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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都不可起
2010/10/14 14:58:33瀏覽414|回應0|推薦5

經文:馬太福音書五章三十三至三十七節

『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只是我告訴你們:甚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 神的座位;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註:或作是從惡裡出來的)。』

 

『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是指舊約中的律法允許人民許願或起誓,譬如:申命記廿三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提到:『你向耶和華你的 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必定向你追討,你不償還就有罪。你若不許願,倒無罪。你嘴裡所出的,就是你口中應許甘心所獻的,要照你向耶和華你 神所許的願謹守遵行。』(申廿三21-23)。同時,民數記卅章二節說:『人若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要約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 (民卅2) ;可見,在舊約中允許百姓許願或起誓,並且要求許願者必須遵守自己的許願或起誓,並且擔當起自我在誓言的的責任,「要約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而且,許願「不償還就有罪」;反倒是「若不許願,倒無罪」;相對之下,我們可以隱約的体悟到不許願或起誓,比許願或起誓來得輕鬆自由。

 

雖然,舊約中有這些規定;但是,耶穌卻在這裏提出來:「甚麼誓都不可起。」;他的理由很簡單,他認為:「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 神的座位;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從這段經文中我們可以知道:「天」是 神的座位、「地」是 神的腳凳、耶路撒冷是 神的京城、連頭髮變黑變白,也都不屬於自我可以控制的;可見,不論是「天」、「地」、「城」、「人」都是屬上帝的;在我們的話語中沒有一件事物,不是屬於 神的;那麼?我們又有什麼資格的竊取屬於上帝的東西呢?我們又有什麼資格指著「天」、「地」、「城」、「人」來作為我們話語的保証呢?

 

所以,耶穌教導我們:「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換句話說:「當我們說話的時候,必須在「是」與「不是」之間作出正確的選擇;「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因為,這代表了我們言語中的誠實,「是」與「不是」是兩個極端的表徵,中間沒有灰色地帶可言。

 

每一個人都有他個人的『話語權』;同時,『話語』正是代表了我們每一個人的品格素養;因此,我們的言語是不需要加添另外的誓言,來保証我們說話的真誠與真實度。除非我們的話語中含有灌水的成分,需要另外加添誓言,來支撐我們話語的純度。

 

事實上,我們所說出來的話,並不需要為我們自己來保証;因為,他人對我們所說出來話語的信任,是在於我們日常生活中個人行事為人的表現、而不在於我們在話語中所加添的發誓或者賭咒。因此,耶穌要說:「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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