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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 重 要 但 你 覺 得 呢?-1
2015/04/06 01:46:08瀏覽142|回應0|推薦1

切()

了女兒自願照顧或特殊情形由女兒照顧外,如果兒媳爭執

父母親需輪住,外嫁女兒家也不例外,不知女婿男方家裡感

受如何?

父母親和女婿的爸媽住在一起,由女婿及女兒代替女兒的

兄弟盡孝道,不知道此事件行為上行的通嗎?目前台灣已邁

入老人社會,父母親於年老或生病時,方才有照顧上的需要

,上述爭執或不通情理的情形就會出現,如果立法不週延,

未跟上時代演變。針對上述情形,檢方辦案上就會產生窒礙

難行,因為有些能力較弱的檢察官,無法據情馬上下判斷起

訴,直至拖延!朋友常關心社會事,以下提供一例參考:

對重男輕女的老夫婦(中國傳統社會很多現象)初買房子時

即以長子名字登記。然而隨著時間流逝這對老夫婦意外高血

壓、腦部開刀(父親中風)。父親送到醫院加護病房急救時,

是女兒透過關係找經驗最豐富的醫生開刀以及床位的著落,

(醫院床位不夠原欲轉另一縣市);當長媳到達醫院時,直指

摘她婆婆(這女兒母親):要你們住我們附近你不要,現在出

事情了(老夫婦當時還不老有她們的世界),女兒站起來說話

:事情已經發生,現在不需指摘我母親;長媳不甘示弱回答

……,隨後又補上一句,現在不說要等到死才說,這女

兒聽了很生氣,走向前欲揮拳理論(人在急救你在說什麼)

被其長兄擋下來,這女兒生氣罵長兄(意指太太的奴才)

實長子是很孝順的,其弟房子較小老夫婦無法居住,可能

要睡地上,長子知道後即扛起來,租房子給老夫婦住。某天

,長子與長媳商量後即把老夫婦原住的房子賣掉,說要身邊

照顧。有一天婦人為長子、媳,安排新住的地方有意見,哭

啼找女兒,直嚷著:我就不相信,我沒住的地方。即到女兒

男友另投資的房子(待出售)暫住;後經過女兒與其長兄的解

……,告訴其雙親:你們要有固定的住處,來這裡渡假無

是所謂,其母不悅,以為女兒不讓他住,整理東西等著長兒

接回居住,心想要完全依靠兒子了,以後不會再到女兒那裡

,整理東西順便也把女兒那溫暖的棉被也帶走。某天老夫婦

女兒回男友投資處想住上一、二天,怎知道棉被不見了,被

她母親帶走了。心裡傷心的告訴她長兄:她對母親不好嗎?

有需做到這樣嗎?喜歡或需要什麼東西可以告訴我,怎麼不

吭聲把我僅存一條棉被帶走,我現在沒棉被蓋啊!結果不到

三天載來一條放久具臭味棉被要給這女兒蓋,女兒生氣哭著

打電話給長兄說:棉被我已經丟了,以後我什麼都不管了!

女兒心胸本寬大,過了些日子接到她母親電話,告訴她:

每月給5,000元為生活費,這女兒不二話,也經常有空帶雙

親吃飯、聊天,不過這位母親打電話給她,用意不外乎準時

拿生活費(據知小兒子從未給過活費)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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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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