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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理學祖師周敦頤的人品風格(一)─《通書思想研究》文摘
2010/10/20 08:55:08瀏覽607|回應0|推薦4

 

《通書思想研究》文摘

 北宋理學祖師周敦頤的人品風格(一)

◎吳碧玲‧著

 

黃庭堅欽仰濂溪人格,謂其「權輿仕籍,不卑小官,職思其憂,論法常欲與民決訟,得情而不喜。其為小吏,在江湖郡縣,蓋十五年,所至輒可傳。」(註十)錢穆先生在《宋明理學概述》一書中,論及北宋的理學家們,也說:「他們都當幾任小官,盡心稱職。」(註十一)這些都不是稱美的虛言。

濂溪每任職,在短短兩三年的任期中,都表現了「素位而行」(註十二)的儒者精神,有斷獄理事的智慧才幹、憂民疾苦的仁者襟懷,以及不畏強權、不卑不亢的勇者擔當。

如二十五歲時,初任洪州分寧縣主簿。時分寧縣有獄久不決,濂溪到任,一訊立辨,邑都驚訝說:「老吏不如也。」

任南安軍司理參軍時,南安獄有囚,依法罪不當死,而轉運使王逵欲深治之。王逵酷悍苛刻,眾莫敢言,唯獨濂溪與之力爭,不聽,濂溪不為所屈,乃置手版歸,取誥敕納之,投劾而去,曰:「如此尚可仕乎,殺人以媚人,吾不為也。」王逵感悟,以為賢,復薦之。囚因得不死。

濂溪所到,皆有治績。調任洪州南昌縣時,南昌人見是濂溪來,皆喜曰:「是初仕分寧,始至能辨其疑獄者。吾屬得所訴矣。」於是更相告語,莫違教命,蓋不惟以得罪為憂,而又以污善政為恥。由此可見他的政聲。

四十歲任合州判官事,在郡四年,人心悅服,事不經其手,吏不敢決,茍下之,人亦不從。在在表現了他的治民理事的能力。

及至五十餘歲,調任廣南東路提點刑獄,依然一本仁者之誠,盡心職事,務在矜恕,雖瘴癘僻遠,無所憚勞,荒崖絕島,人跡所不至者,亦必緩視徐按,務以洗冤澤物為己任。

濂溪為官至為清廉。三十八歲時,嘗得疾暴卒,更一日夜始甦。友人潘興嗣視其家,服御之物,止一敝篋,錢不滿百。雖然官卑俸微,濂溪卻奉己甚約,俸祿盡以周濟宗族,奉賓友。為郴縣令時,知郴州事職方員外郎李初平卒,子幼,濂溪為護其喪,歸葬之,往來經紀其家,始終不懈。及至五十六歲,辭官而歸,妻子饘粥或不給,亦曠然不以為意。(註十三)

黃庭堅曰:「茂叔短於取名,而惠於求志;薄於徼福而厚於得民:菲於奉身而燕及煢婺;陋於希世而尚友千古。聞茂叔之餘風,猶足以律貪。」(註十四)濂溪人格如此,在當時即贏得長官、友人及百姓的尊敬,人皆以為賢。

濂溪任合州判官事時,趙清獻為部使者,惑於讒言,臨之甚威,濂溪處之超然。至通判虔州,趙清獻知虔州,至是熟視其所為,乃大悟,執其手歎曰:「吾幾失君矣,今日乃知周茂叔也。」遂薦之於朝,論之於大夫,終其身。(註十五)

 

濂溪在當時,以政事精絕及人品高尚為人稱道,然而其真正的學問,卻鮮為人知。(註十六)

 

──以上摘自《通書思想研究》

第一章 濂溪的生平與風格 第二節  風格

 (未經同意禁止轉載)

 

…………………………………………………………………………………….

【出版資訊】

《通書思想研究》

 

吳碧玲‧著 / 白象文化

2010年10月出版

詳見:

http://blog.yam.com/tztzai/article/31563213

http://blog.udn.com/TztzaiMaster/4509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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