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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2 17:08:18瀏覽388|回應0|推薦8

經文:太22:37-40;耶穌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我們知道在舊約時代,猶太人的世界裏有許多律法的規定;因此,有一個律法師向耶穌提出責難;他請耶穌指出哪一條律法是最大的誡命。耶穌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22:37-40)

 

在這裏耶穌告訴我們:「我們要盡心、盡性、盡意的愛上帝以及愛人如己」;因為,上帝照著祂自己的形像,創造了我們;可見,我們的生命是上帝所給予的;因此,愛上帝只不過是盡了我們做人的本分;但是,我們常常以科學為藉口,忘掉了我們應盡的責任。

 

所以,當我們知道盡自我本分的時候,我們才能夠集中我們的心思意念愛神、愛人;那麼?我們所作的一切就會自自然然地遵守所有的誡命。換句話說:一切的行為都是看我們心中有多少真誠的「愛」!

 

現在,讓我們在再一次來重溫耶穌對那些我們認為沒有希望的妓女、醉漢、稅吏……. 等,活在罪惡之人的態度;我們看見耶穌並沒有責備他們,反而是那麼的溫柔、仁慈,並且寬恕憐憫他們;讓他們再一次得到盼望!讓他們再一次尋求到「愛」!

 

  使我們沒有恐懼、沒有責備;只有彼此相愛、彼此憐憫、彼此寬恕、彼此鼓勵;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前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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