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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6 00:20:32瀏覽237|回應0|推薦12 | |
千萬線不如一條內線 台灣發展資本市場數十年,在內線交易的「操作與實務 」上可說「經驗豐富」「戰功顯赫」。從上市公司的老 闆到高階經理人,藉著本身能先期掌握「企業的利多或 利空訊息」,先買或先賣股票,以追求利益.減少個人 損失甚至與「市場主力及金主勾結」串連,謀取更大利 益,坑殺「無法先期掌握企業重要訊息」的投資人,早 已蔚為風潮。 流傳在資本市場上的笑話,提到股市的技術線型分析時 說:「千萬線不如一條內線」.大概就可看出這麼「一 條線」是如何頻繁的被相關人士使用,以及它在股市投 資人心目中的地位與重要了。 台灣內線交易的興盛還不止於此,在國際上也是「名列 前茅」的優等生。例如瑞士洛桑管理學院,每年公布的 國家競爭力評比中,於內線交易方面,台灣是十年如一 日的被評比為「嚴重」的國家。被評比的六十多國家中 台灣在此項目都排在四、五十名之譜(名次越高表越嚴 重)。 十多年來台灣的政府不斷宣示要改善,要杜絕內線交易 ,儘管主管單位各種措失確實加強,例如對股價異常波 動者發出警告、強化股市觀測站的訊息、督促上市櫃公 司的重大訊息說明、集保措施的嚴格化等,甚至修訂證 交法,提高對內線交易罪的「刑期與賠償責任」但這一 切作為似乎皆是枉然,台灣內線交易的傳聞與事件依舊 不斷,國際評比一樣差。 原因何在?傳聞多、成案者少,被判刑定讞者更稀,是 為主因。 內線交易罪要成立的基本要件,主要是「內部人員與其 關係人」在足以影響到股價變動的「消息」公布前,因 為事前知道訊息,而從事股票買賣的行為,藉此獲利或 減少損失。「台開」案與「英華達」案想必大家耳熟能 詳;多久的事,到現在依然「沒在怕你政府什麼法律」 繼續橫行…。 資本市場匯集著許多升斗小民辛苦賺來的錢,有人期望 藉此致富,有人以此理財為「老年退休」蓄積本錢; 重大的金融波動、一家企業的浮沉,都可能造成社會間 財富重分配。 如果我們的股市,是一個在暗夜中運作、充滿著詭詐、 到處是內線市場,這個市場終難有所為…,對社會公平 的傷害也難以言喻。(取96年部分社論) 政府請位做生意者來當院長?! 營業員應謹守法律界線本份,對於有價證券的買賣,首 先應該是連絡「財產所有權者」,但營業員沒這麼做。 營業員唆使翁院長盜賣她人(財產所有權者)有價證券 ,難道證券公司營業員與翁啟惠二人不須負法律責任?! 大家應該很清楚,到銀行辦理涉及財產事宜,行員皆會 告知本人要到場,也就是說親屬還是局外人。 中研院「內規」不能抵觸「中華民國法律」這時搬出內 訂法規,想表達什麼立場呢?還再想利用特權嗎?這些 無良心的內線交易人,把不法所坑到的錢,都退還給投 資人吧! 最後,不管是那位當上總統均須確實遵守「利益迴避」 原則,因為最高權利人不等於法律制裁之邊緣人! 請積極監督擁有權利之人,為國家進步及百姓安定生活 著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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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