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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6 16:57:02瀏覽250|回應0|推薦0 | |
經文:12:1;「所以弟兄們,我以 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 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保羅的這段經文,是我們基督徒非常熟悉的一段經文;同樣的,這段經文也是對我們日常生活中的一種考驗與挑戰。 我們都明白基督徒必須事奉;但是,為什麼保羅還用以神的慈悲勸我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呢?這裏的關鍵是在於保羅希望我們的事奉並不是出於律法;如果,只是出於律法,我們只要獻上祭牲;讓祭司們為我們獻祭,求神赦免我們;就達到形式上敬拜與事奉了。 但是,當我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的時候;是要把「自我」擺上,將自我的慾望、權利、金錢…….. 等,所有屬于我們自己的一切私慾的成就,像宰殺成塊的祭牲,燒在祭壇上。也就是說:我們放下是自我的一切,讓 神將我們當成衪的器皿、受 神使用。這是一種完完全全地順服,只為了事奉 神、榮耀 神! 因為,作為一個敬虔的基督徒,是不應該為着律法的限制,而來服事 神的。相反的,是 神恩典的感召,讓我們無怨無悔的走向事奉的道路。當我們有這樣一種心態的時候,我們的自然而然會走向聖潔,因為一個屬神的人,就算是在日常的生活中、也必然是行在基督裏;這是我們一生的功課,這也是為神所喜悅的。 總而言之,當我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的時侯,「基督」就成為我們生命的中心;此時,我們才能真正的獻上自我,將我們的每一時刻和每一行動獻給上帝;事奉只是一種自自然然的反應,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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