳萬的勾結,未料手機被池鎮赫搶去,此事鬧大之後,馬石基要殺人滅口,所以第一個殺害的對象就是李炳萬。
池鎮赫先斷朴旻昊一指,向TEN小組送出警告,又想殺害朴旻昊,最後池鎮赫死在馬石基手中。馬石基的伏法是測試的結果,以手機晶片來測試,立刻便讓他現出原形,他要槍殺朴旻昊,幸虧子彈已取出。
(
尋遙子注:本個案有兩集,卻是特殊案件專案組TEN兩季當中,最爛的個案。我是這麼猜想的,原本飾演朴旻昊的崔宇植,或許不參與第3季的演出,所以第2季直接讓朴旻昊退場,便把朴旻昊賜死,所以先斷一根手指,再撕票當成他的退場機制,可是11集播出已賜死了,觀眾可能沒法接受此一結果,下週第12集又讓他再復活,奇妙的是復活的朴旻昊有自由身,不逃跑也不向警方求救,他竟然幫助狠毒的惡人池鎮赫,那個池鎮赫是砍斷朴旻昊一根手指的亡命之徒,又開槍擊中朴旻昊的手臂,難道朴旻昊手指有10根,所以斷一根不在乎?斷一根手指是何等可惡之事,朴旻昊還幫助這樣的惡徒,這實在太離譜的行為了。
)

變調的特殊案件專案組TEN2
第一季的特殊案件專案組TEN,搭造的氣氛是懸疑的、陰森的、驚悚的,第二季有不少的變動,上述三種氛圍至少流失一半。原本應花費力氣在偵辦調查,過程或許有誤導成份,也有倒推式的難解,當逐步進入尾聲,真相就會快速表現,案件的謎團的決勝負應當快速準確,可是第二季表演上曲風有變化,增加更多枝節上的複雜性,少了懸疑的、陰森的、驚悚味,多了更多破案後的情感抒發,時間也拖得很長,第二季是看的很累,又沒有第一季好看,而從每一個個案來看,個案也只是一般的故事,個案不精彩也沒力道,從人物的打造來看,白道植是一咬住就會100%破案的白毒蛇,南睿莉是有神準的第6感的人形測謊儀,呂志勳是一眼就能看懂變態的怪物,第二季也沒能延續這些,所以個案中也沒有看到人物,我真想套一句韓劇幻想情侶”羅桑實”所說的話”不合格啊!不合格!”。

結論
倒推式的偵辦案件,理解很不容易,看戲是頗折磨人的,尤其是每一集都是新的開始,加重看戲本身的困難度,如果不能專注在字幕中,只能看畫面的觀眾,有一眼沒一眼掃過對白,建議就是不要嘗試本劇。對於沒看過第一季的人,請不要先看第二季,其實第二季沒第一季好,第二季也無特別之處,不能承接第一季的優點,也不能開創新的局面,兩季若要有選擇,請優先觀看第一季。

尋遙子的韓劇總表

( 休閒生活影視戲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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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esamujer
2014/03/04 10:13

最後補充一下,有關版主說宋為何殺無辜女友針對男1,其實宋選擇殺男1女友可以同時達到宋的幾個目的,警察局長失去女兒而終於有切身之痛,主導抓人的組長失去女友而會更認真,如此,最主要抓F的警察領導人,終於可以理解失去親人之痛而強烈想要復仇,而一定要抓到F,因為宋認為他們之前都沒有同理心,不夠認真。

再次強調,這是很荒謬的邏輯理智,但為何劇中角色會作出這樣的舉動,我是認為編劇已經解釋當下角色的處境和感受了。

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看法,大家就享受看戲的樂趣就好了~~

尋遙子(a2086102) 於 2014-03-04 14:06 回覆:

我完全聽不下去,以脫離現實的人性來套答案,若如你解釋的,殺警察廳長之女,殺偵辦F(第一季)的男1女友,以此懲罰警方的辦事不力(這個邏輯點,對應宋慶泰也是警察,宋慶泰豈不是要自殺),無關死者死因的小怨就使人報復?惡狗殺我子,找笨豬來殺當洩憤,若是如此這是心理變態劇。

1失縱,白毒蛇等人查F案,查著查著竟誤導向男1就是F,而宋慶泰也是警察,他也根據大田案的資料,也被誤導方向,以為男1就是F,當宋慶泰認定男1就是F,這動能就是數條人命的怨恨,如下:F(1)是殺害多條人命的殘忍兇手,F是極其殘暴的變態殺人魔,宋慶泰追查方得知,原來F(1)也是一名警察,竟然以警察的身份在佈局抓自己(第一季內容。當宋慶泰認定F是男1,宋的認知,男1佈局抓F,那是作賊喊抓賊,男1在演戲,宋更是怨恨男1不已),令宋慶泰不走體制路線,宋慶泰與金敏熙聯手(共犯),因這是多條人命的怨恨,故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拿F(1)慣用的膠帶殺人手法殺掉F的女友鄭熙珠,此殺人報復的動能與因果才能解釋,鄭熙珠無辜冤死,金敏熙當時和宋慶泰聯手(男女朋友關係,知情),金敏熙也成為殺男1女友的共犯,金敏熙原以為是替天行道之舉(令殺人魔F也失去親人),事後發現男1不是F,金敏熙大悔,乃自殺謝罪(此乃重孽故自殺),金敏熙死前寫下遺言,鄭熙珠是不該死的”(因為一切都是錯的,得知男1不是F),她死前和男1有聯繫…(電話應該是說宋查F案,誤導男1F,原是要令殺人魔F失去親人,發現男1不是F,竟害一個無辜之人慘死,金敏熙想自殺謝罪。男1趕去,搶救金敏熙不及,故利用金敏熙自殺的死,把金敏熙的死偽裝成另一件大田案,試圖逼真F出來。依你的觀點,如果金敏熙只是想讓警方感受家屬的痛,鄭熙珠的死就足以令警方痛苦,原本就是要如此的,為了目的鄭熙珠就得死,金敏熙又何必會寫下鄭熙珠是不該死的,這不該是有隱情之說)

你的觀點,精心計劃下的殺人動機(1女友鄭熙珠之死),主因是要讓警方也感受我失去親人的痛苦,從你這個觀點來說,也就把真F與假F的內容給脫鉤了,宋慶泰與金敏熙殺鄭熙珠,主因是為了讓警方也嘗到失去親人的痛苦,這是你說的主要的殺人動機,既然這是已知的,只要鄭熙珠一死,就能達成目的(讓警察與被害家屬同悲,懲罰辦事不力的警察),你觀點的疏漏在於,這是單向的直接因果,只要鄭熙珠一死,宋慶泰與鄭熙珠都能達到目的,單憑你這樣的觀點與劇情的真假F脫節,我再重復說與真假F案情無關聯了,即只要鄭熙珠一死就能達到宋與金的目的,記得這是直接因果,令警方失去親人的痛苦,既然鄭熙珠已死了,也就是在殺人計畫前就想要這樣子(與真假F無關),那麼你說金敏熙後悔又選擇自殺,她精心參與一個殺人計劃,事先就已知道後果,她有什麼好後悔的呢?因為就是要懲罰辦事不力的警察,何必反復?(即按照你說的觀點,宋與金的殺人動機,但這可是一個精心殺人的計劃,沒有後悔的反復空間,會反復就不會去做殺人的事,那麼容易下狠心設計殺人,又那麼容易後悔自殺認錯?殺人與自殺都那麼容易?這是做了就不能回頭的事,計劃殺人可不像點菜,點了又後悔想改別的,你這樣說法能成理嗎?
)

我也沒辦法了,若你仍堅信你的看戲邏輯,只好各自表述了。


taiwanesamujer
2014/03/04 09:33

我想版主應該是認定我們的回文的*點*是同意*找警方抵罪說*,但其實我們一點都不同意也不執著這個點,宋不是找警方抵罪,而只是太過悲警方辦事不力,而且認定因為自己的親人無足輕重,所以沒人重視,憤而想要警方也感同身受,才會認真抓人,家屬們的目的都還是要警察抓到F,只是手段錯誤,之後當然後悔了。至於理智之人不會作這種事,因這麼可笑的理由去殺害無辜,這點我second opinion *3樓123* 的意見。宋等在累積悲憤及迷惘及瘋狂的當下,作出失去理智的舉動,並不會不合理,但正因為他們是正常人,事後理解自己的錯誤,金才會自殺。

其實像美劇裡的連續殺人魔,基本他們的邏輯也不是我們正常人可以理解的,但編劇會給他們一套解釋,只要合於戲劇裡的人物設定的邏輯,就夠了。

版主不用太激動,感覺你回文在生氣,其實大家留言都只是討論,看戲本來就會有不同論點,我想大家留言也沒有想要說服版主認同,而是提出不同的看法而已。


taiwanesamujer
2014/03/04 09:14
家屬不是殺警察家人來抵罪,而是認為唯有自己的家人被害,才會有切身之痛而努力去抓犯人,家屬因為太過悲傷而失去理智,但真的作了殺害無辜之人之後悔不當初。金敏熙後悔不已,所以自殺。宋慶泰想自己抓兇手,但也同時痛恨組長抓人不力,最後失去理智異想天開模擬F殺害組長女友,認為唯有如此才能讓男1們的警察認真對待抓F這件事情,家裡那些東西是這樣來的,最後也後悔了,之後以為男1誤認他是F而殺害金,也後悔當初的行為,故意讓男1誤認自己是F,認為男1惟有拋棄復仇,才能重新生活,否則會像自己一樣。

taiwanesamujer
2014/03/03 17:54

其實我很早之前就看到這裡的不同意見,不過像版主在*繼承者們*的回應裡說的,一般人會表達*推薦*及*認同*,但反對意見通常是沉默(終究,只是戲劇,也不是什麼人生大事),我根本上也是屬於*沉默*的那群(羞~),不過今天不小心又看到這裡有新的回應,忍不住插花一下,版主隨便聽聽就好。

其實 F 這段我看了兩遍,而且其實後面幾集,毒蛇和南小姐有幾次談到組長的部分我還會特意回轉重複看一次他們的對白和表情,我想我從第一次看的時候就傾向是conner的解釋(逃走~)。

尋遙子(a2086102) 於 2014-03-03 21:18 回覆:
瀚吾的那個母親曾說你不是被害家屬,只有親身經歷過就會知道,一個被害家屬曾經歷的痛,如果他們真的曉得那種失去親人的痛苦,既然曉得那種痛苦,何以又複製那樣的痛苦給別人呢(即把無辜的男1女友鄭熙珠給殺掉),無辜的人被凶手殺是會令親人痛苦,親人再把痛苦加給別人來讓大家一起痛苦,這豈不是是非錯亂了啊?這是天下大亂的觀點了(這根本的問題點是,警察並不是殺人兇手,警察也是想抓真凶的,不能夠警察抓不到兇手,就把警察當兇手來看,竟把警長廳長女兒給殺了,看吧!看吧!你女兒也死了,終於嚐到失去親人的痛苦了,一方是失去親人的被害者家屬,另一方是抓真兇的警長廳長,你覺得這兩方在互砍,有第三方在偷笑,那就是真正逍遙法外的”F”)
……..
上述之說,你若還不能夠理解的話,我舉例說明:
A
媽有個寶貝兒子,某駕駛F肇事逃逸,令A媽的兒子慘死車禍,事後A媽痛苦不堪,立誓要捉拿車禍肇事人FA媽屢向警方探知案情進展,但車禍時沒有目擊証人,車禍地點也沒有監視器,那時候也無行車記錄器,於是警方追查案情就成為膠著狀態,A媽履履向警方施壓,也不能有真相大白的一天,警方面對A媽不停的詢問偵辦進度,警政署署長親自出面安撫她並說我明白你的感受,我絕對理解你的感受”,他的這一句話讓A媽聽了很是感冒,A媽很是火大,這案件辦了7年也抓不車禍肇事人

(1)
警方辦事不力,警政署長的言不由衷,他根本就不懂A媽的被害者家屬的感受,警方總是敷衍,於是A媽要報復,A媽精心設計一個殺人計劃,殺了警政署長的兒子,讓警政署長也感受一下失去兒子的痛苦?
(2)A
媽四處找立委民代求情,甚至寫請願書給總統,盼能抓到車禍肇事人,A媽對警方遲遲不能抓到兇手,雖有滿腔的埋怨,但A媽也還保有理智,知道不是警政署長的兒子開車撞死我兒子的”,滿腦子很想宣洩失去兒子的痛苦,但不能讓無辜的人受苦,不該以更大的殘殺來消解自己的痛苦,卻只因一句言不由衷的話。

上述是比照本劇瀚吾被害者家屬的設定,假設A媽的精神狀況是正常的,她會有選擇什麼呢?選(1)或選(2),請答之。

在現實的社會中,無法破案的案件何其多,被害者家屬是都找警察來抵罪的嗎?應該沒有這樣子的現象,我覺得看戲看到小點,沒把看到小點給全數串聯起來,眼睛與理解就會走偏了,這是看戲看不深入而走火入魔了,於是就挑片面劇情來理解,卻不覺得那是脫離”真實人的世界”的解釋(不專注全部劇情,掛一漏萬,撿到易解答案就解題,未想過那解答很扯),於是就變成家人被殺害竟找警察來抵罪的說法”…(此為conner的說法,沒想到你也這般解讀?),這其中是有比例原則的精神所在,即警察廳長的言不由衷(就算他是說假話),小錯小罰、大錯大罰,比照仇恨之說,說客套話令人聽起來很不爽,但需要計劃殺人殺死對方女兒嗎?再則還有對號入座的根本問題,即令被害家屬痛苦的根本,是誰造成?兇手還是警察,敬請詳細理解之。

找警方抵罪說可成立,請仔細理解:
conner
回文中的話:宋慶泰之所以殺死鄭熙珠「男1」的女友的原因是因為要「男1」感受失去摯親的感受。
我的反駁是:淺看是宋慶泰的正義,但精心計劃殺人(偽大田案,殺男1女友)感受被害者家屬的痛也太小的動能了(比例原則),動機夠嗎?宋慶泰好歹也是警察,宋慶泰沒本事抓真凶,竟然隨便找個來殺,這還是精心設計的犯罪,能夠說的通嗎!??(偽裝成大田案),而劇中只有提到警察廳長的言不由衷的話”(1女友的父親),瀚吾其實和男1沒有很深的怨恨,宋慶泰就算要人感受痛苦,也應該是衝著警察廳長而來的,但偽裝成大田案來殺死鄭熙珠(1女友)是衝著男1而來的(因為當時男1佈局在抓大田案真兇,第一季劇情),這要如何解釋呢?(所以只有我說的解釋是合理,也合乎動機,即宋慶泰把男1當成F了,所以殺其女友來報復)

若你還不能夠理解的話,我以反問來問你,換你來告訴我答案。
(1)
金敏熙之死,她為何要自殺?
(2)
宋慶泰的家中,有很多大田案的模擬工具,還有男1的照片?當時的南睿莉的表情?作何解釋?
(
雖說戲劇不是人生,但人生是有道理的,若是我自己對劇情有曲解,僅可告知,模糊籠統之說,語意暗諷令人不快,你在本格中回文很多,但我漸漸發覺,你是理性中有特別的喜好,時有喜好壓倒劇情的個人判斷,看戲由心走不一而定,但這也無可厚非,故我沒有對你的回文一一回覆,因為一般觀眾本來就是喜好隨心走來解釋劇情,於我看戲的觀點大不相同,但於本劇此處的理解,是沒有模糊地帶的,我特定又看了一遍,我也盼你仔細看第3遍,不要快轉來看,因為你看戲多而廣,速度又那麼快,在全部劇情的理解上,一定會遺漏不少,於是整體的理解挑片段來理解)

路人
2014/03/02 16:23
我是這兩天才看了第一季和第二季的1、2集,於是好奇路過這裡,看版主寫的,我有點迷惘,因我看完劇後是認為宋慶泰只想要男一同樣變成受害人來重視案件…心想難道我理解錯了?然後看了conner的回文,再看了版主與conner的爭辯…我想說句,也許每個人對劇情的理解不同,而我這路人比較認同conner的,大家就順享受戲劇的樂趣吧!(fung_nine@yahoo.com.hk)
尋遙子(a2086102) 於 2014-03-02 22:17 回覆:

這部份沒有各自理解的空間,我非常肯定我的說法是對的,這也是本劇所說的意思。

conner的說法,只是看重一個非常微小的點,此小放大來認定是”復仇說”,也就是被害者家屬的復仇之說(
不向殺人兇手報仇,卻挑警察廳長來報仇!?這是哪門子的復仇說??),卻沒有看到完整的內容為何,所以建議你再看過第二季的首兩集的內容,你應把一切的劇情看得更詳盡。


我簡單的提出一個反問,金敏熙之死,金敏熙是自殺死的,她為什麼要選擇自殺呢?這是我對你提出的一個反問,你從”金敏熙的自殺死因”來重看第二季的前2集,看你能否找到答案。
(
金敏熙在她的道歉遺書中有說,”鄭熙珠是不該死的”,請重看兩集來找解答,不要用模糊的記憶來想像,因為這是沒有意義的)

123
2014/01/20 19:39
你個人認為這樣的小因不足犯下殺人罪,可編劇和當事人未必也這樣認為。你把太多自己的想法塞進戲劇了。編劇有交代得清楚,何必強行把自己的想法灌進?
從常人的角度,你可能是對的。但在戲劇中,你應該要嘗試代入角色的處境和感受。
(456)
尋遙子(a2086102) 於 2014-01-20 22:36 回覆:

很簡單, 你連劇情都沒看, 或者選擇性解讀
然後加強自己的解讀, 套入你想要的解答
因為本劇所說的內容 ,正如我所說的內容是一樣的(看南睿莉可知)
戲劇劇情要合乎現實面 ,除非劇中另有定義或解釋 
按你說所的, 目前你活的社會大家豈不是因小怨就殺不用錢了嗎?
不見整天有人在立法院 行政院不斷的抗議,試問那些人有如你說的到處殺嗎?
用你的理智來看劇情, 而不是為辯而辯靠感覺想像劇情....


Conner
2013/12/07 18:37

承上補充:

宋慶泰沒有視「男1」為F,而是認為警方沒有盡力去追捕凶手,因為受害人家屬認為警方不著緊的原因是所有死者也是陪酒小姐。所以就殺死熙珠,其一可讓警方重視案件,其二就讓身為警察的「男1」感受自身的痛苦。後來七年過去,發覺「男1」即使使出渾身解數也未能抓到F,亦誤以為女朋友被「男1」所殺死……從而悟到了仇恨只會產生更多的仇恨,而「男1」之所以殺了自己的女朋友是因為當年他殺了熙珠所導致,所以甘願冒認F幫助「男1」釋懷。

其實看完兩輯特殊案件專案組後,覺得每季也有一個大主題。第一季的主題是「復仇」,第二季的主題是「原諒」。期待第三季的發展~

尋遙子(a2086102) 於 2013-12-07 19:45 回覆:
你的疑問,其實你自己早已告訴你答案了,只是過度專注細節,卻略過犯罪行為的根本動機。(看細節不重根本,你兩篇回文,我的簡單回答,小因不足犯下殺人罪,不是有怨就要殺人報復的,你不能把怨當成就可以報復來解釋,怨是有分大小的,大怨才有更強烈的反抗,警方再怎樣無能,也不是故意無能,真正的殺人兇手才是真正的仇家,冤有頭、債有主,不該是A男砸我車,跑去找B男算帳的,你所說的理由只是小怨,怎能就因為小怨就這樣讓對方死家人看看?因小怨就讓別人來感受我失去家人的痛苦,好讓真正的兇手逍遙法外???所以,誠心建議你就是再重看一遍)

如果只是因為瀚吾被害人家屬的苦,就這樣殺死一個無辜的女人(1女友鄭熙珠),你覺得這樣殺人的動機充份嗎?精心算計之下殺害一個無辜之人(殺害男1女友,作成大田膠帶案的被害人,這本身就是在報復F),就只是因為一個小怨?(警察廳長言不由衷,安撫被害人家屬,瀚吾抗議的那一段,我也是有看懂意思的,但這樣一個極單純的因素,值得殺害廳長女兒來作為報復的原因嗎?家屬挽救不回的痛,來懲罰沒有犯罪的警察,這若能成理,這樣的宋慶泰必然是心理變態)

所以,只是因為警方抓不到兇手(瀚吾的抗議),就令宋慶泰殺害男1女友鄭熙珠(廳長女兒),這能說的通嗎?比例原則,請仔細思考一下吧,所以是如我所說的才對,宋慶泰誤認男1就是F,先是金敏熙謝罪自殺,宋慶泰殺害無辜之人,乾脆就讓男1來認定自己是F吧,這是宋慶泰的贖罪。(就是因為宋慶泰認定男1FF殺死宋慶泰的妹妹,此仇才有充份的復仇動力)

最後部份,南睿莉在翻宋慶泰的家中,有許多大田案的模擬工具,還有很多男1照片,那是表示宋慶泰也如TEN成員在調查F案,他也誤入歧途,錯以為男1就是F

Conner
2013/12/07 18:22

你好,小弟佩服閣下的分析力!大部份的個案分析小弟很同意,唯獨第一、二集的個案有不同意的地方。不知道是不是小弟有遺漏的部份。小弟認為宋慶泰之所以殺死鄭熙珠「男1」的女友的原因是因為要「男1」感受失去摯親的感受。原因如下:

1) 當「女1」到宋慶泰的家後,回憶當時崔賢貞的母親跪在地上苦苦哀求廳長一定要切法抓到凶手。但是「男1」卻幫廳長甩開崔賢貞母親的手。

2) 1.)瀚吾的伯伯對「女1」所說的話「我明白你的感受,我絕對理解你的感受!這句說話對受害人家屬而言是最大的傷害。」2.)崔賢貞母親對「女1」所說的話「雖然我不知道你想說甚麼,但有些事情,沒經歷過的人不會明白。然而,但凡經歷過的,必定能分辨出誰人曾經歷過,誰人沒經歷過。」3.)白毒蛇對「男1」說的話「我明白你的感受,我絕對理解你的感受!」「男1」回答他「你真的能明白我現在的感受?連我自己也不明白!


綜合以上的原因所以小弟認為宋慶泰並沒有視「男1」為F。

尋遙子(a2086102) 於 2013-12-07 19:45 回覆:

如上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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