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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 別再容許「企業賺,社會賠」
2013/12/13 11:25:20瀏覽60|回應0|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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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容許「企業賺,社會賠」
【聯合晚報╱社論】
   
2013.12.12 03:06 pm
 

日月光排放毒水事件,各界砲轟,要求重罰,甚至有立委用「混蛋」這種字眼辱罵經濟部長。但這些都是後見之明,且現在修法提高罰則亦緩不濟急。最重要的是:社會應看清,這些大企業利用「社會成本」來助他們賺錢;正本清源,該是企業的成本就該由企業付出,不要讓「企業賺了,社會賠了」再發生。

最近連串事件看出大企業殘害台灣環境、殘害國民健康的事實。相當程度上,齊柏林的『看見台灣』紀錄片發揮了很大的影響力,關鍵在於讓大家無法繼續遮掩逃避,不得不看見台灣。意思是:這些現象、這些狀況早就存在於我們周圍,並不新鮮,而且也並不是非得透過空拍才看得到;只是過去台灣社會存在著各種理由、說法,將這些現象合理化,假裝看不到。如今包括政府在內的各界,被迫面對過去的「假」,開始尋找真相。

就以日月光事件的基本問題來說,過去台灣扶助特定產業,甚至由政府政策來幫助企業提高營收、降低成本,將一些原屬於企業內部應負擔的成本「外部化」,轉由社會來支付;其結果就是,企業得以用遠低於實質成本製造出在市場上具備價格優勢的產品,美其名為提高企業競爭力,短時間內企業也能賺到錢,但社會與自然環境卻得長時間持續替他們付出代價。

這些「社會成本」,累積下來終於現形。廠商用偷排廢水的做法降低處理汙水的成本,只是例子之一。另外還有,多年來政府用租稅減免手段鼓勵特定產業,制度性地讓企業得以用「少付稅」的方法增加利潤,這樣做合理嗎?又例如,多年來政府壓抑工會,讓勞工不具面對老闆的談判、抗爭籌碼,也是形同制度性地協助企業壓低人力成本,合理嗎?多年來政府對於大廠投資開發案採取寬鬆的環保規定與汙染檢查,制度性地寬容廠商破壞環境特權,合理嗎?

「企業賺,社會賠」的現象存在已久,何以致之?一「賺」一「賠」平衡下來,錢進了誰的荷包,卻又是誰在付出代價?立委罵部長「混蛋」並不公平,徹底檢討產業政策才是關鍵所在。

【2013/12/12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別再容許「企業賺,社會賠」 | 社論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8355933.shtml#ixzz2nJythIj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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