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千 萬 線 不 如 一 條 內 線
2016/04/16 00:20:32瀏覽237|回應0|推薦12
切千萬線不如一條內線

灣發展資本市場數十年,在內線交易的「操作與實務

」上可說「經驗豐富」「戰功顯赫」。從上市公司的老

到高階經理人,藉著本身能先期掌握「企業的利多或

空訊息」,先買或先賣股票,以追求利益.減少個人

損失甚至與「市場主力及金主勾結」串連,謀取更大利

益,坑殺「無法先期掌握企業重要訊息」的投資人,早

已蔚為風潮。

傳在資本市場上的笑話,提到股市的技術線型分析時

說:「千萬線不如一條內線」.大概就可看出這麼「一

線」是如何頻繁的被相關人士使用,以及它在股市投

人心目中的地位與重要了。

台灣內線交易的興盛還不止於此,在國際上也是「名列

前茅」的優等生。例如瑞士洛桑管理學院,每年公布的

國家競爭力評比中,於內線交易方面,台灣是十年如一

日的被評比為「嚴重」的國家。被評比的六十多國家中

台灣在此項目都排在四、五十名之譜(名次越高表越嚴

重)。

多年來台灣的政府不斷宣示要改善,要杜絕內線交易

,儘管主管單位各種措失確實加強,例如對股價異常波

動者發出警告、強化股市觀測站的訊息、督促上市櫃公

司的重大訊息說明、集保措施的嚴格化等,甚至修訂證

交法,提高對內線交易罪的「刑期與賠償責任」但這一

切作為似乎皆是枉然,台灣內線交易的傳聞與事件依舊

不斷,國際評比一樣差。

因何在?傳聞多、成案者少,被判刑定讞者更稀,是

為主因。

內線交易罪要成立的基本要件,主要是「內部人員與其

關係人」在足以影響到股價變動的「消息」公布前,因

為事前知道訊息,而從事股票買賣的行為,藉此獲利或

減少損失。「台開」案與「英華達」案想必大家耳熟

詳;多久的事,到現在依然「沒在怕你政府什麼法律」

繼續橫行

本市場匯集著許多升斗小民辛苦賺來的錢,有人期望

藉此致富,有人以此理財為「老年退休」蓄積本錢;

重大的金融波動、一家企業的浮沉,都可能造成社會間

財富重分配。

果我們的股市,是一個在暗夜中運作、充滿著詭詐、

到處是內線市場,這個市場終難有所為,對社會公平

的傷害也難以言喻。(取96年部分社論)

政府請位做生意者來當院長?!

業員應謹守法律界線本份,對於有價證券的買賣,首

先應該是連絡「財產所有權者」,但營業員沒這麼做。

營業員唆使翁院長盜賣她人(財產所有權者)有價證券

,難道證券公司營業員與翁啟惠二人不須負法律責任?!

大家應該很清楚,到銀行辦理涉及財產事宜,行員皆會

告知本人要到場,也就是說親屬還是局外人。

研院「內規」不能抵觸「中華民國法律」這時搬出內

訂法規,想表達什麼立場呢?還再想利用特權嗎?這些

無良心的內線交易人,把不法所坑到的錢,都退還給投

資人吧!

後,不管是那位當上總統均須確實遵守「利益迴避」

原則,因為最高權利人不等於法律制裁之邊緣人!

積極監督擁有權利之人,為國家進步及百姓安定生活

著想。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000588&aid=53584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