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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範有膽 vs 濫好人無能
2008/07/22 16:58:29瀏覽603|回應1|推薦6

企業界所公認厭惡的中間幹部 就是沒有執行力的濫好人, 因他將不斷的侵蝕企業成本! 建議馬政府, 別浪費國家成本做濫好人一個, 須儘速重建民眾的社會價值標準 勿因隨意寬容而模糊了法律有的界定, 這也算知法玩法.

身為國家領導人的高度, 贊同馬總統忍辱負重地撤回一些在選舉期間的民事訴訟案件, 以騰出多點時間來面對台灣的挑戰;  若牽涉到整體社會價值或其他人的相關案件, 絕非您個人說了就算! 一昧的講究寬容, 在在告訴了擅於玩法弄法的人們, 法律是由人定的, 是會依人而異的; 只要開開記者會, 喊出我是冤旺的, 我是受到政治迫害的, 或表示要到總統府前絕食抗議, 就會受到關愛而有法律假期! 這種小衙門前的刁民將永遠絡繹不絕! 除了反對黨外, 豈不鼓勵全民走上街頭進行與馬總統抗爭之路! 因人民學習到的是敢要的才會有糖吃! 這將會是衍生的後果! 您會更沒時間來仔細研理國政! 監委投票也已透露此訊息!

除了思考關燈省電的小事外, 馬總統須積極思考更大的國家政策與遠景, 例如,除了政治上的突破外, 可參考國際上他國技術發展趨勢, 要求經建會/國科會等官員提報各種短期內(3)能實現的各種計畫書(如科技計畫,經濟振興計畫等), 來做嚴格篩選,計畫與執行, 並須保留民間/國際上亦可參予提案畫申請的窗口, 以提高競爭力與參與度; 若忘了過去那一段為正義理想打拼的歲月, 留給大眾的將僅是一片茫然的未來!

馬總統下鄉安撫萬人水患民怨無可厚非, 但千萬人的心中怨氣更須做兼顧, 80/20的基本理論告訴我們, 錢要花在刀口上; 位處經常受創的偏遠地區少數人民, 應由政府統一協助其搬遷至安全處, 並交換其原等植土地於住處旁, 方便其耕作, 同時協助處理兒童受教事宜, 這樣的花費或許可以省下4/5以上的預算經費; 沒有道理要咂下幾十億為十幾戶人家開一條山路? 或做1400億的加碼, 除非有觀光/採礦等等的經濟價值. 為了台灣的未來, 請讓民代回饋樁腳工程, 官員親朋炒地皮的時代, 成為過去了吧!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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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子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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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
2008/07/25 08:56

心有戚戚焉


₪.與文字生死相戀.₪.攜音符夢幻共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