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學期我任課班級的一位男學生第一週上課告訴我說他寫中文字很慢, 我當時建議問看看有否英文特別班可以轉班唸, 畢竟我的課有時候會做中翻英練習,他若跟不上,也必定產生挫折感, 所以如上述建議,當時他沒再說其他甚麼. 第二周沒來上課, 昨天下課時一位自稱是他輔導員的人進教室找我, 說那學生懂得的英文很有限,向我要求別記他第二周缺課,然後那人自己說會去外語中心講"撤除其英檢的要求". 我以教學觀點來看,我認為仍然必須有適當的評量方式,才合乎公平,不然每位唸 不來英文的學生是否都可自稱有學習障礙而要求順利過關? 後來根據外語中心主任回覆的信件如下列內容:
目前除了聽障班,沒有其他特別的英文班 如果有學習上的問題,請班上的導師和外語中心聯絡 特殊生請各系要知會相關的任課老師
我不認為學生的文憑可以不用付出努力而獲得,我期望同班上課的學生們多多發揮同學之間互相的關懷與友愛,無論就讀的科系,幫忙別人學習,突破障礙,也是一件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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